关于2024年8月28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关于2024年8月28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环保农林水务科拟对以下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准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8日至9月3日(5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宁夏龙士 (略) 年产3000吨压型板及2000吨钢结构项目 | 宁夏永宁工业园区宁夏叮当金属加工件加工厂4#厂房 | 宁夏龙士 (略) | 宁夏 (略) | 项目总租赁面积3400㎡,主要购置单板压型机、切割机、抛丸机等设备,建设压型板生产线和钢结构生产线各1条,计划年产3000吨压型板和2000吨钢结构。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24.*元,占总投资的8.2%。 | 项目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涂胶复合废气、切割粉尘、焊接烟尘、抛丸粉尘和喷漆废气。涂胶复合废气通过在全封闭车间内进行后,无组织排放;切割粉尘在全封闭车间内自然沉降,定期清理;焊接烟尘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抛丸粉尘经集气罩+袋式除尘器处理;喷漆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抛丸粉尘、喷漆废气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后,分别由15m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 (二)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及修改单中表4的三级标准及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园 (略) ,最终进入永宁县第二(望 远)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剪板机、抛丸机和折弯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和基础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四)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尘灰、边角料及粉尘、焊渣、废钢砂、漆渣、废漆桶、废过滤棉)和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胶桶、废机油)。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固体废物暂存区(200㎡),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点(6㎡),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危废暂存间应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的相关标准及要求设置。 (五)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其他建议和要求。 |
联系人:环保农林水务科
联系电话:0951-*
通讯地址: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环保农林水务科拟对以下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准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8日至9月3日(5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宁夏龙士 (略) 年产3000吨压型板及2000吨钢结构项目 | 宁夏永宁工业园区宁夏叮当金属加工件加工厂4#厂房 | 宁夏龙士 (略) | 宁夏 (略) | 项目总租赁面积3400㎡,主要购置单板压型机、切割机、抛丸机等设备,建设压型板生产线和钢结构生产线各1条,计划年产3000吨压型板和2000吨钢结构。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24.*元,占总投资的8.2%。 | 项目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涂胶复合废气、切割粉尘、焊接烟尘、抛丸粉尘和喷漆废气。涂胶复合废气通过在全封闭车间内进行后,无组织排放;切割粉尘在全封闭车间内自然沉降,定期清理;焊接烟尘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抛丸粉尘经集气罩+袋式除尘器处理;喷漆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抛丸粉尘、喷漆废气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后,分别由15m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 (二)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及修改单中表4的三级标准及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园 (略) ,最终进入永宁县第二(望 远)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剪板机、抛丸机和折弯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和基础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四)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尘灰、边角料及粉尘、焊渣、废钢砂、漆渣、废漆桶、废过滤棉)和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胶桶、废机油)。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固体废物暂存区(200㎡),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点(6㎡),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危废暂存间应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的相关标准及要求设置。 (五)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其他建议和要求。 |
联系人:环保农林水务科
联系电话: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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