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泰坦动漫文化惠州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关于《泰坦动漫文化惠州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经研究,我局拟批准《泰坦动漫文化(惠州)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8月28日至2024年9月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惠阳区淡水街道 (略) ,邮编:*
联系电话:0752-*
传 真:0752-*
项目名称 | 泰坦动漫文化(惠州)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惠阳区新圩镇长 (略) 50号富丽手机偏光片生产项目1号厂房1-3层 |
建设单位 | 泰坦动漫文化(惠州)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广东永* (略) |
项目概况 | 属于新建项目,用地面积1550.4平方米,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主要从事塑料玩具的生产,年产塑料人偶公仔玩具*件、塑料动物公仔玩具*件。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 (一)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喷枪、炒货机清洗废水经收集处理后作为水帘柜补充用水,不外排;水帘柜、喷淋塔废水经收集处理后回用,浓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外排。 (二)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 (略) (略) ,纳入新圩镇长布污水处理厂进行后续处理。 (三)项目注塑废气(NMHC)、苯*烯、*烯腈、1,3-*二烯、*苯、*苯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表9,氯*烯、氯化氢、漆雾(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自动喷漆房、自动喷漆线和手动喷漆房废气(TVOC、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移印废气(总VOCs)排放执行《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移印废气(NMHC)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22),臭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 (四)项目北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其余各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五)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应符合相关管理要求,工业废物不得混入生活垃圾排放。产生的废原料桶、漆渣、废过滤棉、水帘柜废水、喷淋废水、废润滑油、废抹布及废手套、废无尘布、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进行管理,要及时交由具备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经研究,我局拟批准《泰坦动漫文化(惠州)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8月28日至2024年9月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惠阳区淡水街道 (略) ,邮编:*
联系电话:0752-*
传 真:0752-*
项目名称 | 泰坦动漫文化(惠州)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惠阳区新圩镇长 (略) 50号富丽手机偏光片生产项目1号厂房1-3层 |
建设单位 | 泰坦动漫文化(惠州)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广东永* (略) |
项目概况 | 属于新建项目,用地面积1550.4平方米,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主要从事塑料玩具的生产,年产塑料人偶公仔玩具*件、塑料动物公仔玩具*件。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 (一)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喷枪、炒货机清洗废水经收集处理后作为水帘柜补充用水,不外排;水帘柜、喷淋塔废水经收集处理后回用,浓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外排。 (二)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 (略) (略) ,纳入新圩镇长布污水处理厂进行后续处理。 (三)项目注塑废气(NMHC)、苯*烯、*烯腈、1,3-*二烯、*苯、*苯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表9,氯*烯、氯化氢、漆雾(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自动喷漆房、自动喷漆线和手动喷漆房废气(TVOC、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移印废气(总VOCs)排放执行《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移印废气(NMHC)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22),臭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 (四)项目北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其余各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五)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应符合相关管理要求,工业废物不得混入生活垃圾排放。产生的废原料桶、漆渣、废过滤棉、水帘柜废水、喷淋废水、废润滑油、废抹布及废手套、废无尘布、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进行管理,要及时交由具备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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