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中大汽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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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中大汽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安庆中大汽 (略) (略) 怀宁县经济开 (略) 7号,地块北侧为长荣塑业;西 (略) ;东 (略) , (略) 为安徽 (略) ;南侧为凯立金刚石。安庆中大汽 (略) 于2006在本地块内建厂,2021年6月停产。按照规划,本地块后续仍为工业用地,属于第二类用地。

一、第一阶段调查结论

通过现场踏勘、调查访谈、收集地块现状和历史资料及相关文献,分析安庆中大汽 (略) 平面布置、生产工艺、原辅材料和污染痕迹的可能性,认为在本地块可能导致土壤污染的主要途径为原辅材料、成品在运输、装卸、存储和使用过程中可能造成污染。

为了全面识别地块污染物类型,本次地块调查需要对所识别出的污染物进行取样检测分析。因此,需要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初步采样调查:

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要求,对于地块内土地使用功能不同及污染特征明显差异的地块,可采用分区布点法进行监测点位的布设。

土壤:本次调查共设置15个土壤监测点位,土壤采样深度根据本地块的地质勘察报告和实际取样位置的基岩深度以及采样现场使用X射线荧光光谱分析器(XRF)对土壤重金属进行快速检测和光离子化检测器(PID)对土壤VOCs 进行快速检测,根据读数现场确定各土壤监测点位采样深度。不同性质的土层采集一个土壤样品,直至采集到黏土层的土壤样品。

地下水:根据地块内地下水流向,在地块内共设置3个地下水监测点位(MW1~MW3),呈三角形。

对照点:设置1个对照点,采集土壤和地下水样品(位于厂区西北侧空地绿化带)。

三、结论:

(1)土壤中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

(2)地下水检测因子的检测浓度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中的Ⅳ类标准限值要求。

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导则规定,本场地土壤环境状况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本地块为非污染地块。

委托单位:安徽格 (略)

编制单位:安徽 (略)

联系人:周经理

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主管

联系方式: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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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中大汽 (略) (略) 怀宁县经济开 (略) 7号,地块北侧为长荣塑业;西 (略) ;东 (略) , (略) 为安徽 (略) ;南侧为凯立金刚石。安庆中大汽 (略) 于2006在本地块内建厂,2021年6月停产。按照规划,本地块后续仍为工业用地,属于第二类用地。

一、第一阶段调查结论

通过现场踏勘、调查访谈、收集地块现状和历史资料及相关文献,分析安庆中大汽 (略) 平面布置、生产工艺、原辅材料和污染痕迹的可能性,认为在本地块可能导致土壤污染的主要途径为原辅材料、成品在运输、装卸、存储和使用过程中可能造成污染。

为了全面识别地块污染物类型,本次地块调查需要对所识别出的污染物进行取样检测分析。因此,需要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初步采样调查:

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要求,对于地块内土地使用功能不同及污染特征明显差异的地块,可采用分区布点法进行监测点位的布设。

土壤:本次调查共设置15个土壤监测点位,土壤采样深度根据本地块的地质勘察报告和实际取样位置的基岩深度以及采样现场使用X射线荧光光谱分析器(XRF)对土壤重金属进行快速检测和光离子化检测器(PID)对土壤VOCs 进行快速检测,根据读数现场确定各土壤监测点位采样深度。不同性质的土层采集一个土壤样品,直至采集到黏土层的土壤样品。

地下水:根据地块内地下水流向,在地块内共设置3个地下水监测点位(MW1~MW3),呈三角形。

对照点:设置1个对照点,采集土壤和地下水样品(位于厂区西北侧空地绿化带)。

三、结论:

(1)土壤中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

(2)地下水检测因子的检测浓度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中的Ⅳ类标准限值要求。

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导则规定,本场地土壤环境状况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本地块为非污染地块。

委托单位:安徽格 (略)

编制单位:安徽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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