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阳县行政审批局2024年8月28日对曲阳县冀兴重钙粉厂搬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行拟审批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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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阳县行政审批局2024年8月28日对曲阳县冀兴重钙粉厂搬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行拟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8日---2022年9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传真):0312—*(曲阳县行政审批局)

通讯地址:曲阳县行政审批局

邮 编:*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曲阳县冀兴重钙粉厂搬迁项目

(略) 曲阳县羊平镇羊平北村

曲阳县冀兴重钙粉厂

河北 (略)

本项目租赁曲 (略) 厂区进行改扩建,拟占地为1755.2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包括车间300平方米、棚房600平方米、仓库600平方米、办公室及宿舍100平方米),原有设备鄂式破碎机、振动筛、雷蒙磨、吹料风机、旋风收料仓、成品罐等并购置4个100t成品罐,同时进 (略) 硬化及绿化建设。项目搬迁完成后,预计年产*吨石粉。

(1)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装卸材料、运输车辆产生的废气。通过设置围挡、防尘布苫盖、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定期洒水等措施降尘。废气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2)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养护废水、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养护废水排放量小,不需专门处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收用于场地洒水除尘。生活污水用于场地泼洒抑尘,不外排。(3)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通过合理安排施工工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 加装临时围障措施,并加装吸声材料等措施降噪。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标准。(4)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可分类回收利用;生活垃圾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运营期:(1)废气:主要为有组织废气(上料废气、振动给料废气、破碎废气、中间料仓废气、粉磨废气、包装废气、成品罐废气)和无组织废气(装卸废气、未收集粉尘)。有组织废气通过安装集气罩+软帘+密闭管道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有组织废气排放执行《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石灰制品生产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废气采取封闭厂房,设置喷淋抑尘措施;提升机、风送设备等物料转运和输送设备密闭;地面全部硬化,定期清扫、洒水抑尘;运输车辆采取密闭措施降尘。厂区内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表A.1 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石灰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13/1641-2012)表3作业场所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2)废水:主要为盥洗废水。收集后用于厂区泼洒抑尘。废水不外排。(3)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风机加装消声器等措施降噪。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4)固废: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除尘灰)、生活垃圾。除尘灰收集后作为产品外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8日---2022年9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传真):0312—*(曲阳县行政审批局)

通讯地址:曲阳县行政审批局

邮 编:*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曲阳县冀兴重钙粉厂搬迁项目

(略) 曲阳县羊平镇羊平北村

曲阳县冀兴重钙粉厂

河北 (略)

本项目租赁曲 (略) 厂区进行改扩建,拟占地为1755.2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包括车间300平方米、棚房600平方米、仓库600平方米、办公室及宿舍100平方米),原有设备鄂式破碎机、振动筛、雷蒙磨、吹料风机、旋风收料仓、成品罐等并购置4个100t成品罐,同时进 (略) 硬化及绿化建设。项目搬迁完成后,预计年产*吨石粉。

(1)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装卸材料、运输车辆产生的废气。通过设置围挡、防尘布苫盖、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定期洒水等措施降尘。废气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2)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养护废水、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养护废水排放量小,不需专门处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收用于场地洒水除尘。生活污水用于场地泼洒抑尘,不外排。(3)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通过合理安排施工工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 加装临时围障措施,并加装吸声材料等措施降噪。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标准。(4)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可分类回收利用;生活垃圾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运营期:(1)废气:主要为有组织废气(上料废气、振动给料废气、破碎废气、中间料仓废气、粉磨废气、包装废气、成品罐废气)和无组织废气(装卸废气、未收集粉尘)。有组织废气通过安装集气罩+软帘+密闭管道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有组织废气排放执行《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石灰制品生产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废气采取封闭厂房,设置喷淋抑尘措施;提升机、风送设备等物料转运和输送设备密闭;地面全部硬化,定期清扫、洒水抑尘;运输车辆采取密闭措施降尘。厂区内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表A.1 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石灰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13/1641-2012)表3作业场所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2)废水:主要为盥洗废水。收集后用于厂区泼洒抑尘。废水不外排。(3)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风机加装消声器等措施降噪。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4)固废: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除尘灰)、生活垃圾。除尘灰收集后作为产品外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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