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宿州市林盛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宿州市林盛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年产30万个泡沫纸箱和30万个普通纸箱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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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宿州市林盛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宿州市林盛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年产30万个泡沫纸箱和30万个普通纸箱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宿州市林盛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宿州市林盛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年产30万个泡沫纸箱和30万个普通纸箱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 (略) (略) 《 (略) (略) 年产*个泡沫纸箱和*个普通纸箱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略) (略) 年产*个泡沫纸箱和*个普通纸箱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砀山县玄庙镇工业园588号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拓睿 (略)

公示时间:

2024.8.27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略) (略) 年产*个泡沫纸箱和*个普通纸箱项目;

建设单位: (略) (略) 年产*个泡沫纸箱和*个普通纸箱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砀山县玄庙镇工业园588号;

占地面积:项目占地面积4674m2,租赁厂房。

项目投资:*元;

建设内容: (略) (略) 位于 (略) 砀山县玄庙镇工业园588号,投资建设年产*个泡沫纸箱和*个普通纸箱项目,项目租赁 (略) 的有钢结构厂房、办公用房,建筑面积约3000平方米,此前厂房处于空置状态。项目总投资*元,购置水墨印刷机、钉箱机、粘箱机、成型机、挤出机、复片机、裁切机等设备,建成后形成年产*个泡沫纸箱和*个普通纸箱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环境

项目运营期发泡成型工序产生的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一根排气筒(DA001)排放;印刷工序产生的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一根排气筒(DA002)排放;废气排放浓度发泡成型工序(DA001)产生的有组织排放废气非*烷总烃、苯*烯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 34/4812.6-2024)中的限值要求;印刷工序(DA002)有组织排放废气非*烷总烃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4部分:印刷工业》(DB 34/4812.4-2024)中表1排放限值要求。

2、地表水环境

项目主要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

3、声环境

项目主要噪声为设备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通过隔声、减振和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后,厂界昼间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限值。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包括废泡沫板、废PET镀铝膜、废玉米淀粉胶桶、废纸屑、不合格品,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处理。废水性油墨桶、废擦机布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活性炭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后在砀山县 (略) (略) 砀山县生态环境分局政府 (略) 站上进行了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略) (略)
相关文件:本项目于2024年4月26日由砀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砀发改备案【2024】125号予以备案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砀山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联系电话:

0557-*

邮箱:

*@*q.com

通讯地址:

砀山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关于宿州市林盛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宿州市林盛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年产30万个泡沫纸箱和30万个普通纸箱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 (略) (略) 《 (略) (略) 年产*个泡沫纸箱和*个普通纸箱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略) (略) 年产*个泡沫纸箱和*个普通纸箱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砀山县玄庙镇工业园588号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拓睿 (略)

公示时间:

2024.8.27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略) (略) 年产*个泡沫纸箱和*个普通纸箱项目;

建设单位: (略) (略) 年产*个泡沫纸箱和*个普通纸箱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砀山县玄庙镇工业园588号;

占地面积:项目占地面积4674m2,租赁厂房。

项目投资:*元;

建设内容: (略) (略) 位于 (略) 砀山县玄庙镇工业园588号,投资建设年产*个泡沫纸箱和*个普通纸箱项目,项目租赁 (略) 的有钢结构厂房、办公用房,建筑面积约3000平方米,此前厂房处于空置状态。项目总投资*元,购置水墨印刷机、钉箱机、粘箱机、成型机、挤出机、复片机、裁切机等设备,建成后形成年产*个泡沫纸箱和*个普通纸箱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环境

项目运营期发泡成型工序产生的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一根排气筒(DA001)排放;印刷工序产生的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一根排气筒(DA002)排放;废气排放浓度发泡成型工序(DA001)产生的有组织排放废气非*烷总烃、苯*烯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 34/4812.6-2024)中的限值要求;印刷工序(DA002)有组织排放废气非*烷总烃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4部分:印刷工业》(DB 34/4812.4-2024)中表1排放限值要求。

2、地表水环境

项目主要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

3、声环境

项目主要噪声为设备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通过隔声、减振和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后,厂界昼间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限值。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包括废泡沫板、废PET镀铝膜、废玉米淀粉胶桶、废纸屑、不合格品,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处理。废水性油墨桶、废擦机布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活性炭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后在砀山县 (略) (略) 砀山县生态环境分局政府 (略) 站上进行了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略) (略)
相关文件:本项目于2024年4月26日由砀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砀发改备案【2024】125号予以备案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砀山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联系电话:

0557-*

邮箱:

*@*q.com

通讯地址:

砀山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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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 (略) (略) 《 (略) (略) 年产*个泡沫纸箱和*个普通纸箱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略) (略) 年产*个泡沫纸箱和*个普通纸箱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砀山县玄庙镇工业园588号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拓睿 (略)

公示时间:

2024.8.27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略) (略) 年产*个泡沫纸箱和*个普通纸箱项目;

建设单位: (略) (略) 年产*个泡沫纸箱和*个普通纸箱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砀山县玄庙镇工业园588号;

占地面积:项目占地面积4674m2,租赁厂房。

项目投资:*元;

建设内容: (略) (略) 位于 (略) 砀山县玄庙镇工业园588号,投资建设年产*个泡沫纸箱和*个普通纸箱项目,项目租赁 (略) 的有钢结构厂房、办公用房,建筑面积约3000平方米,此前厂房处于空置状态。项目总投资*元,购置水墨印刷机、钉箱机、粘箱机、成型机、挤出机、复片机、裁切机等设备,建成后形成年产*个泡沫纸箱和*个普通纸箱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环境

项目运营期发泡成型工序产生的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一根排气筒(DA001)排放;印刷工序产生的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一根排气筒(DA002)排放;废气排放浓度发泡成型工序(DA001)产生的有组织排放废气非*烷总烃、苯*烯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 34/4812.6-2024)中的限值要求;印刷工序(DA002)有组织排放废气非*烷总烃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4部分:印刷工业》(DB 34/4812.4-2024)中表1排放限值要求。

2、地表水环境

项目主要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

3、声环境

项目主要噪声为设备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通过隔声、减振和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后,厂界昼间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限值。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包括废泡沫板、废PET镀铝膜、废玉米淀粉胶桶、废纸屑、不合格品,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处理。废水性油墨桶、废擦机布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活性炭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后在砀山县 (略) (略) 砀山县生态环境分局政府 (略) 站上进行了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略) (略)
相关文件:本项目于2024年4月26日由砀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砀发改备案【2024】125号予以备案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砀山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联系电话:

0557-*

邮箱:

*@*q.com

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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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宿州市林盛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宿州市林盛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年产30万个泡沫纸箱和30万个普通纸箱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 (略) (略) 《 (略) (略) 年产*个泡沫纸箱和*个普通纸箱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略) (略) 年产*个泡沫纸箱和*个普通纸箱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砀山县玄庙镇工业园588号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拓睿 (略)

公示时间:

2024.8.27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略) (略) 年产*个泡沫纸箱和*个普通纸箱项目;

建设单位: (略) (略) 年产*个泡沫纸箱和*个普通纸箱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砀山县玄庙镇工业园588号;

占地面积:项目占地面积4674m2,租赁厂房。

项目投资:*元;

建设内容: (略) (略) 位于 (略) 砀山县玄庙镇工业园588号,投资建设年产*个泡沫纸箱和*个普通纸箱项目,项目租赁 (略) 的有钢结构厂房、办公用房,建筑面积约3000平方米,此前厂房处于空置状态。项目总投资*元,购置水墨印刷机、钉箱机、粘箱机、成型机、挤出机、复片机、裁切机等设备,建成后形成年产*个泡沫纸箱和*个普通纸箱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环境

项目运营期发泡成型工序产生的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一根排气筒(DA001)排放;印刷工序产生的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一根排气筒(DA002)排放;废气排放浓度发泡成型工序(DA001)产生的有组织排放废气非*烷总烃、苯*烯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 34/4812.6-2024)中的限值要求;印刷工序(DA002)有组织排放废气非*烷总烃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4部分:印刷工业》(DB 34/4812.4-2024)中表1排放限值要求。

2、地表水环境

项目主要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

3、声环境

项目主要噪声为设备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通过隔声、减振和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后,厂界昼间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限值。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包括废泡沫板、废PET镀铝膜、废玉米淀粉胶桶、废纸屑、不合格品,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处理。废水性油墨桶、废擦机布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活性炭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后在砀山县 (略) (略) 砀山县生态环境分局政府 (略) 站上进行了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略) (略)
相关文件:本项目于2024年4月26日由砀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砀发改备案【2024】125号予以备案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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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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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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