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柔--拟批准公示
奥柔--拟批准公示
(略) 津南区政务服务办关于对奥柔(天津) (略)
义齿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 (略) 津南区八里台镇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科技大道9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奥柔(天津) (略) 义齿生产项目 | 奥柔(天津) (略) | (略) 津南区双港镇慧科道与睿科道交口(睿科道10号)研创产业园12-1,4-102 | 天津华泽 (略) | 奥柔(天津) (略) (略) 津南区双港镇慧科道与睿科道交口(睿科道10号)研创产业园12-1,4-102,租赁高雪梅、高雪连共有的生产厂房进行生产,占地面积约353.32m2,建筑面积约353.32m2。 奥柔(天津) (略) 拟投资*元购置设备,在租赁厂房建设“奥柔(天津) (略) 义齿生产项目”,本项目建设内容为购置干切机床、湿切机床、结晶炉、烤瓷炉等设备,年产*颗个性化基台及螺钉、*颗定制式固定义齿。 本企业所在楼层为1层,企业四至为:东侧为 (略) ,南侧为 (略) ,隔路为1号楼,西侧紧邻101室( (略) (略) ),北侧紧邻大厅公共区域(室外敞开),本项目厂界范围为:东、南、北三侧厂界为厂房外1m。 | (1)废气 本项目干法切削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设备连接的集气管道密闭收集,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工位上的集气口收集,二者经高负压吸尘器处理,净化后的尾气排放至生产厂房内。 经预测,厂界处颗粒物预测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可实现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2)废水 生活污水、代型清洗废水、超声波清洗废水经化粪池沉淀后经厂区污水 (略) (略) ,最 (略) 津南区津沽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废水总排放口处主要污染物水质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 356-2018)三级标准要求。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室内生产设备、空压机及风机等。室内生产设备经建筑隔声、距离衰减、基础减振后,东、南、北三侧厂界噪声预测值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昼间限值要求,不会对周围声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可实现厂界达标。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废灯管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废包装、边角料、除尘灰、废渣、废滤芯、不合格品、废石膏边角料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给有资格的单位综合利用处理。生活垃圾交由城管委统一清运。 建设项目产生固体废物去向可行,均可得到合理的处置,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综上,在落实本评价所述各项环保措施的条件下,本项目运营期各项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 无 | 2024.08.29-2024.09.04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略) 津南区政务服务办关于对奥柔(天津) (略)
义齿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 (略) 津南区八里台镇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科技大道9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奥柔(天津) (略) 义齿生产项目 | 奥柔(天津) (略) | (略) 津南区双港镇慧科道与睿科道交口(睿科道10号)研创产业园12-1,4-102 | 天津华泽 (略) | 奥柔(天津) (略) (略) 津南区双港镇慧科道与睿科道交口(睿科道10号)研创产业园12-1,4-102,租赁高雪梅、高雪连共有的生产厂房进行生产,占地面积约353.32m2,建筑面积约353.32m2。 奥柔(天津) (略) 拟投资*元购置设备,在租赁厂房建设“奥柔(天津) (略) 义齿生产项目”,本项目建设内容为购置干切机床、湿切机床、结晶炉、烤瓷炉等设备,年产*颗个性化基台及螺钉、*颗定制式固定义齿。 本企业所在楼层为1层,企业四至为:东侧为 (略) ,南侧为 (略) ,隔路为1号楼,西侧紧邻101室( (略) (略) ),北侧紧邻大厅公共区域(室外敞开),本项目厂界范围为:东、南、北三侧厂界为厂房外1m。 | (1)废气 本项目干法切削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设备连接的集气管道密闭收集,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工位上的集气口收集,二者经高负压吸尘器处理,净化后的尾气排放至生产厂房内。 经预测,厂界处颗粒物预测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可实现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2)废水 生活污水、代型清洗废水、超声波清洗废水经化粪池沉淀后经厂区污水 (略) (略) ,最 (略) 津南区津沽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废水总排放口处主要污染物水质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 356-2018)三级标准要求。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室内生产设备、空压机及风机等。室内生产设备经建筑隔声、距离衰减、基础减振后,东、南、北三侧厂界噪声预测值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昼间限值要求,不会对周围声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可实现厂界达标。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废灯管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废包装、边角料、除尘灰、废渣、废滤芯、不合格品、废石膏边角料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给有资格的单位综合利用处理。生活垃圾交由城管委统一清运。 建设项目产生固体废物去向可行,均可得到合理的处置,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综上,在落实本评价所述各项环保措施的条件下,本项目运营期各项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 无 | 2024.08.29-2024.09.04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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