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沙县妇幼保健院紫金院区建设项目项目拟审批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金沙县妇幼保健院紫金院区建设项目项目拟审批公示

日期:2024-08-29

项目名称:金沙 (略) (略) 区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金沙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1、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过程中喷雾洒水降尘; (略) 面,保持清洁,定时洒水降尘;装修结束后加强房间的通风换气。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设食堂,不提供住宿,施工期依托原金 (略) 现有食堂及污水处理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 (略) (略) ,进入杨溪沟污水处理厂处理,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施工废水产生量约为1m3/d,施工废水污染因子主要为SS,环评要求修建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后的施工废水回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噪声污染源主要是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使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其他辅助施工设备;运输材料车辆在进、出入施工场地时,应严格控制车速鸣号,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做到文明施工,厂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11)要求。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装修垃圾及装修危废。装修垃圾可回收利用部分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部分统一收集后运输至具有相应处理能力的场所处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装修过程产生的废油漆桶、废涂料等,属于装修危废,暂存于医废暂存间内,及时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二)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1、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密闭运行,项目通过定期喷洒除臭剂后,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甚微,能确保污水处理站废气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要求。为减少恶臭气体产生,所有医疗垃圾分类密封包装后再存入医疗垃圾暂存间暂存,由有资质单位及时清运;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同时加强室内通风,并放置除臭剂清除异味,时刻保持清洁卫生,可有效控制其异味产生。在加强通风换气后,可以减少检验室废气对大气环境的影响。食堂采取集气罩收集,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排烟管道引至楼顶排放,能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型标准。备用柴油发电机仅在停电时使用,产生的废气由专用排气管引出发电机房顶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 (略) 内部雨水排水系统自然排放进入南 (略) 政雨水收集管道,最终汇入金沙河;食堂废水进入隔油池(1.0m3)处理后,和其他生活污水、医疗废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化粪池出水经“格栅池→调节池→水解酸化池→生物接触氧化池→沉淀池→消毒池→清水池”工艺处理(处理能力为120m3/d)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05)表2预处理 (略) 政污 (略) ,排入杨溪沟污水处理厂处理。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采取选用低噪声先进设备,合理布置,充分利用建筑物的隔声作用;对高噪声设备基础采取减振措施;加强设备管理,对生产设备定期检查与维护,使设备保持良好的运行状况,降低运转时产生的噪声; (略) 一侧窗户安装透气隔声玻璃,降 (略) 外声环境的影响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略) 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分类垃圾桶内,堆存于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餐厨垃圾暂存于餐厨垃圾全密闭专用收集容器内,应保持容器整洁、密闭、完好,并定期由专业的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单位清运处置;中药渣自然沥干水分,用专用容器收集后暂存,委托专业单位清运处置;污泥及栅渣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定期清掏运走,不在厂界内单独暂存;检验室废液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医废暂存间,定期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医废暂存间,定期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

"XMGK":"本项目为迁建项目,整体搬迁至新址( (略) 金沙县鼓场 (略) 230号,原金 (略) ),原址(金沙县鼓场街道长江大道)移交给金沙 (略) 使用。项目总占地面积为7007m2,共设置床位100张,是一所集保健、医疗、预防、康复、科研、教学、基层指导于一体的二级*等妇幼保健机构。项目诊疗科目有妇科、产科、乳腺科、女性康复科、儿科、新生儿科、中医科、综合科、儿童早期发展中心等医疗科室。

公示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金沙 (略) (略) 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08月29日-2024年09月05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0857-* 传真: 0857-* 通讯地址: (略) 贵毕大道520- (略) 环境保护局规划环评科 邮编: *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贵州 (略)

项目名称:金沙 (略) (略) 区建设项目

日期:2024-08-29

项目名称:金沙 (略) (略) 区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金沙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1、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过程中喷雾洒水降尘; (略) 面,保持清洁,定时洒水降尘;装修结束后加强房间的通风换气。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设食堂,不提供住宿,施工期依托原金 (略) 现有食堂及污水处理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 (略) (略) ,进入杨溪沟污水处理厂处理,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施工废水产生量约为1m3/d,施工废水污染因子主要为SS,环评要求修建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后的施工废水回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噪声污染源主要是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使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其他辅助施工设备;运输材料车辆在进、出入施工场地时,应严格控制车速鸣号,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做到文明施工,厂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11)要求。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装修垃圾及装修危废。装修垃圾可回收利用部分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部分统一收集后运输至具有相应处理能力的场所处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装修过程产生的废油漆桶、废涂料等,属于装修危废,暂存于医废暂存间内,及时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二)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1、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密闭运行,项目通过定期喷洒除臭剂后,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甚微,能确保污水处理站废气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要求。为减少恶臭气体产生,所有医疗垃圾分类密封包装后再存入医疗垃圾暂存间暂存,由有资质单位及时清运;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同时加强室内通风,并放置除臭剂清除异味,时刻保持清洁卫生,可有效控制其异味产生。在加强通风换气后,可以减少检验室废气对大气环境的影响。食堂采取集气罩收集,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排烟管道引至楼顶排放,能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型标准。备用柴油发电机仅在停电时使用,产生的废气由专用排气管引出发电机房顶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 (略) 内部雨水排水系统自然排放进入南 (略) 政雨水收集管道,最终汇入金沙河;食堂废水进入隔油池(1.0m3)处理后,和其他生活污水、医疗废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化粪池出水经“格栅池→调节池→水解酸化池→生物接触氧化池→沉淀池→消毒池→清水池”工艺处理(处理能力为120m3/d)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05)表2预处理 (略) 政污 (略) ,排入杨溪沟污水处理厂处理。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采取选用低噪声先进设备,合理布置,充分利用建筑物的隔声作用;对高噪声设备基础采取减振措施;加强设备管理,对生产设备定期检查与维护,使设备保持良好的运行状况,降低运转时产生的噪声; (略) 一侧窗户安装透气隔声玻璃,降 (略) 外声环境的影响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略) 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分类垃圾桶内,堆存于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餐厨垃圾暂存于餐厨垃圾全密闭专用收集容器内,应保持容器整洁、密闭、完好,并定期由专业的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单位清运处置;中药渣自然沥干水分,用专用容器收集后暂存,委托专业单位清运处置;污泥及栅渣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定期清掏运走,不在厂界内单独暂存;检验室废液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医废暂存间,定期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医废暂存间,定期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

"XMGK":"本项目为迁建项目,整体搬迁至新址( (略) 金沙县鼓场 (略) 230号,原金 (略) ),原址(金沙县鼓场街道长江大道)移交给金沙 (略) 使用。项目总占地面积为7007m2,共设置床位100张,是一所集保健、医疗、预防、康复、科研、教学、基层指导于一体的二级*等妇幼保健机构。项目诊疗科目有妇科、产科、乳腺科、女性康复科、儿科、新生儿科、中医科、综合科、儿童早期发展中心等医疗科室。

公示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金沙 (略) (略) 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08月29日-2024年09月05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0857-* 传真: 0857-* 通讯地址: (略) 贵毕大道520- (略) 环境保护局规划环评科 邮编: *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贵州 (略)

项目名称:金沙 (略) (略) 区建设项目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