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庄路东侧、规划新市街南侧地块主城区东北片区E3-04部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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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庄路东侧、规划新市街南侧地块主城区东北片区E3-04部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结果公示

一、项目由来

(略) 东侧、 (略) 街南侧地块(主城区东北片区E3-04部分地块) (略) 东侧、 (略) 街南侧、红星东街北侧、 (略) 线西侧。场地中心坐标E:112.*°、N:35.*°,总用地面积*m2(合约17.49亩)。根据《侯匠城中村改造平衡用地土地勘测定界成果审核表》,本项目原用地性质为农用地352m2(包 (略) 352m2),建设用地*m2(包括村庄用地*m2,城市用地284m2)。原权属单位为侯匠社区居委,现变更为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部。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晋规件字2024-03号《规划条件》,现拟变更为居住用地兼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筑用地土壤风险管控标准》(*)中的第一类用地。综上,该地块依法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024年6月,山西 (略) 受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部委托, (略) 东侧、 (略) 街南侧地块(主城区东北片区E3-04部分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主要是在现有资料基础上,开展一定程度的调查采样分析工作,识别是否存在污染、污染程度及污染类型。

二、第一阶段污染识别

根据第一阶段调查结果,地块历史沿革较为清晰。本地块历史上主要为侯匠村居民住房,西北角涉及部分农田;地块东南角历史上曾堆放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机构收集处置;2013年-2020年间*续有部分房屋拆除,建筑垃圾均堆放于原地;2021年侯匠村整村拆迁后,本地块中部用于堆放拆迁产生的建筑垃圾,东北角及地块外相邻区域用于堆放基坑挖掘产生堆土,其他区域为祥瑞新城施工方临时占用作为项目部。地块内主要污染源为侯匠村居住区和施工方人员活动、拆迁过程、建筑垃圾堆放、施工现场水泥砂浆搅拌站、外来堆土等的污染,主要污染物为石油烃(C10-C40)、氨氮、氟化物、硫化物。

本地块周边污染源主要为富士康(晋城)科技工业园、 (略) 场、 (略) (略) 、山 (略) (略) 、力诺通泰CNG加气站、汽配城、 (略) 、 (略) 小笠原铸造厂、私人铸造厂等企业生产运输过程中产生的重金属(铅、铬、镉、汞、铜、镍、锰、锌)、砷、VOCs、氨氮、苯并芘、苯系物、多环芳烃、苯酚、*醛、石油烃(C10-C40)、氰化物、硫化物、氟化物等污染物,可能通过大气沉降、地下水迁移进入本地块对土壤造成污染。

综上,本地块污染识别阶段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存在可能的污染源,分析出地块内可能存在的主要污染物,按照保守原则,本地块需开展初步采样调查,以进一步核实地块内土壤污染状况。

根据调查地块用地情况和相邻地块使用情况,结合周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并参考当地气象、水文、地形地貌情况,综合考虑确定本次土壤调查的检测指标为pH、《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表1中重金属、VOCs和SVOCs等45项基本项目及pH、氨氮、石油烃(C10-C40)、重金属(锰、锌、钼)、氟化物、氰化物、硫化物、苯酚、*醛、多环芳烃、苯系物为第二阶段的检测因子。

三、结论

项目组通过第一阶段调查和识别结果,制定了初步采样工作方案。开展了现场勘探、土壤样品采集、保存、流转与检测,并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指南以及检测机构的要求,对钻探、样品采集、样品保存、样品运输和样品检测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

初步调查阶段共设置8个土壤检测点位,其中1个土壤背景点位。共检测37个土壤样品。检测因子包括45项基本项目及pH、氨氮、石油烃(C10-C40)、重金属(锰、锌、钼)、氟化物、氰化物、硫化物、苯酚、*醛、多环芳烃、苯系物。

土壤检测结果表明,土壤中砷、镉、铜、铅、汞、镍、石油烃(C10-C40)、pH、氨氮、硫化物、氟化物、锌、锰、钼有检出,其他项目均未检出。

根据检测结果,本次调查土壤污染物浓度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该标准中未列入的检出污染物项目,参考河北省地方筛选值、四川省地方筛选值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综上所述,本地块内土壤目前未受到污染,不需要对本地块开展进一步的调查,本地块内土壤环境质量符合居住用地兼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建设项目用地要求,可进行下一步的开发建设。

,河北,山西, (略) ,四川,晋城

一、项目由来

(略) 东侧、 (略) 街南侧地块(主城区东北片区E3-04部分地块) (略) 东侧、 (略) 街南侧、红星东街北侧、 (略) 线西侧。场地中心坐标E:112.*°、N:35.*°,总用地面积*m2(合约17.49亩)。根据《侯匠城中村改造平衡用地土地勘测定界成果审核表》,本项目原用地性质为农用地352m2(包 (略) 352m2),建设用地*m2(包括村庄用地*m2,城市用地284m2)。原权属单位为侯匠社区居委,现变更为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部。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晋规件字2024-03号《规划条件》,现拟变更为居住用地兼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筑用地土壤风险管控标准》(*)中的第一类用地。综上,该地块依法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024年6月,山西 (略) 受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部委托, (略) 东侧、 (略) 街南侧地块(主城区东北片区E3-04部分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主要是在现有资料基础上,开展一定程度的调查采样分析工作,识别是否存在污染、污染程度及污染类型。

二、第一阶段污染识别

根据第一阶段调查结果,地块历史沿革较为清晰。本地块历史上主要为侯匠村居民住房,西北角涉及部分农田;地块东南角历史上曾堆放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机构收集处置;2013年-2020年间*续有部分房屋拆除,建筑垃圾均堆放于原地;2021年侯匠村整村拆迁后,本地块中部用于堆放拆迁产生的建筑垃圾,东北角及地块外相邻区域用于堆放基坑挖掘产生堆土,其他区域为祥瑞新城施工方临时占用作为项目部。地块内主要污染源为侯匠村居住区和施工方人员活动、拆迁过程、建筑垃圾堆放、施工现场水泥砂浆搅拌站、外来堆土等的污染,主要污染物为石油烃(C10-C40)、氨氮、氟化物、硫化物。

本地块周边污染源主要为富士康(晋城)科技工业园、 (略) 场、 (略) (略) 、山 (略) (略) 、力诺通泰CNG加气站、汽配城、 (略) 、 (略) 小笠原铸造厂、私人铸造厂等企业生产运输过程中产生的重金属(铅、铬、镉、汞、铜、镍、锰、锌)、砷、VOCs、氨氮、苯并芘、苯系物、多环芳烃、苯酚、*醛、石油烃(C10-C40)、氰化物、硫化物、氟化物等污染物,可能通过大气沉降、地下水迁移进入本地块对土壤造成污染。

综上,本地块污染识别阶段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存在可能的污染源,分析出地块内可能存在的主要污染物,按照保守原则,本地块需开展初步采样调查,以进一步核实地块内土壤污染状况。

根据调查地块用地情况和相邻地块使用情况,结合周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并参考当地气象、水文、地形地貌情况,综合考虑确定本次土壤调查的检测指标为pH、《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表1中重金属、VOCs和SVOCs等45项基本项目及pH、氨氮、石油烃(C10-C40)、重金属(锰、锌、钼)、氟化物、氰化物、硫化物、苯酚、*醛、多环芳烃、苯系物为第二阶段的检测因子。

三、结论

项目组通过第一阶段调查和识别结果,制定了初步采样工作方案。开展了现场勘探、土壤样品采集、保存、流转与检测,并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指南以及检测机构的要求,对钻探、样品采集、样品保存、样品运输和样品检测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

初步调查阶段共设置8个土壤检测点位,其中1个土壤背景点位。共检测37个土壤样品。检测因子包括45项基本项目及pH、氨氮、石油烃(C10-C40)、重金属(锰、锌、钼)、氟化物、氰化物、硫化物、苯酚、*醛、多环芳烃、苯系物。

土壤检测结果表明,土壤中砷、镉、铜、铅、汞、镍、石油烃(C10-C40)、pH、氨氮、硫化物、氟化物、锌、锰、钼有检出,其他项目均未检出。

根据检测结果,本次调查土壤污染物浓度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该标准中未列入的检出污染物项目,参考河北省地方筛选值、四川省地方筛选值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综上所述,本地块内土壤目前未受到污染,不需要对本地块开展进一步的调查,本地块内土壤环境质量符合居住用地兼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建设项目用地要求,可进行下一步的开发建设。

,河北,山西, (略) ,四川,晋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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