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长泰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资金政策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漳州市长泰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资金政策

漳州市长泰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资金政策

1.文件依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农能〔2019〕529号)、《福建省农业厅关于持续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的通知》(闽农综〔2021〕97号)、《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分解落实2022-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的函》(闽环土函〔2022〕5号)、《福建省耕地土壤污染防治项目资金管理有关规定》(闽农能函〔2024〕306号)。

2.补助对象:具体实施项目的第三方服务机构。

3.补助内容:对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建设(开展受污染耕地加密调查、协同监测、土壤调理剂施用、深翻耕、品种替代等各类安全利用措施及效果评价等)和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动态调整等工作给予补助。

4.补助标准:以实际或当年度招标采购结果确定。

5.申报程序:区农业农村局根据省厅下达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面积情况,组织采购第三方服务及督促中标第三方机构实施。

6.申报时间:上级部门下达工作任务后,以招标采购公示为准。

漳州市长泰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资金政策

1.文件依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农能〔2019〕529号)、《福建省农业厅关于持续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的通知》(闽农综〔2021〕97号)、《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分解落实2022-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的函》(闽环土函〔2022〕5号)、《福建省耕地土壤污染防治项目资金管理有关规定》(闽农能函〔2024〕306号)。

2.补助对象:具体实施项目的第三方服务机构。

3.补助内容:对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建设(开展受污染耕地加密调查、协同监测、土壤调理剂施用、深翻耕、品种替代等各类安全利用措施及效果评价等)和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动态调整等工作给予补助。

4.补助标准:以实际或当年度招标采购结果确定。

5.申报程序:区农业农村局根据省厅下达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面积情况,组织采购第三方服务及督促中标第三方机构实施。

6.申报时间:上级部门下达工作任务后,以招标采购公示为准。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