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晟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年产500万件新能源汽车高分子模塑配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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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高晟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年产500万件新能源汽车高分子模塑配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湖南 (略) 年产*件新能源汽车高分子模塑配件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时间:2024年8月29日

项目名称

高晟年产*件新能源汽车高分子模塑配件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株洲渌口经济开发区南洲新区西创智能制造产业园7#厂房

建设单位

湖南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 (略)

项目概况

项目在西创智能制造产业园定制15亩,建设第7#栋厂房,总建筑面积7350m2,其中生产车间建筑面积约5734m2,包括注塑车间、油漆车间、打磨抛光区等;其中油漆车间位于生产厂房东侧,建设1条自动喷涂生产线,包括上件、水洗、吹水烘干、火焰处理、除尘、底漆喷涂流平固化、色漆喷涂流平固化、清漆流平固化工段。办公生活区建筑面积约1616m2;同时配套生产附属设备、环保设施。

项目建成达产后,年生产*件新能源汽车配件,主要包括汽 (略) 格、挡泥板、轮眉饰件、安全带调节面板、通风盖板支撑、A、B、C柱饰板尾翼、汽车裙边、汽车牌照板、汽车行李架。项目不设食堂、宿舍,食堂、宿舍依托西创智能制造产业园。喷涂生产线底漆、面漆为水性喷涂,色漆为油性漆喷涂;喷涂区设有实验室,主要是仪器自动检验制纯水效果电导率参数,无实验废气、废水产生。厂房建设由株洲 (略) 负责。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排入园 (略) ,流经湘渌大道、和谐大 (略) ,最终排入南洲新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污水经南洲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经杨家港排入渌江,后汇入湘江;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有组织:本项目喷涂生产线采用双层密闭空间(内层空间密闭正压,外层空间密闭负压),经负压收集送至废气净化装置,第1F设有底漆、色漆、清漆漆雾过滤系统,喷漆废气先经过滤系统过滤漆雾,再同烤漆固化废气,一同进入旋转式分子筛吸附-脱附-蓄热燃烧,经15m排气筒排放(DA001)排放,颗粒物、*苯、二*苯、VOCs排放浓度分别为0.613mg/m3、0.064mg/m3、0.642mg/m3、7.98mg/m3;油漆废气*苯、二*苯、VOCs可满足《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表1标准限值要求(*苯3 mg/m3、二*苯17mg/m3、总挥发性有机物50mg/m3),颗粒物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限值(颗粒物120mg/m3)。注塑废气,经负压收集再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后,经15m排气筒(DA002)排放;VOCs(非*烷总烃)、苯*烯排放浓度分别为1.286mg/m3、0.0514mg/m3,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含2024年修改单)表4限值要求,臭气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表2标准限值要求。生产加热天然气燃烧废气经15m排气筒(DA003)排放,热水锅炉燃气废气经15m排气筒(DA005)排放,均采用低氮燃烧器,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为9.56mg/m3、18.56mg/m3、147.3mg/m3,燃气锅炉废气可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烘干油漆固化天然气燃烧废气可满足《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限值。热洁炉废气采用负压收集+热交换器+喷淋塔+汽水分离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置,最后经15m排气筒(DA004)排放,VOCs、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为22.05mg/m3、0.77mg/m3、1.5mg/m3、11.88mg/m3,VOCs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限值,其他因子满足《湖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湘环发〔2020〕6号)附件1。

无组织:类比《湖南钰 (略) 年产*件新能源汽车高分子模塑配件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中验收数据,项目生产规模与类比对象,工艺原辅材料类似;厂区上下风向颗粒物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限值(1.0mg/m3),苯系物(*苯、二*苯)、非*烷总烃(VOCs)可满足《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表3标准限值(苯系物1.0mg/m3、2.0mg/m3),厂房外VOCs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声环境影响分析:噪声主要来源于喷漆设施、清洗设施、振动磨机、手动抛光机等等,噪声值在70~85dB(A)之间;经采取减震、合理布局等噪声治理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固废影响分析: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占地面积20m2,定期外卖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危险废物设有危险废物暂存间,占地面积20m2,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执行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渌口分局 0731-*

(公众意见反馈时间:自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


湖南 (略) 年产*件新能源汽车高分子模塑配件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时间:2024年8月29日

项目名称

高晟年产*件新能源汽车高分子模塑配件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株洲渌口经济开发区南洲新区西创智能制造产业园7#厂房

建设单位

湖南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 (略)

项目概况

项目在西创智能制造产业园定制15亩,建设第7#栋厂房,总建筑面积7350m2,其中生产车间建筑面积约5734m2,包括注塑车间、油漆车间、打磨抛光区等;其中油漆车间位于生产厂房东侧,建设1条自动喷涂生产线,包括上件、水洗、吹水烘干、火焰处理、除尘、底漆喷涂流平固化、色漆喷涂流平固化、清漆流平固化工段。办公生活区建筑面积约1616m2;同时配套生产附属设备、环保设施。

项目建成达产后,年生产*件新能源汽车配件,主要包括汽 (略) 格、挡泥板、轮眉饰件、安全带调节面板、通风盖板支撑、A、B、C柱饰板尾翼、汽车裙边、汽车牌照板、汽车行李架。项目不设食堂、宿舍,食堂、宿舍依托西创智能制造产业园。喷涂生产线底漆、面漆为水性喷涂,色漆为油性漆喷涂;喷涂区设有实验室,主要是仪器自动检验制纯水效果电导率参数,无实验废气、废水产生。厂房建设由株洲 (略) 负责。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排入园 (略) ,流经湘渌大道、和谐大 (略) ,最终排入南洲新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污水经南洲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经杨家港排入渌江,后汇入湘江;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有组织:本项目喷涂生产线采用双层密闭空间(内层空间密闭正压,外层空间密闭负压),经负压收集送至废气净化装置,第1F设有底漆、色漆、清漆漆雾过滤系统,喷漆废气先经过滤系统过滤漆雾,再同烤漆固化废气,一同进入旋转式分子筛吸附-脱附-蓄热燃烧,经15m排气筒排放(DA001)排放,颗粒物、*苯、二*苯、VOCs排放浓度分别为0.613mg/m3、0.064mg/m3、0.642mg/m3、7.98mg/m3;油漆废气*苯、二*苯、VOCs可满足《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表1标准限值要求(*苯3 mg/m3、二*苯17mg/m3、总挥发性有机物50mg/m3),颗粒物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限值(颗粒物120mg/m3)。注塑废气,经负压收集再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后,经15m排气筒(DA002)排放;VOCs(非*烷总烃)、苯*烯排放浓度分别为1.286mg/m3、0.0514mg/m3,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含2024年修改单)表4限值要求,臭气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表2标准限值要求。生产加热天然气燃烧废气经15m排气筒(DA003)排放,热水锅炉燃气废气经15m排气筒(DA005)排放,均采用低氮燃烧器,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为9.56mg/m3、18.56mg/m3、147.3mg/m3,燃气锅炉废气可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烘干油漆固化天然气燃烧废气可满足《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限值。热洁炉废气采用负压收集+热交换器+喷淋塔+汽水分离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置,最后经15m排气筒(DA004)排放,VOCs、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为22.05mg/m3、0.77mg/m3、1.5mg/m3、11.88mg/m3,VOCs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限值,其他因子满足《湖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湘环发〔2020〕6号)附件1。

无组织:类比《湖南钰 (略) 年产*件新能源汽车高分子模塑配件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中验收数据,项目生产规模与类比对象,工艺原辅材料类似;厂区上下风向颗粒物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限值(1.0mg/m3),苯系物(*苯、二*苯)、非*烷总烃(VOCs)可满足《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表3标准限值(苯系物1.0mg/m3、2.0mg/m3),厂房外VOCs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声环境影响分析:噪声主要来源于喷漆设施、清洗设施、振动磨机、手动抛光机等等,噪声值在70~85dB(A)之间;经采取减震、合理布局等噪声治理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固废影响分析: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占地面积20m2,定期外卖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危险废物设有危险废物暂存间,占地面积20m2,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执行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渌口分局 0731-*

(公众意见反馈时间:自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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