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铅山县城市基础设施综合改造提升项目河口镇复兴大厦周边改造初步设计的批复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铅山县城市基础设施综合改造提升项目河口镇复兴大厦周边改造初步设计的批复


铅山 (略) (略) :

报来的《关 (略) 基础设施综合改造提升项目河口镇复兴大厦周边改造初步设计批复的请示》(铅黄城运字〔2024〕14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中共中央、 (略) 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精神,经我委研究,现将项目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改善县域环境,建设宜居城镇,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历史文化厚重的 (略) ”的目标,依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712号)、《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2024年7月11日县创建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同意建 (略) 基础设施综合改造提升项目河口镇复兴大厦周边改造。

项目单位为铅山 (略) (略) 。

二、项目建设地址:铅山县县城内。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道路设施改造542.8㎡、雨污水及防灾设施改造约50米、道路强弱电设施下地、道路照明设施改造、道路破复等。

四、项目招投标方案:应按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16号令)的要求执行,依法依规实施。

五、项目建设工期:90天。

六、节能审查意见:请按项目单位提供的节能报告执行。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391.*元。其中建安费用337.*元,建设其他费用35.*元,基本预备费18.*元。资金来源为争取银行融资和自筹。

????八、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批复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申请立项的文书、资金来源说明。

????九、请你单位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要求,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设置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十、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一、请你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二、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三、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接此批复后,请按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施工图设计,尽快组织实施,发挥投资效益。

???????????????????????????????2024年8月5日

?抄??送:县监委办公室,县自然资源局, (略) 铅山生态环境局,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统计局。 ????????????

?铅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8月5日印发?


铅山 (略) (略) :

报来的《关 (略) 基础设施综合改造提升项目河口镇复兴大厦周边改造初步设计批复的请示》(铅黄城运字〔2024〕14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中共中央、 (略) 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精神,经我委研究,现将项目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改善县域环境,建设宜居城镇,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历史文化厚重的 (略) ”的目标,依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712号)、《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2024年7月11日县创建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同意建 (略) 基础设施综合改造提升项目河口镇复兴大厦周边改造。

项目单位为铅山 (略) (略) 。

二、项目建设地址:铅山县县城内。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道路设施改造542.8㎡、雨污水及防灾设施改造约50米、道路强弱电设施下地、道路照明设施改造、道路破复等。

四、项目招投标方案:应按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16号令)的要求执行,依法依规实施。

五、项目建设工期:90天。

六、节能审查意见:请按项目单位提供的节能报告执行。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391.*元。其中建安费用337.*元,建设其他费用35.*元,基本预备费18.*元。资金来源为争取银行融资和自筹。

????八、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批复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申请立项的文书、资金来源说明。

????九、请你单位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要求,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设置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十、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一、请你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二、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三、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接此批复后,请按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施工图设计,尽快组织实施,发挥投资效益。

???????????????????????????????2024年8月5日

?抄??送:县监委办公室,县自然资源局, (略) 铅山生态环境局,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统计局。 ????????????

?铅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8月5日印发?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