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道县干里水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第二次公示
湖南省道县干里水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第二次公示
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委托湖南 (略) 开展。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及相关要求,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对该项目及周围环境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道县水利局
建设地点: (略) 道县清塘镇干岭村境内
建设概要:修建干里水库一座,该项目的建设可以解决清塘镇5个村及仙子脚镇3个村缺水问题,农业旱涝保收面积达7142亩,不仅增加了粮食,更重要地可以资源优化配置,优化种植结构,同时为当时村民增收增支,解决当地村民及牲畜饮水问题。对当地的经济发展意义重大,当地政府和人民对该工程的兴建要求十分迫切。
2、项目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道县水利局
联系人:李婕 联系电话:*
3、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湖南 (略)
联系人:张利程 联系电话:*
4、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本项目环评工作程序:在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以及项目工程分析的基础上,根据环境影响预测结果,结合公众参与调查结果,给出项目环境可行性的评价结论并提出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
本次环评工作的主要内容:工程污染源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环保措施可行性分析。
5、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目前本项目主要的环境问题是?
(2)本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3)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
(4)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其它建议?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提交书面意见或口头意见等。
7、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起,10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委托湖南 (略) 开展。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及相关要求,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对该项目及周围环境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道县水利局
建设地点: (略) 道县清塘镇干岭村境内
建设概要:修建干里水库一座,该项目的建设可以解决清塘镇5个村及仙子脚镇3个村缺水问题,农业旱涝保收面积达7142亩,不仅增加了粮食,更重要地可以资源优化配置,优化种植结构,同时为当时村民增收增支,解决当地村民及牲畜饮水问题。对当地的经济发展意义重大,当地政府和人民对该工程的兴建要求十分迫切。
2、项目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道县水利局
联系人:李婕 联系电话:*
3、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湖南 (略)
联系人:张利程 联系电话:*
4、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本项目环评工作程序:在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以及项目工程分析的基础上,根据环境影响预测结果,结合公众参与调查结果,给出项目环境可行性的评价结论并提出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
本次环评工作的主要内容:工程污染源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环保措施可行性分析。
5、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目前本项目主要的环境问题是?
(2)本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3)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
(4)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其它建议?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提交书面意见或口头意见等。
7、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起,10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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