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劲扬包装有限公司包装制品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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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劲扬包装有限公司包装制品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谯环表〔2024〕43号

关于《安徽劲扬包装有限公司包装制品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略) :

你公司报来的《 (略) 包装制品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

项目位于 (略) 谯城区古 (略) 98号,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进行建设,占地2860.3平方米,厂房面积共计5584.7平方米,在现有厂房内,购置印刷机、点胶机、分切机、烘干设备、打孔机、吸塑机等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个包装标牌、6亿个包装铆钉、*件包装纸箱、*个包装吸塑件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根据安徽谯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备案(项目代码:2406-*-04-01-*)等相关文件,项目的实施具有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从环境保护角度,具有可行性。

二、你公司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措施和要求,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期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相关规定;运营期选取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噪声源,厂区内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4a类标准要求。

(二)施工期严格按照《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和《 (略) 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治理规定》等文件要求, (略) 洒水、砂石和水泥原材料遮盖、设置围档、密闭运输、 (略) 线等切实可行措施,减轻扬尘污染。运营期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印刷及清洗、烘干、点胶、粘胶废气通过封闭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吸塑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隧道炉天然气燃烧采用低氮燃烧,尾气由不低于8米高排气筒排放。同时加强车间的密闭性建设和提高废气收集效率,确保印刷及清洗、烘干、点胶、粘胶废气排放满足《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标准限值要求,其中非*烷总烃、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吸塑废气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表9标准。厂房外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天然气燃烧废气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中要求重点区域原则上按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

(三)分类收集处理施工废水和施工期生活污水。施工期废水不得以渗坑、渗井或漫流的形式排放,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进行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绿化农肥。运营期严格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厂区雨 (略) 。项目产生的冷却废水经冷却塔冷却后循环使用,循环冷却废 (略) (略)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和古井镇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经市 (略) 排入古井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施工期产生的渣土等建筑垃圾应集中收集、分类堆放,严密遮盖,需要运输、处理的,按照城管部门规定的时间、路线和要求,清运到指定场所。运营期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废塑料膜、废金属边角料、废铁丝、不合格产品、废纸板、废塑料边角料、废模具和废包装材料等收集后外售;废印版、废油墨渣、洗车水废液、废抹布、废液压油、废机油、废活性炭和废包装桶等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相关要求搜集、暂存,规范设置危废暂存间,做好相关防渗工作,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不随意丢弃排放;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五)在生产过程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从源头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环保设施要定期检查、维护,以确保运行正常。强化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报告表》所列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满足环境风险管理要求。

(六)积极做好公众参与工作,认真听取和吸纳社会各界对建设和营运过程中的反馈意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三、认真落实项目建设“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及时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

四、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前办理排污许可手续。

五、按要求安装生产用电监控系统,并及时与生态环 (略) 联网。

六、本批复下达后,如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依法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下达之日起,如超过五年方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 (略) 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谯城大队、古井镇环保工作站做好该项目的日常环保监督管理工作。

(略) 谯城区生态环境分局

2024年7月24日










抄送: (略) 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谯城大队 古井镇人民政府


谯环表〔2024〕43号

关于《安徽劲扬包装有限公司包装制品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略) :

你公司报来的《 (略) 包装制品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

项目位于 (略) 谯城区古 (略) 98号,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进行建设,占地2860.3平方米,厂房面积共计5584.7平方米,在现有厂房内,购置印刷机、点胶机、分切机、烘干设备、打孔机、吸塑机等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个包装标牌、6亿个包装铆钉、*件包装纸箱、*个包装吸塑件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根据安徽谯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备案(项目代码:2406-*-04-01-*)等相关文件,项目的实施具有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从环境保护角度,具有可行性。

二、你公司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措施和要求,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期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相关规定;运营期选取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噪声源,厂区内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4a类标准要求。

(二)施工期严格按照《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和《 (略) 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治理规定》等文件要求, (略) 洒水、砂石和水泥原材料遮盖、设置围档、密闭运输、 (略) 线等切实可行措施,减轻扬尘污染。运营期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印刷及清洗、烘干、点胶、粘胶废气通过封闭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吸塑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隧道炉天然气燃烧采用低氮燃烧,尾气由不低于8米高排气筒排放。同时加强车间的密闭性建设和提高废气收集效率,确保印刷及清洗、烘干、点胶、粘胶废气排放满足《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标准限值要求,其中非*烷总烃、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吸塑废气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表9标准。厂房外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天然气燃烧废气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中要求重点区域原则上按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

(三)分类收集处理施工废水和施工期生活污水。施工期废水不得以渗坑、渗井或漫流的形式排放,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进行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绿化农肥。运营期严格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厂区雨 (略) 。项目产生的冷却废水经冷却塔冷却后循环使用,循环冷却废 (略) (略)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和古井镇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经市 (略) 排入古井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施工期产生的渣土等建筑垃圾应集中收集、分类堆放,严密遮盖,需要运输、处理的,按照城管部门规定的时间、路线和要求,清运到指定场所。运营期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废塑料膜、废金属边角料、废铁丝、不合格产品、废纸板、废塑料边角料、废模具和废包装材料等收集后外售;废印版、废油墨渣、洗车水废液、废抹布、废液压油、废机油、废活性炭和废包装桶等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相关要求搜集、暂存,规范设置危废暂存间,做好相关防渗工作,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不随意丢弃排放;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五)在生产过程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从源头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环保设施要定期检查、维护,以确保运行正常。强化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报告表》所列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满足环境风险管理要求。

(六)积极做好公众参与工作,认真听取和吸纳社会各界对建设和营运过程中的反馈意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三、认真落实项目建设“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及时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

四、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前办理排污许可手续。

五、按要求安装生产用电监控系统,并及时与生态环 (略) 联网。

六、本批复下达后,如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依法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下达之日起,如超过五年方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 (略) 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谯城大队、古井镇环保工作站做好该项目的日常环保监督管理工作。

(略) 谯城区生态环境分局

2024年7月24日










抄送: (略) 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谯城大队 古井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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