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亳州市紫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生物质颗粒生产线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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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亳州市紫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生物质颗粒生产线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谯环表〔2024〕44号

关于《 (略) (略) 年产*吨生物质颗粒生产线改建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略) (略) :

你公司报来的《 (略) (略) 年产*吨生物质颗粒生产线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

项 (略) 谯城区古城镇柴王自然村,厂区总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其中现有厂房1000平方米,新建生产车间、仓储及办公辅助用房约3500平方米,购置破碎机、粉碎机、制粒机、筛选机等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吨生物质颗粒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略) 谯城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该项目备案表(项目代码:2407-*-07-02-*)等相关文件,项目的实施具有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从环境保护角度,具有可行性。

二、你公司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措施和要求,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期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相关规定;运营期选取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噪声源,厂区内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二)施工期严格按照《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和《 (略) 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治理规定》等文件要求, (略) 洒水、砂石和水泥原材料遮盖、设置围档、密闭运输、 (略) 线等切实可行措施,减轻扬尘污染。运营期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项目破碎、筛选、粉碎、制粒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分区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加强车间的密闭性建设,提高废气收集效率,减少无组织排放,确保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中表2二级排放标准及无组织监控点最高浓度限值。

(三)分类收集处理施工废水和施工期生活污水。施工期废水不得以渗坑、渗井或漫流的形式排放,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进行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绿化农肥。运营期严格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厂区雨 (略) 。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吸粪车输送至周边农田灌溉追肥,不外排;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四)施工期产生的渣土等建筑垃圾应集中收集、分类堆放,严密遮盖,需要运输、处理的,按照城管部门规定的时间、路线和要求,清运到指定场所。运营期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不合格品、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等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相关要求规范设置危废暂存间,集中收集,规范存放,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严禁乱丢乱放。

(五)在生产过程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从源头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环保设施要定期检查、维护,以确保运行正常。强化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报告表》所列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满足环境风险管理要求。

(六)积极做好公众参与工作,认真听取和吸纳社会各界对建设和营运过程中的反馈意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三、认真落实项目建设“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及时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

四、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前办理排污许可手续。

五、按要求安装生产用电监控系统,并及时与生态环 (略) 联网。

六、本批复下达后,如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依法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下达之日起,如超过五年方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 (略) 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谯城大队、古城镇环保工作站做好该项目的日常环保监督管理工作。

(略) 谯城区生态环境分局

2024年8月6日


抄送: (略) 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谯城大队 古城镇人民政府


谯环表〔2024〕44号

关于《 (略) (略) 年产*吨生物质颗粒生产线改建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略) (略) :

你公司报来的《 (略) (略) 年产*吨生物质颗粒生产线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

项 (略) 谯城区古城镇柴王自然村,厂区总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其中现有厂房1000平方米,新建生产车间、仓储及办公辅助用房约3500平方米,购置破碎机、粉碎机、制粒机、筛选机等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吨生物质颗粒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略) 谯城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该项目备案表(项目代码:2407-*-07-02-*)等相关文件,项目的实施具有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从环境保护角度,具有可行性。

二、你公司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措施和要求,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期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相关规定;运营期选取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噪声源,厂区内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二)施工期严格按照《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和《 (略) 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治理规定》等文件要求, (略) 洒水、砂石和水泥原材料遮盖、设置围档、密闭运输、 (略) 线等切实可行措施,减轻扬尘污染。运营期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项目破碎、筛选、粉碎、制粒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分区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加强车间的密闭性建设,提高废气收集效率,减少无组织排放,确保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中表2二级排放标准及无组织监控点最高浓度限值。

(三)分类收集处理施工废水和施工期生活污水。施工期废水不得以渗坑、渗井或漫流的形式排放,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进行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绿化农肥。运营期严格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厂区雨 (略) 。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吸粪车输送至周边农田灌溉追肥,不外排;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四)施工期产生的渣土等建筑垃圾应集中收集、分类堆放,严密遮盖,需要运输、处理的,按照城管部门规定的时间、路线和要求,清运到指定场所。运营期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不合格品、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等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相关要求规范设置危废暂存间,集中收集,规范存放,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严禁乱丢乱放。

(五)在生产过程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从源头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环保设施要定期检查、维护,以确保运行正常。强化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报告表》所列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满足环境风险管理要求。

(六)积极做好公众参与工作,认真听取和吸纳社会各界对建设和营运过程中的反馈意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三、认真落实项目建设“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及时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

四、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前办理排污许可手续。

五、按要求安装生产用电监控系统,并及时与生态环 (略) 联网。

六、本批复下达后,如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依法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下达之日起,如超过五年方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 (略) 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谯城大队、古城镇环保工作站做好该项目的日常环保监督管理工作。

(略) 谯城区生态环境分局

2024年8月6日


抄送: (略) 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谯城大队 古城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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