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7日福建省南平圣坤电镀有限公司迁建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
2024年1月17日福建省南平圣坤电镀有限公司迁建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 申报事项名称 | 建设地点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 | 福建省 (略) 迁建项目 | 南平工业园区增坑组团 | 福建省 (略) | 浙江 (略) | 拆除原厂老旧设备,新建电镀、磷化、铝氧化、热镀锌生产线及其配套设备,迁建后生产规模为:电镀表面处理加工量*m2/a,热镀锌表面处理加工量*m2/a,铝氧化表面处理加工量*m2/a。迁建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工程总投资额的19.01%。 | (一)水污染防治。项目应按照“清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原则,配套完善全厂废水收集和处理设施。项目生活废水、生产废水处理后达江南污水处理厂纳管要求及《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相关标准限值后接入园 (略) (略) 江南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标排放。 (二)大气污染防治。迁建项目应进一步优化生产工艺,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控措施,选用高效的集气方式,提升清洁生产水平,加强精细化管理,确保各类工序废气的高效收集、处理和达标排放,严控无组织废气排放,废气排气筒应满足高度和监测采样条件。 (三)噪声污染防治。优化厂区布局,优选低噪声、低振动设备;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布设,对高噪声设备、管道等采用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加强运营期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削减噪声强度确保噪声厂界达标。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并妥善处置。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暂存和处置应符合国家固体(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 (五)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合理设置监测点位,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监测计划,防止土壤和地下水污染。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范。迁建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完善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迁建项目应配套建设有效容积不少300m3初期雨水池;项目一期、二期应分别配套建设有效容积不少于500m 3、210m3事故应急池;企业还应做好设备调试期间的污染防治工作,强化日常环境应急演练,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减缓措施与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应急队*和应急物资,建立与当地政府间的风险应急联动机制。 | 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群众反映的有关项目意见和建议。 |
一、公示时间:2024年1月17日-2024年1月24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ttp://**.cn
通讯地址: (略) 政 (略) 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 申报事项名称 | 建设地点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 | 福建省 (略) 迁建项目 | 南平工业园区增坑组团 | 福建省 (略) | 浙江 (略) | 拆除原厂老旧设备,新建电镀、磷化、铝氧化、热镀锌生产线及其配套设备,迁建后生产规模为:电镀表面处理加工量*m2/a,热镀锌表面处理加工量*m2/a,铝氧化表面处理加工量*m2/a。迁建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工程总投资额的19.01%。 | (一)水污染防治。项目应按照“清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原则,配套完善全厂废水收集和处理设施。项目生活废水、生产废水处理后达江南污水处理厂纳管要求及《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相关标准限值后接入园 (略) (略) 江南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标排放。 (二)大气污染防治。迁建项目应进一步优化生产工艺,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控措施,选用高效的集气方式,提升清洁生产水平,加强精细化管理,确保各类工序废气的高效收集、处理和达标排放,严控无组织废气排放,废气排气筒应满足高度和监测采样条件。 (三)噪声污染防治。优化厂区布局,优选低噪声、低振动设备;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布设,对高噪声设备、管道等采用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加强运营期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削减噪声强度确保噪声厂界达标。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并妥善处置。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暂存和处置应符合国家固体(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 (五)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合理设置监测点位,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监测计划,防止土壤和地下水污染。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范。迁建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完善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迁建项目应配套建设有效容积不少300m3初期雨水池;项目一期、二期应分别配套建设有效容积不少于500m 3、210m3事故应急池;企业还应做好设备调试期间的污染防治工作,强化日常环境应急演练,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减缓措施与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应急队*和应急物资,建立与当地政府间的风险应急联动机制。 | 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群众反映的有关项目意见和建议。 |
一、公示时间:2024年1月17日-2024年1月24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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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政 (略) 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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