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7日福建南平三元热电能源有限公司南平三元热电年产2万吨生物炭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
2024年2月7日福建南平三元热电能源有限公司南平三元热电年产2万吨生物炭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 | 福建南平 (略) 南平三元热电年产*吨生物炭项目 | 项 (略) 延平新城产业区陈坑—瓦口组团白炭黑—林产化工循环经济专业园现有厂区预留用地内 | 福建南平 (略) | 福建省 (略) | 改扩建项目分四期建设,总生产规模为年产*吨生物炭,其中一期生产规模为5000t/a生物炭,二期全厂达产规模到*t/a生物炭,三期全厂达产规模到*t/a生物炭,四期达产规模到*t/a生物炭,项目拟在现有锅炉系统中新增燃烧机,将生物炭生产过程产生的木煤气点燃后通入锅炉,替代减少现有工程煤炭的使用量。改扩建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本期投资的3.76%。 | (一)项目环境防护距离。根据报告书评价结论,项目改扩建后环境防护距离为炭化车间、碎煤机室、灰库边界外50m形成的包络范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规划、建设居住区、医院和学校等对环境敏感的保护目标。(二)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应进一步优化生产工艺,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控措施,选用高效的集气方式,提升清洁生产水平,加强精细化管理,确保各类工序废气的高效收集、处理和达标排放,严控无组织废气排放,废气排气筒应满足高度和监测采样条件。(三)水污染防治。按照“清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配套相应的废水收集及处理设施,应加强对污水收集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生产废水综合处置利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纳管要求后排入江南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四)噪声污染防治。优化厂区布局,优选低噪声、低振动设备;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布设,对高噪声设备、管道等采用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加强运营期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削减噪声强度确保噪声厂界达标。(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并妥善处置。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暂存和处置应符合国家固体(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六)加强环境风险防范。项目改造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完善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落实防渗要求,建立事故废水三级防控体系,规范设置装置区、储罐区围堰,及储罐区防火堤,依托现有项目500m3 事故应急池,并配套建设有效容积不少90m3初期雨水池。企业还应做好设备调试期间的污染防治工作,强化日常环境应急演练,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减缓措施与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应急队*和应急物资,建立与当地政府间的风险应急联动机制。 | 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群众反映的有关项目意见和建议。 |
一、公示时间:2024年2月7日-2024年2月20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ttp://**.cn
通讯地址: (略) 政 (略) 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 | 福建南平 (略) 南平三元热电年产*吨生物炭项目 | 项 (略) 延平新城产业区陈坑—瓦口组团白炭黑—林产化工循环经济专业园现有厂区预留用地内 | 福建南平 (略) | 福建省 (略) | 改扩建项目分四期建设,总生产规模为年产*吨生物炭,其中一期生产规模为5000t/a生物炭,二期全厂达产规模到*t/a生物炭,三期全厂达产规模到*t/a生物炭,四期达产规模到*t/a生物炭,项目拟在现有锅炉系统中新增燃烧机,将生物炭生产过程产生的木煤气点燃后通入锅炉,替代减少现有工程煤炭的使用量。改扩建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本期投资的3.76%。 | (一)项目环境防护距离。根据报告书评价结论,项目改扩建后环境防护距离为炭化车间、碎煤机室、灰库边界外50m形成的包络范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规划、建设居住区、医院和学校等对环境敏感的保护目标。(二)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应进一步优化生产工艺,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控措施,选用高效的集气方式,提升清洁生产水平,加强精细化管理,确保各类工序废气的高效收集、处理和达标排放,严控无组织废气排放,废气排气筒应满足高度和监测采样条件。(三)水污染防治。按照“清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配套相应的废水收集及处理设施,应加强对污水收集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生产废水综合处置利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纳管要求后排入江南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四)噪声污染防治。优化厂区布局,优选低噪声、低振动设备;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布设,对高噪声设备、管道等采用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加强运营期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削减噪声强度确保噪声厂界达标。(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并妥善处置。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暂存和处置应符合国家固体(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六)加强环境风险防范。项目改造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完善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落实防渗要求,建立事故废水三级防控体系,规范设置装置区、储罐区围堰,及储罐区防火堤,依托现有项目500m3 事故应急池,并配套建设有效容积不少90m3初期雨水池。企业还应做好设备调试期间的污染防治工作,强化日常环境应急演练,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减缓措施与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应急队*和应急物资,建立与当地政府间的风险应急联动机制。 | 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群众反映的有关项目意见和建议。 |
一、公示时间:2024年2月7日-2024年2月20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ttp://**.cn
通讯地址: (略) 政 (略) 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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