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宝大厦项目历史遗留问题规划核实批前公示
通宝大厦项目历史遗留问题规划核实批前公示
一、通宝大厦项目规划核实批前公示
(1)公示主体: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华分局
(2)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3)该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规划核实认定的图纸为准。
(4)公示地点: (略) 自然资源和规 (略) 站
(http://**);建设项目现场。
(5)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ina.com
2.书面意见请寄至 (略) 11 (略) 资规局龙华分局(邮政编码:*)
3.书面意见或邮件应写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并提供身份证、房产权属证明,否则,视为无效。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
5.咨询电话:0898-*,联系人:钟文勤、邢方芳
二、项目情况:
(一)建设单位名称:海南 (略)
(二)建设项目名称:通宝大厦项目
(三)建设项目位置: (略) 新华区城西乡坡博村南边
(四)公示内容:
1.项目基本情况
海南 (略) (以下简称“侨海公司”)建设的通宝大厦项 (略) 新华区城西乡坡博村南边,于2002年9月3 (略) 国用(籍)字第*号土地证,土地登记面积为7623.44平方米,土地登记用途为城镇混合住宅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
侨海公司于1992年12月1日取得92-0524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用地面积为7706平方米。1993年2月10日,通宝大厦 (略) 规证建(93)BE-031号建设工程规划临时许可证,批建一栋15层办公商住楼,总建筑面积为*.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058平方米。
根据《建设工程竣工规划经济技术指标核算书》(编号:JGHS(2022)-032)及《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报告》,该项目实建为一栋15层住宅楼,实测竣工总建筑面积为*.57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3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401.2平方米,该项目适用《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海规办函〔2022〕1号)第一条规定的适用范围,现将该项目规划核实相关调整情况公示如下:
(1)未按批建要求建设问题。经对比批建文本,通宝大厦首层商场及商场二层的空中花园、地下一层车库(战时作人防)、变配电室等未按批建要求建设,考虑到该项目为历史遗留问题项目,未按批建要求建设的问题拟按现状予以核定。
(2)改变平面布局、使用性质调整问题。首层写字间主入口改建为2套住宅,北侧、西北侧两个自行车停放及住宅入口值班室改为两套住宅,消防控制室、发电机房、自行车停放、男厕、女厕及原批建商场北侧房屋改建为5套住宅。二层南侧写字间、空中走廊、屋面采光罩改建为2套住宅,写字间改建为4套住宅。三层至十五层写字间均分别改建为4套住宅。针对通宝大厦项目上述加改建住宅问题,我局以海资规龙华〔2023〕88号 (略) 住建局。市住建局以海住建管〔2023〕145号文函复我局,该项目预售备案房屋用途均为住宅,房 (略) 场化商品房。鉴于上述情况,该项目改变平面布局、使用性质加建为住宅的部分拟按住宅予以核定。
(3)停车位问题。项目批建地上停车位23个,地下停车位25个。实建地上停车位116个,未建地下停车位。
(4)城市配套费问题。项目实测竣工地上建筑面积*.37平方米,比批建地上建筑面积多249.27平方米,按照省财政厅《 (略) 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琼财税规〔2020〕19 号)相关规定,应按210 元/㎡ (略) 基础设施配套费共计*.7 元 。
(5)土地手续问题。该项目原批建一栋15层办公商住楼,土地证载用途为城镇混合住宅用地,实建为纯住宅楼,用地须完善改变土地用途及增加容积率手续。
现我分局按程序将以上内容进行公示,如公示期间无异议,我分局将按程序办理该历史遗留问题项目规划核实相关手续。
一、通宝大厦项目规划核实批前公示
(1)公示主体: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华分局
(2)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3)该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规划核实认定的图纸为准。
(4)公示地点: (略) 自然资源和规 (略) 站
(http://**);建设项目现场。
(5)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ina.com
2.书面意见请寄至 (略) 11 (略) 资规局龙华分局(邮政编码:*)
3.书面意见或邮件应写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并提供身份证、房产权属证明,否则,视为无效。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
5.咨询电话:0898-*,联系人:钟文勤、邢方芳
二、项目情况:
(一)建设单位名称:海南 (略)
(二)建设项目名称:通宝大厦项目
(三)建设项目位置: (略) 新华区城西乡坡博村南边
(四)公示内容:
1.项目基本情况
海南 (略) (以下简称“侨海公司”)建设的通宝大厦项 (略) 新华区城西乡坡博村南边,于2002年9月3 (略) 国用(籍)字第*号土地证,土地登记面积为7623.44平方米,土地登记用途为城镇混合住宅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
侨海公司于1992年12月1日取得92-0524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用地面积为7706平方米。1993年2月10日,通宝大厦 (略) 规证建(93)BE-031号建设工程规划临时许可证,批建一栋15层办公商住楼,总建筑面积为*.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058平方米。
根据《建设工程竣工规划经济技术指标核算书》(编号:JGHS(2022)-032)及《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报告》,该项目实建为一栋15层住宅楼,实测竣工总建筑面积为*.57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3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401.2平方米,该项目适用《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海规办函〔2022〕1号)第一条规定的适用范围,现将该项目规划核实相关调整情况公示如下:
(1)未按批建要求建设问题。经对比批建文本,通宝大厦首层商场及商场二层的空中花园、地下一层车库(战时作人防)、变配电室等未按批建要求建设,考虑到该项目为历史遗留问题项目,未按批建要求建设的问题拟按现状予以核定。
(2)改变平面布局、使用性质调整问题。首层写字间主入口改建为2套住宅,北侧、西北侧两个自行车停放及住宅入口值班室改为两套住宅,消防控制室、发电机房、自行车停放、男厕、女厕及原批建商场北侧房屋改建为5套住宅。二层南侧写字间、空中走廊、屋面采光罩改建为2套住宅,写字间改建为4套住宅。三层至十五层写字间均分别改建为4套住宅。针对通宝大厦项目上述加改建住宅问题,我局以海资规龙华〔2023〕88号 (略) 住建局。市住建局以海住建管〔2023〕145号文函复我局,该项目预售备案房屋用途均为住宅,房 (略) 场化商品房。鉴于上述情况,该项目改变平面布局、使用性质加建为住宅的部分拟按住宅予以核定。
(3)停车位问题。项目批建地上停车位23个,地下停车位25个。实建地上停车位116个,未建地下停车位。
(4)城市配套费问题。项目实测竣工地上建筑面积*.37平方米,比批建地上建筑面积多249.27平方米,按照省财政厅《 (略) 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琼财税规〔2020〕19 号)相关规定,应按210 元/㎡ (略) 基础设施配套费共计*.7 元 。
(5)土地手续问题。该项目原批建一栋15层办公商住楼,土地证载用途为城镇混合住宅用地,实建为纯住宅楼,用地须完善改变土地用途及增加容积率手续。
现我分局按程序将以上内容进行公示,如公示期间无异议,我分局将按程序办理该历史遗留问题项目规划核实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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