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丰城生态环境局对江西普雷斯科技有限公司电动自行车整车及配件生产项目二期废旧电机拆解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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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丰城生态环境局对江西普雷斯科技有限公司电动自行车整车及配件生产项目二期废旧电机拆解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西 (略) 铝灰渣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8月28日-2024年8月29日(报告表2个工作日,不计入审批时限内)。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795-* ?????????EMAIL:*@*63.com

通讯地址: (略) 行政审批局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 编:*

项目名称

江 (略) 电动自行车整车及配件生产项目(二期废旧电机拆解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循环经济园三期

建设单位

江 (略)

环评机构

知行道合(江西)环保产 (略)

建设项目概况

江 (略) 拟在现有已建3座生产厂房建设电动自行车整车及配件生产项目(二期废旧电机拆解项目),项目主要以两轮电动车电机、三轮电动车差速电机、四轮车新能源电机为原料,经过拆解、切割、破碎等工序回收废铜、废铁、废铝、废磁钢、废橡胶等产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主要为破碎产生的粉尘,项目各破碎区采用密闭房间微负压方式进行收尘,然后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处理后废气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的要求。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包括人工拆解、切割工序产生的废气及原料堆放过程挥发的非*烷总烃,通过加强车间通风等措施,确保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烷总烃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厂界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2、废水防治措施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后,排入吉岗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入清丰山溪。

3、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安置于室内,采用消声、减震和使用隔声罩等措施,可有效减少设备噪声对厂界声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废处置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除尘灰、地面清扫产生的灰尘、废布袋、人工拆解产生的含油废劳保用品、设备检修产生的废机油、生活垃圾等。

本项目产生的除尘灰、地面清扫产生的灰尘、废布袋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收集后全部外售综合利用;含油废劳保用品、废机油等危险废物经收集后全部交给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附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西 (略) 铝灰渣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8月28日-2024年8月29日(报告表2个工作日,不计入审批时限内)。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795-* ?????????EMAIL:*@*63.com

通讯地址: (略) 行政审批局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 编:*

项目名称

江 (略) 电动自行车整车及配件生产项目(二期废旧电机拆解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循环经济园三期

建设单位

江 (略)

环评机构

知行道合(江西)环保产 (略)

建设项目概况

江 (略) 拟在现有已建3座生产厂房建设电动自行车整车及配件生产项目(二期废旧电机拆解项目),项目主要以两轮电动车电机、三轮电动车差速电机、四轮车新能源电机为原料,经过拆解、切割、破碎等工序回收废铜、废铁、废铝、废磁钢、废橡胶等产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主要为破碎产生的粉尘,项目各破碎区采用密闭房间微负压方式进行收尘,然后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处理后废气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的要求。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包括人工拆解、切割工序产生的废气及原料堆放过程挥发的非*烷总烃,通过加强车间通风等措施,确保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烷总烃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厂界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2、废水防治措施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后,排入吉岗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入清丰山溪。

3、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安置于室内,采用消声、减震和使用隔声罩等措施,可有效减少设备噪声对厂界声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废处置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除尘灰、地面清扫产生的灰尘、废布袋、人工拆解产生的含油废劳保用品、设备检修产生的废机油、生活垃圾等。

本项目产生的除尘灰、地面清扫产生的灰尘、废布袋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收集后全部外售综合利用;含油废劳保用品、废机油等危险废物经收集后全部交给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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