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承接滨海新区2024年秋季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工作培训机构的公告
关于征集承接滨海新区2024年秋季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工作培训机构的公告
为提升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能力,规范培训秩序,提高培训质量,根据上级文件要求,茂名滨海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培训机构,承接滨海新区2024年秋季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全员适应性培训项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承训机构的基本条件要求
(一)具有法定办学资质,取得政府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经政府行政部门认定,具备承接政府补贴性培训项目资质。具有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在办学规定范围内开展培训项目。
(二)具有与培训项目和培训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和实训设施、设备,具有稳定、合格的师资队*。专业性强的领域或科目,有实训场所或实训合作单位。
(三)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培训质量较好,相关证书获取率和培训后推荐就业率较高。
(四)遵守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法律法规,教学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管理规范,学风好、风气正、社会信誉良好,无违规培训办学的不良记录,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诚信记录。
二、申报承训机构的主体性质
(一)涵 (略) 校、 (略) 校、 (略) 校、公办和民办培训机构、企业实训基地、创业孵化基地、职工培训中心、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多种类型。
(二)优先考虑师资力量雄厚、产教融合较好、就业渠道稳定的培训机构。
三、相关申报事项
(一)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2024年8月28日--2024年9月4日(法定工作日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地点
茂名滨海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地址:茂名滨海新区博贺湾大道港务中心2107。
(三)申报需提供材料
1.培训机构资质、培训场所产权证或租用合同、设施设备清单、师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三份);
2.下载并填写《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承训机构申报表》,提交纸质版(一式三份)。
未尽事宜,请电话咨询:0668-*,联系人:李先生。
茂名滨海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8月28日
为提升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能力,规范培训秩序,提高培训质量,根据上级文件要求,茂名滨海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培训机构,承接滨海新区2024年秋季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全员适应性培训项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承训机构的基本条件要求
(一)具有法定办学资质,取得政府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经政府行政部门认定,具备承接政府补贴性培训项目资质。具有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在办学规定范围内开展培训项目。
(二)具有与培训项目和培训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和实训设施、设备,具有稳定、合格的师资队*。专业性强的领域或科目,有实训场所或实训合作单位。
(三)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培训质量较好,相关证书获取率和培训后推荐就业率较高。
(四)遵守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法律法规,教学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管理规范,学风好、风气正、社会信誉良好,无违规培训办学的不良记录,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诚信记录。
二、申报承训机构的主体性质
(一)涵 (略) 校、 (略) 校、 (略) 校、公办和民办培训机构、企业实训基地、创业孵化基地、职工培训中心、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多种类型。
(二)优先考虑师资力量雄厚、产教融合较好、就业渠道稳定的培训机构。
三、相关申报事项
(一)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2024年8月28日--2024年9月4日(法定工作日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地点
茂名滨海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地址:茂名滨海新区博贺湾大道港务中心2107。
(三)申报需提供材料
1.培训机构资质、培训场所产权证或租用合同、设施设备清单、师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三份);
2.下载并填写《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承训机构申报表》,提交纸质版(一式三份)。
未尽事宜,请电话咨询:0668-*,联系人:李先生。
茂名滨海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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