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县供销社关于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2024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遴选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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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县供销社关于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2024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遴选结果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关于印发2024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供企函〔2024〕231号)文件精神,为组织实施好广东省供销合作社2024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新兴县供销合作联合社于2024年8月20日发布了项目实施主体遴选公告并完成申报收集工作。

  经新兴县供销合作联社党组会议研究讨论,评 (略) 新兴县供销新禾 (略) 为该项目实施主体,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8月30日—2024年9月5日(五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材料接收:新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邮箱:*@*63.com,联系人:胡梅 联系电话*。


   新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4年8月29日



  根据《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关于印发2024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供企函〔2024〕231号)文件精神,为组织实施好广东省供销合作社2024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新兴县供销合作联合社于2024年8月20日发布了项目实施主体遴选公告并完成申报收集工作。

  经新兴县供销合作联社党组会议研究讨论,评 (略) 新兴县供销新禾 (略) 为该项目实施主体,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8月30日—2024年9月5日(五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材料接收:新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邮箱:*@*63.com,联系人:胡梅 联系电话*。


   新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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