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上半年建设项目环评文件质量复核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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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上半年建设项目环评文件质量复核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的通报

四环字〔2024〕58号

四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上半年建设项目环评文件质量复核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的通报

各县(市)分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提升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编制质量,我局组织开展了2024年上半年环评文件质量复核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环评文件质量问题及处理意见

本次复核共涉及各县(市)分局审批的7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发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未按相关规定提出环境保护措施”的问题。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的规定,决定对相关单位及编制人员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和失信记分处理。

相关单位和人员如对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收到本通报之日起60日内向我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通报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二、有关要求

各县(市)分局环评审批部门要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等要求,加强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日常受理审核和质量审查,针对发现的问题,要加强后续监管,督促建设单位切实履行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相关环评机构和编制人员要汲取教训,进一步完善内部质量控制,强化自身能力水平,提高环评文件编制质量。其他单位和人员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规范从业行为,全面提升环评咨询服务水平。

特此通知。

附件: (略) 2024年上半年环评文件质量复核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8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略) 2024年上半年环评文件质量复核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

序号

环评文件名称

建设单位

存在的质量问题

编制单位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编制人员及信用编号

编制单位失信记分

编制人员失信记分

失信记分依据

审批部门

1

吉林 (略) 年产500t原酒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吉林 (略)

未按相关规定提出环境保护措施,所提环境保护措施或者其可行性论证不符合相关规定

吉林省百瑞 (略)

*MA16XDU94E

王锐BH*

5

5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26条第1款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第7条

(略) 生态环境局梨树县分局

四环字〔2024〕58号

四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上半年建设项目环评文件质量复核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的通报

各县(市)分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提升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编制质量,我局组织开展了2024年上半年环评文件质量复核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环评文件质量问题及处理意见

本次复核共涉及各县(市)分局审批的7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发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未按相关规定提出环境保护措施”的问题。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的规定,决定对相关单位及编制人员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和失信记分处理。

相关单位和人员如对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收到本通报之日起60日内向我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通报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二、有关要求

各县(市)分局环评审批部门要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等要求,加强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日常受理审核和质量审查,针对发现的问题,要加强后续监管,督促建设单位切实履行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相关环评机构和编制人员要汲取教训,进一步完善内部质量控制,强化自身能力水平,提高环评文件编制质量。其他单位和人员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规范从业行为,全面提升环评咨询服务水平。

特此通知。

附件: (略) 2024年上半年环评文件质量复核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8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略) 2024年上半年环评文件质量复核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

序号

环评文件名称

建设单位

存在的质量问题

编制单位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编制人员及信用编号

编制单位失信记分

编制人员失信记分

失信记分依据

审批部门

1

吉林 (略) 年产500t原酒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吉林 (略)

未按相关规定提出环境保护措施,所提环境保护措施或者其可行性论证不符合相关规定

吉林省百瑞 (略)

*MA16XDU94E

王锐BH*

5

5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26条第1款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第7条

(略) 生态环境局梨树县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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