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新型经营主体奖励项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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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新型经营主体奖励项目公告

根据《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二〇二四年度农业产业发展扶持政策》文件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解决我县农业产业品牌竞争力不足、创新发展能力不足、农产品增值空间有限等突出问题,做优做强有机产品认证,推动绿色农业、科技农业、质量农业、品牌农业建设,现公开围场县2024年新型经营主体奖励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4年新型经营主体奖励项目。

二、实施目标

通过实施,更好发挥政府引导作用,突出绿色、安全、优质特征,加强新型经营主体有机产品认证建设。

三、建设内容

2024年新型经营主体奖励项目的实施预计资金*元,支持新型经营主体进行有机产品认证,对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内首次获得正式有机产品认证证书的新型经营主体给予*元一次性奖励,每个新型经营主体最高奖励证书个数不得超过3个,新型经营主体在有机食品认证过程中已获得其它形式帮扶不在此次奖励范围。在2024年10月1日以后获得的有机产品认证证书延至以后年度实施。

四、资金来源

衔接资金*元。

五、建设期限

2024年8月至2024年11月

六、申请要求和程序

1.申请范围:县域内经营满一年以上的新型经营主体,新型经营主体必须建立完善的联农带农机制。

2.申请形式及准备材料:

申请形式为自主申请。具备申请条件且有意申请奖励资金的,于2024年9月30日17:30前(逾期不予受理)书面提交申请材料一式二份(原件单独提交,审核后退回),所有申请材料按要求加盖公章,内容包括:

(1)首次正式有机产品认证证书。

(2)首次有机产品认证奖励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及相关资质证书,生产场地、办公场所等资料。提供联农带农相关证明材料,例如土地流转合同、务工工资发放证明等。

(3)新型经营主体有机产品认证证书奖励诚信承诺书(附件2)。

(4)企业相关账目等。

3.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至县农业农村局。

4.审核:县农业农村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5.公示:审核通过后对初步确定我县2024年新型经营主体奖励项目奖励名单进行7天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我县2024年新型经营主体奖励项目奖励名单。

联 系 人:孙鉴超(行政服务中心809室)

联系电话:*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28日

附件1

2024年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首次有机产品认证奖励申请表

申请单位: (盖章)

填表日期:二O二四年 月 日

一、基本情况

新型经营主体名称


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


单位负责人


性别


学历


职务职称


有机产品认证规模


证书获得时间


二、有机产品认证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基地负责人


联系电话


有机产品认证情况说明:(重点说明有机产品基地的规模、主导品种、示范带动、推广前景、经济和社会效益等);

三、联农带农机制情况

联农带农机制情况说明:

(主要说明受益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人数扶持方式、人数等情况)

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情况

姓名

年龄

联系方式

类别

所在乡村

1






2






3






4






5






...






申请主体郑重申明:对申请表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负责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村委会意见:

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乡镇意见:

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注:情况说明可另附页。

附件2

新型经营主体有机产品认证证书奖励

诚信承诺书

围场县农业农村局:

我单位作为围场县的新型经营主体,自愿申请围场县有机产品认证证书奖励。为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特作出如下诚信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诚实守信,依法经营。

二、保证所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严格按照有机产品认证的标准和要求进行生产经营,确保有机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四、如获得有机产品认证奖励,将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奖励资金,用于有机产品生产经营的发展和提升,不得挪作他用。

五、自觉接受围场县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六、如有违反本承诺书的行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根据《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二〇二四年度农业产业发展扶持政策》文件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解决我县农业产业品牌竞争力不足、创新发展能力不足、农产品增值空间有限等突出问题,做优做强有机产品认证,推动绿色农业、科技农业、质量农业、品牌农业建设,现公开围场县2024年新型经营主体奖励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4年新型经营主体奖励项目。

二、实施目标

通过实施,更好发挥政府引导作用,突出绿色、安全、优质特征,加强新型经营主体有机产品认证建设。

三、建设内容

2024年新型经营主体奖励项目的实施预计资金*元,支持新型经营主体进行有机产品认证,对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内首次获得正式有机产品认证证书的新型经营主体给予*元一次性奖励,每个新型经营主体最高奖励证书个数不得超过3个,新型经营主体在有机食品认证过程中已获得其它形式帮扶不在此次奖励范围。在2024年10月1日以后获得的有机产品认证证书延至以后年度实施。

四、资金来源

衔接资金*元。

五、建设期限

2024年8月至2024年11月

六、申请要求和程序

1.申请范围:县域内经营满一年以上的新型经营主体,新型经营主体必须建立完善的联农带农机制。

2.申请形式及准备材料:

申请形式为自主申请。具备申请条件且有意申请奖励资金的,于2024年9月30日17:30前(逾期不予受理)书面提交申请材料一式二份(原件单独提交,审核后退回),所有申请材料按要求加盖公章,内容包括:

(1)首次正式有机产品认证证书。

(2)首次有机产品认证奖励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及相关资质证书,生产场地、办公场所等资料。提供联农带农相关证明材料,例如土地流转合同、务工工资发放证明等。

(3)新型经营主体有机产品认证证书奖励诚信承诺书(附件2)。

(4)企业相关账目等。

3.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至县农业农村局。

4.审核:县农业农村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5.公示:审核通过后对初步确定我县2024年新型经营主体奖励项目奖励名单进行7天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我县2024年新型经营主体奖励项目奖励名单。

联 系 人:孙鉴超(行政服务中心809室)

联系电话:*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28日

附件1

2024年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首次有机产品认证奖励申请表

申请单位: (盖章)

填表日期:二O二四年 月 日

一、基本情况

新型经营主体名称


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


单位负责人


性别


学历


职务职称


有机产品认证规模


证书获得时间


二、有机产品认证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基地负责人


联系电话


有机产品认证情况说明:(重点说明有机产品基地的规模、主导品种、示范带动、推广前景、经济和社会效益等);

三、联农带农机制情况

联农带农机制情况说明:

(主要说明受益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人数扶持方式、人数等情况)

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情况

姓名

年龄

联系方式

类别

所在乡村

1






2






3






4






5






...






申请主体郑重申明:对申请表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负责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村委会意见:

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乡镇意见:

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注:情况说明可另附页。

附件2

新型经营主体有机产品认证证书奖励

诚信承诺书

围场县农业农村局:

我单位作为围场县的新型经营主体,自愿申请围场县有机产品认证证书奖励。为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特作出如下诚信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诚实守信,依法经营。

二、保证所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严格按照有机产品认证的标准和要求进行生产经营,确保有机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四、如获得有机产品认证奖励,将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奖励资金,用于有机产品生产经营的发展和提升,不得挪作他用。

五、自觉接受围场县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六、如有违反本承诺书的行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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