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8月2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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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8月2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0日-2024年8月2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23-*

通讯地址: (略) 海陵生态环境局204室

联系部门: (略) 海陵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年产*套碳化硅部件制造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海陵区世纪大道38号

建设单位

嘉庚(江苏) (略)

环评机构

泰州易 (略)

建设项目概况

(略) 海陵区世纪大道38号拟定地点建设,建成后可形成年产*套碳化硅部件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项目颗粒物、非*烷总烃、*醛、苯酚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

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与循环冷却水排水、去离子水制备弃水及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一并按污水处理厂接管标 (略) 九龙污水处理厂集中深度处理。


(3)噪声:

噪声源经隔声、减振措施处理后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较小,各厂界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和环境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0日-2024年8月2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23-*

通讯地址: (略) 海陵生态环境局204室

联系部门: (略) 海陵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年产*套碳化硅部件制造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海陵区世纪大道38号

建设单位

嘉庚(江苏) (略)

环评机构

泰州易 (略)

建设项目概况

(略) 海陵区世纪大道38号拟定地点建设,建成后可形成年产*套碳化硅部件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项目颗粒物、非*烷总烃、*醛、苯酚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

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与循环冷却水排水、去离子水制备弃水及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一并按污水处理厂接管标 (略) 九龙污水处理厂集中深度处理。


(3)噪声:

噪声源经隔声、减振措施处理后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较小,各厂界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和环境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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