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于洪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4年8月28日拟作出水泥炉渣空心砖制造改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沈阳市于洪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4年8月28日拟作出水泥炉渣空心砖制造改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8月28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8日-2024年9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邮编:*
联系地址: (略) 于 (略) 16*,于洪政务服务中心九楼2号综合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水泥炉渣空心砖制造改扩建项目 | (略) 于洪区大兴朝鲜族乡兴盛村 | 沈阳 (略) | 北京国环 (略) | 项目位于 (略) 于洪区大兴朝鲜族乡兴盛村,项目东侧为辽宁 (略) 、秦沈高铁,南侧为闲置厂房,西侧为空地,北侧为沈阳永胜新 (略) 、鑫升建筑设备租赁(辽宁)有限公司。 既有项目占地面积为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6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座生产车间、1#储存库、成品区等。项目以水泥、炉渣、粉煤灰等为主要原辅材料,通过破碎、投料、搅拌、制砖、晾干养护等工序,年生产1.*立粉煤灰砌块。 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 (略) 场需求增加,拟新增占地面积*平方米,新建1座破碎车间、1座养护库、1座机修车间、2#储存库等;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项目总投资6.67%。改造现有生产设备,新增原料筒仓、搅拌机、破碎机等生产设备,扩大生产能力,增加炉渣砖产品产能。项目以水泥、炉渣、粉煤灰、脱硫石膏等为主要原辅材料,通过破碎、投料、湿式搅拌、制砖、蒸压养护等工序,年产*立炉渣砖。项目建成后,既有项目粉煤灰砌块不再生产,仅生产炉渣砖。 | 同意 | / | 一、项目建设主要环境影响 1.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原料筒仓、装卸、破碎、投料、湿式搅拌工序产生的废气。 2.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锅炉排污水、蒸压冷凝水、纯水制备废水、轮胎冲洗水及生活污水等。 3. 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破碎机、输送系统、搅拌机及风机等设备。 4.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机油(桶)、不合格产品、收尘灰、废布袋、废离子交换树脂及生活垃圾等。 二、减缓项目环境影响的主要措施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破碎工序设置在封闭设备内进行,产生的废气经包围型集气罩收集至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投料工序设置在封闭设备内进行,产生的废气经包围型集气罩收集至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根据“报告表”,颗粒物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及修改单的表2标准要求。 项目全部生产工序均设置在封闭车间内,脱硫石膏袋装贮存在封闭2#储存库内,炉渣贮存在封闭1#储存库内,采用苫布覆盖,车间内物料运输均采用封闭传送带。卸料和投料工序等产尘点均设置喷雾喷淋系统抑尘。粉煤灰、水泥等原料均通过封闭螺旋输送机输送至原料筒仓,原料筒仓产生的颗粒物经负压收集至仓顶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湿式搅拌工序设置在封闭设备内进行,根据“报告表”,厂界处总悬浮颗粒物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及修改单的表3标准要求。 2、落实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蒸压冷凝水、纯水制备废水回用于搅拌工序,锅炉排污水、轮胎冲洗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将产噪设备布置于车间内,再经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后,根据“报告表”,厂界四周昼夜间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4、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废机油(桶)等均属于危险废物,经相应容器收集后,分类分区暂存于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要求新建的危险废物贮存点内,并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等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不合格产品、收尘灰、废布袋、废离子交换树脂等均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其中不合格产品、收尘灰均回用于生产,其余均经相应容器收集后,分类分区暂存于按照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建设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区内,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8月28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8日-2024年9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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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略) 于 (略) 16*,于洪政务服务中心九楼2号综合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水泥炉渣空心砖制造改扩建项目 | (略) 于洪区大兴朝鲜族乡兴盛村 | 沈阳 (略) | 北京国环 (略) | 项目位于 (略) 于洪区大兴朝鲜族乡兴盛村,项目东侧为辽宁 (略) 、秦沈高铁,南侧为闲置厂房,西侧为空地,北侧为沈阳永胜新 (略) 、鑫升建筑设备租赁(辽宁)有限公司。 既有项目占地面积为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6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座生产车间、1#储存库、成品区等。项目以水泥、炉渣、粉煤灰等为主要原辅材料,通过破碎、投料、搅拌、制砖、晾干养护等工序,年生产1.*立粉煤灰砌块。 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 (略) 场需求增加,拟新增占地面积*平方米,新建1座破碎车间、1座养护库、1座机修车间、2#储存库等;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项目总投资6.67%。改造现有生产设备,新增原料筒仓、搅拌机、破碎机等生产设备,扩大生产能力,增加炉渣砖产品产能。项目以水泥、炉渣、粉煤灰、脱硫石膏等为主要原辅材料,通过破碎、投料、湿式搅拌、制砖、蒸压养护等工序,年产*立炉渣砖。项目建成后,既有项目粉煤灰砌块不再生产,仅生产炉渣砖。 | 同意 | / | 一、项目建设主要环境影响 1.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原料筒仓、装卸、破碎、投料、湿式搅拌工序产生的废气。 2.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锅炉排污水、蒸压冷凝水、纯水制备废水、轮胎冲洗水及生活污水等。 3. 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破碎机、输送系统、搅拌机及风机等设备。 4.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机油(桶)、不合格产品、收尘灰、废布袋、废离子交换树脂及生活垃圾等。 二、减缓项目环境影响的主要措施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破碎工序设置在封闭设备内进行,产生的废气经包围型集气罩收集至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投料工序设置在封闭设备内进行,产生的废气经包围型集气罩收集至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根据“报告表”,颗粒物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及修改单的表2标准要求。 项目全部生产工序均设置在封闭车间内,脱硫石膏袋装贮存在封闭2#储存库内,炉渣贮存在封闭1#储存库内,采用苫布覆盖,车间内物料运输均采用封闭传送带。卸料和投料工序等产尘点均设置喷雾喷淋系统抑尘。粉煤灰、水泥等原料均通过封闭螺旋输送机输送至原料筒仓,原料筒仓产生的颗粒物经负压收集至仓顶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湿式搅拌工序设置在封闭设备内进行,根据“报告表”,厂界处总悬浮颗粒物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及修改单的表3标准要求。 2、落实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蒸压冷凝水、纯水制备废水回用于搅拌工序,锅炉排污水、轮胎冲洗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将产噪设备布置于车间内,再经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后,根据“报告表”,厂界四周昼夜间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4、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废机油(桶)等均属于危险废物,经相应容器收集后,分类分区暂存于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要求新建的危险废物贮存点内,并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等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不合格产品、收尘灰、废布袋、废离子交换树脂等均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其中不合格产品、收尘灰均回用于生产,其余均经相应容器收集后,分类分区暂存于按照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建设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区内,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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