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峰村老人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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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峰村老人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一、项目概况

梧峰村老人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地块位于平潭综合实验区苏平片区,中心坐标:东经119.*°,北纬25.*°,面积为564.82平方米,地块东侧、南侧、北侧皆为林地,西侧为西来寺。地块原为林地,现地块已平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号),地块规划用途为《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中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文化活动用地(*),属于《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2011)中的文化活动用地(A22),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2018)中规定的第二类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此,平潭县苏平镇梧峰村村民委员会委托福建 (略) 对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调查结果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要求,对调查地块开展了第一阶段的调查,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未发现明显污染痕迹,同时,根据前述章节的影响分析,调查地块相邻区域无污染源对地块产生影响。根据对地块管理结构人员、土地使用者、周边居民等人员访谈结果,调查地块及调查地块周边区域历史上受到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1、调查地块历史为林地,地块内部主要种植相思树,未使用过农药和化肥;地块内植物靠雨水灌溉;无养殖家禽行为,地块产生污染的可能性较小。地块外植物种类与地块内的相同,无人为种植林木,靠雨水灌溉,无养殖家禽行为,地块外林地产生污染的可能性较小,不会对调查地块产生污染。2023年6月始,通过高挖低平将地块平整,即将东侧地势高的山坡土壤挖出填至西侧地势较低区域,此间未往外面运出从地块挖出的土壤。地块南、东、西侧皆建起护坡,现地块内部堆放砖头和石材,地块内部无外来土。地块内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历史上不存在环境污染事故,地块及周边无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情况,历史上地块内无工业生产活动,无工业废水污染,无外来填土,历史上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况。

2、调查地块周边相邻区域现状与历史皆以居民区为主,周边区域还分布有水库、学校、幼儿园、服务区以及寺庙。区域内居民区、学校、服务区等产生的污水为生活污水, (略) (略) 最终进入平潭污水处理厂处理,不会对土壤产生污染。调查地块周边1km范围内涉及农田,主要种植水稻、番薯和蔬菜等,灌溉水源来源周边水库,调查地块周边水库(包括大富田水库、山桥水库和白马庙水库)内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调查地块周边农田在种植过程中基本使用农家肥,使用少量农药(有机磷杀虫剂)和肥料(氮磷钾复合肥、有机肥),未使用难降解的农药、化肥。农药喷洒于农作物后经雨水冲刷部分农药会进入土壤,但经农作物吸收、土壤吸附、雨水淋滤、自然降解等作用下,对土壤造成的影响较小,正常农作物种植活动产生的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很小,不会对调查地块造成累积影响。

3、调查地块东北方向398m处有平潭县平北恒隆加油站,加油站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略) 排入平潭污水处理厂处理,历史未发生管道破裂泄漏事件,且调查地块地势高于加油站,加油站的生活污水不会对调查地块产生影响;加油站卸油和装油时所逸散的尾气分别经过油气回收装置(一次油气回收系统和二次油气回收系统)回收,即通过油气排放处理装置(采用吸附、吸收、冷凝、膜分离等方法)对这部分油气进行回收处理后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且调查地块距离加油站较远,该加油站逸散尾气对调查地块基本无影响。调查地块周边无重大有毒有害危险污染源且无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过,不会对调查地块产生环境影响。

2024年8月5日,福建 (略) 于调查地块内共采集了3个表层土壤样品,另外在主导风向上设置1处土壤对照点位,使用X射线荧光检测仪(XRF)和光离子化检测仪(PID)检测土壤样品中的污染物含量,调查地块土壤检测结果均小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铬、锌元素检测结果均明显小于江西省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 36/1282-2020)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通过调查检测表明,调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良好。

综上所述,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以及对该地块进行土壤快速检测工作,各结果表明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无需开展下一阶段地块环境调查工作,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三、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平潭县苏平镇梧峰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电话:*

四、报告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检测单位:福建 (略)

联系电话:0591-*

,福建,平潭县,江西,合肥,0591-

一、项目概况

梧峰村老人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地块位于平潭综合实验区苏平片区,中心坐标:东经119.*°,北纬25.*°,面积为564.82平方米,地块东侧、南侧、北侧皆为林地,西侧为西来寺。地块原为林地,现地块已平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号),地块规划用途为《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中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文化活动用地(*),属于《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2011)中的文化活动用地(A22),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2018)中规定的第二类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此,平潭县苏平镇梧峰村村民委员会委托福建 (略) 对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调查结果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要求,对调查地块开展了第一阶段的调查,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未发现明显污染痕迹,同时,根据前述章节的影响分析,调查地块相邻区域无污染源对地块产生影响。根据对地块管理结构人员、土地使用者、周边居民等人员访谈结果,调查地块及调查地块周边区域历史上受到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1、调查地块历史为林地,地块内部主要种植相思树,未使用过农药和化肥;地块内植物靠雨水灌溉;无养殖家禽行为,地块产生污染的可能性较小。地块外植物种类与地块内的相同,无人为种植林木,靠雨水灌溉,无养殖家禽行为,地块外林地产生污染的可能性较小,不会对调查地块产生污染。2023年6月始,通过高挖低平将地块平整,即将东侧地势高的山坡土壤挖出填至西侧地势较低区域,此间未往外面运出从地块挖出的土壤。地块南、东、西侧皆建起护坡,现地块内部堆放砖头和石材,地块内部无外来土。地块内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历史上不存在环境污染事故,地块及周边无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情况,历史上地块内无工业生产活动,无工业废水污染,无外来填土,历史上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况。

2、调查地块周边相邻区域现状与历史皆以居民区为主,周边区域还分布有水库、学校、幼儿园、服务区以及寺庙。区域内居民区、学校、服务区等产生的污水为生活污水, (略) (略) 最终进入平潭污水处理厂处理,不会对土壤产生污染。调查地块周边1km范围内涉及农田,主要种植水稻、番薯和蔬菜等,灌溉水源来源周边水库,调查地块周边水库(包括大富田水库、山桥水库和白马庙水库)内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调查地块周边农田在种植过程中基本使用农家肥,使用少量农药(有机磷杀虫剂)和肥料(氮磷钾复合肥、有机肥),未使用难降解的农药、化肥。农药喷洒于农作物后经雨水冲刷部分农药会进入土壤,但经农作物吸收、土壤吸附、雨水淋滤、自然降解等作用下,对土壤造成的影响较小,正常农作物种植活动产生的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很小,不会对调查地块造成累积影响。

3、调查地块东北方向398m处有平潭县平北恒隆加油站,加油站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略) 排入平潭污水处理厂处理,历史未发生管道破裂泄漏事件,且调查地块地势高于加油站,加油站的生活污水不会对调查地块产生影响;加油站卸油和装油时所逸散的尾气分别经过油气回收装置(一次油气回收系统和二次油气回收系统)回收,即通过油气排放处理装置(采用吸附、吸收、冷凝、膜分离等方法)对这部分油气进行回收处理后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且调查地块距离加油站较远,该加油站逸散尾气对调查地块基本无影响。调查地块周边无重大有毒有害危险污染源且无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过,不会对调查地块产生环境影响。

2024年8月5日,福建 (略) 于调查地块内共采集了3个表层土壤样品,另外在主导风向上设置1处土壤对照点位,使用X射线荧光检测仪(XRF)和光离子化检测仪(PID)检测土壤样品中的污染物含量,调查地块土壤检测结果均小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铬、锌元素检测结果均明显小于江西省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 36/1282-2020)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通过调查检测表明,调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良好。

综上所述,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以及对该地块进行土壤快速检测工作,各结果表明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无需开展下一阶段地块环境调查工作,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三、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平潭县苏平镇梧峰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电话:*

四、报告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检测单位:福建 (略)

联系电话:0591-*

,福建,平潭县,江西,合肥,0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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