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永定区下洋镇灾后重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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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永定区下洋镇灾后重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永定区下洋镇人民政府:

  报来《政府投资项目立项用地规划阶段审批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灾后恢复重建和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发改投资规〔2021〕675号)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永定区下洋镇灾后重建项目(投资项目代码:2408-*-04-01-*)。

  二、项目业主: (略) 永定区下洋镇人民政府。

  三、项目建设地点: (略) 永定区下洋镇范围。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该项目对下洋镇受灾损坏的河堤、道路、农业灌溉设施等进行灾后恢复重建,主要包含重建河堤约1013米,道路约316米,挡河坝约78立方米,灌溉坝头一座,停车场与公益廊桥地基各一处, (略) 场排水系统等。

  五、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87.*元,建设资金除上级补助外,其余由区财政及业主统筹解决,不得违规举债,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六、招标事项: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福建省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依规开展招标工作。

  七、按照闽发改投资〔2013〕826号、岩委办〔2013〕69号等文件要求,请在征地拆迁、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安全施工等方面落实可靠的防控措施并细化具体的化解风险措施,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办理有关建设手续,落实相关建设条件及安全措施,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略) 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8月15日

   (略) 永定区下洋镇人民政府:

  报来《政府投资项目立项用地规划阶段审批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灾后恢复重建和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发改投资规〔2021〕675号)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永定区下洋镇灾后重建项目(投资项目代码:2408-*-04-01-*)。

  二、项目业主: (略) 永定区下洋镇人民政府。

  三、项目建设地点: (略) 永定区下洋镇范围。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该项目对下洋镇受灾损坏的河堤、道路、农业灌溉设施等进行灾后恢复重建,主要包含重建河堤约1013米,道路约316米,挡河坝约78立方米,灌溉坝头一座,停车场与公益廊桥地基各一处, (略) 场排水系统等。

  五、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87.*元,建设资金除上级补助外,其余由区财政及业主统筹解决,不得违规举债,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六、招标事项: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福建省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依规开展招标工作。

  七、按照闽发改投资〔2013〕826号、岩委办〔2013〕69号等文件要求,请在征地拆迁、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安全施工等方面落实可靠的防控措施并细化具体的化解风险措施,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办理有关建设手续,落实相关建设条件及安全措施,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略) 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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