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县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服务类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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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靖县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服务类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各服务单位:

根据《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78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土调查与林草湿调查地类对接技术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4]1057号)和《福建省自然资源厅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开展全省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4〕29号)等文件精神,南靖县林业局负责开展南靖县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特以询价的方式了解实施南靖县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相关报价。

一、询价项目概况

1.采购人名称南靖县林业局

2.项目名称:南靖县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

3.验收要求:合同签订后按照国家、省、市节点完成各项任务(包括数据库、统计表、图件、成果报告等成果),并通过国家、省、市验收。

二、询价内容

1.开展得类对接工作。依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的统一标准,按照国土调查以实地现状认定地类原则,对预判图斑逐一进行内业认定、确认,并填报地类。

2.开展图斑调查。以最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参考有关调查成果,基于数字正射影像图,开展图斑区划,采取遥感监测、档案更新、补充调查、现地核实等多种方法进行属性赋值。摸清南靖县林草湿资源数量、质量、结构等情况。按照自然资发〔2023〕53号、闽自然资发〔2023〕64 号文要求,遵循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的原则,稳妥有序推进林地管理边界确定落实管理属性,规范林地管理。以统一地类对接完成后的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中的二级地类图斑为基础,调查并标记可造林绿化的图斑。

3.开展数据库建设。按照统一的数据库标准和建库规范,建设南靖县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数据库,并逐级汇交。

4.开展统计分析评价。基于图斑区划调查、样地调查数据开展统计分析,编制南靖县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成果。

5.提交成果。主要包括数据库、统计表、图件、成果报告等。

三、进度要求

根据相关文件进度要求:

1.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不一致图斑地类对接及核实举证工作。

2.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图斑调查工作。

3.2024年12月31日前形成数据库、统计表、图件、成果报告等林草湿荒普查成果。

四、资质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五、报价人提供材料

1.《报价函》(加盖公章)原件1份(格式可自拟,也可参照附件);

2.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3.相应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六、其他要求

请有报价意向的服务单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5日前将盖章后的报价材料送达或邮寄至南靖县林业局(地址:福建省南靖县山 (略) 13号,联系人:陈麟,联系电话:*)。

七、特别说明

本次报价不作为项目采购投(中)标依据,仅作为我单位编制该项目预算控制价的依据。请予以支持。

附件:南靖县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报价函(格式可自拟)

南靖县林业局

2024年8月30日


附件:

南靖县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报价函

报价金额(元):     (大写 :

报价单位:

单位名称

报价单位(盖章)

报价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地址

单位电话

单位传真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各服务单位:

根据《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78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土调查与林草湿调查地类对接技术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4]1057号)和《福建省自然资源厅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开展全省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4〕29号)等文件精神,南靖县林业局负责开展南靖县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特以询价的方式了解实施南靖县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相关报价。

一、询价项目概况

1.采购人名称南靖县林业局

2.项目名称:南靖县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

3.验收要求:合同签订后按照国家、省、市节点完成各项任务(包括数据库、统计表、图件、成果报告等成果),并通过国家、省、市验收。

二、询价内容

1.开展得类对接工作。依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的统一标准,按照国土调查以实地现状认定地类原则,对预判图斑逐一进行内业认定、确认,并填报地类。

2.开展图斑调查。以最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参考有关调查成果,基于数字正射影像图,开展图斑区划,采取遥感监测、档案更新、补充调查、现地核实等多种方法进行属性赋值。摸清南靖县林草湿资源数量、质量、结构等情况。按照自然资发〔2023〕53号、闽自然资发〔2023〕64 号文要求,遵循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的原则,稳妥有序推进林地管理边界确定落实管理属性,规范林地管理。以统一地类对接完成后的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中的二级地类图斑为基础,调查并标记可造林绿化的图斑。

3.开展数据库建设。按照统一的数据库标准和建库规范,建设南靖县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数据库,并逐级汇交。

4.开展统计分析评价。基于图斑区划调查、样地调查数据开展统计分析,编制南靖县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成果。

5.提交成果。主要包括数据库、统计表、图件、成果报告等。

三、进度要求

根据相关文件进度要求:

1.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不一致图斑地类对接及核实举证工作。

2.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图斑调查工作。

3.2024年12月31日前形成数据库、统计表、图件、成果报告等林草湿荒普查成果。

四、资质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五、报价人提供材料

1.《报价函》(加盖公章)原件1份(格式可自拟,也可参照附件);

2.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3.相应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六、其他要求

请有报价意向的服务单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5日前将盖章后的报价材料送达或邮寄至南靖县林业局(地址:福建省南靖县山 (略) 13号,联系人:陈麟,联系电话:*)。

七、特别说明

本次报价不作为项目采购投(中)标依据,仅作为我单位编制该项目预算控制价的依据。请予以支持。

附件:南靖县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报价函(格式可自拟)

南靖县林业局

2024年8月30日


附件:

南靖县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报价函

报价金额(元):     (大写 :

报价单位:

单位名称

报价单位(盖章)

报价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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