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关于对广东玉枕家具实业有限公司现代化智能制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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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关于对广东玉枕家具实业有限公司现代化智能制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广东 (略) 现代化智能制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08月 30日至 2024年09月05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增城区荔湖街景观大道北7号区政务服务中心A区,邮编:

  联系电话:020-*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 (略) 现代化智能制造工厂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增城区

建设单位

广东 (略)

项目概况

项 (略) 增城区 (略) 吓村,主要从事课桌椅和组合床的生产,年产学生课桌椅*套、钢柜*套、钢制床*套。项目占地面积*.2平方米,建筑面积*.2平方米。项目劳动定员60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一班制,每天工作8小时,年工作300天。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环评机构

广州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营运期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 (略) 吓村迳2社农污站点集中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周边农田灌溉。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
(二)营运期项目产生的总VOCs执行《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Ⅱ时段排放标准。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中重点区域排放限值。非*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5)及其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标准。厂界总VOCs执行《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厂界非*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5)及其2024年修改单表 9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厂界颗粒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有车间厂房中其他炉窑无组织排放标准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的较严值。厂界锡及其化合物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厂区内非*烷总烃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三)营运期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四)应对固体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一般固体废物的处置应符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广东 (略) 现代化智能制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08月 30日至 2024年09月05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增城区荔湖街景观大道北7号区政务服务中心A区,邮编:

  联系电话:020-*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 (略) 现代化智能制造工厂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增城区

建设单位

广东 (略)

项目概况

项 (略) 增城区 (略) 吓村,主要从事课桌椅和组合床的生产,年产学生课桌椅*套、钢柜*套、钢制床*套。项目占地面积*.2平方米,建筑面积*.2平方米。项目劳动定员60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一班制,每天工作8小时,年工作300天。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环评机构

广州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营运期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 (略) 吓村迳2社农污站点集中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周边农田灌溉。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
(二)营运期项目产生的总VOCs执行《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Ⅱ时段排放标准。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中重点区域排放限值。非*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5)及其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标准。厂界总VOCs执行《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厂界非*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5)及其2024年修改单表 9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厂界颗粒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有车间厂房中其他炉窑无组织排放标准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的较严值。厂界锡及其化合物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厂区内非*烷总烃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三)营运期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四)应对固体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一般固体废物的处置应符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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