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二七分局关于郑州五行舒体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固体饮料颗粒剂、片剂2万瓶,远红外贴10万盒,抑菌膏、凝胶5万盒项目拟审批公示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二七分局关于郑州五行舒体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固体饮料颗粒剂、片剂2万瓶,远红外贴10万盒,抑菌膏、凝胶5万盒项目拟审批公示
郑州 (略) 年产固体饮料颗粒剂、片剂*瓶,远红外贴*盒,抑菌膏、凝胶
*盒项目拟审批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固体饮料颗粒剂、片剂*瓶,远红外贴*盒,抑菌膏、凝胶*盒项目 | (略) 二七区联东U谷●二七工业总部港D14#号楼 | 郑州 (略) | 郑州 (略) | 本项目购买联东U谷已建厂房D14#号楼1-3层,共计2002m2进行生产建设。其中一层、二层主要为生产区、三层为办公区。主要生产工艺为:①固体饮料颗粒剂、片剂:称量-配置-提取-制湿颗粒-烘干-粉碎-选粒-压片-包装-检验-入库;②远红外贴:溶胶-涂布-分切-复合-切片-包装-检验-入库;③抑菌膏、凝胶:称量-配制-乳化-灌装-包装-检验-入库。 | 施工期: 本项目利用已建厂房进行生产,不涉及土建,仅需要进行设备安装,因此,本次评价不再对施工期产污环节进行分析。 运行期: 1、噪声:正常运行时,各厂界噪声均满足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 2 类标准的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本项目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水: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略) 最终排入马寨污水处理厂,各污染因子浓度可以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COD500mg/L、BOD5300mg/L、SS400mg/L)和马寨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COD600mg/L、SS400mg/L、氨氮 40mg/L)要求。 3、大气: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特别排放限值要求:60mg/m3;同时能够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政攻坚办【2017】162号文中工业企业有机废气排放口排放建议值非*烷总烃<80mg/m3的要求。 4、固废:建设封闭式固废暂存间,防渗层渗透系数≤10-7cm/s,并进行场地硬化。危险废物的贮存、转运环节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以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等相关规范进行。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371-* 传真:0371-*
通讯地址:二 (略) (略) 交叉口东北角二七区行政服务中心
郑州 (略) 年产固体饮料颗粒剂、片剂*瓶,远红外贴*盒,抑菌膏、凝胶
*盒项目拟审批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固体饮料颗粒剂、片剂*瓶,远红外贴*盒,抑菌膏、凝胶*盒项目 | (略) 二七区联东U谷●二七工业总部港D14#号楼 | 郑州 (略) | 郑州 (略) | 本项目购买联东U谷已建厂房D14#号楼1-3层,共计2002m2进行生产建设。其中一层、二层主要为生产区、三层为办公区。主要生产工艺为:①固体饮料颗粒剂、片剂:称量-配置-提取-制湿颗粒-烘干-粉碎-选粒-压片-包装-检验-入库;②远红外贴:溶胶-涂布-分切-复合-切片-包装-检验-入库;③抑菌膏、凝胶:称量-配制-乳化-灌装-包装-检验-入库。 | 施工期: 本项目利用已建厂房进行生产,不涉及土建,仅需要进行设备安装,因此,本次评价不再对施工期产污环节进行分析。 运行期: 1、噪声:正常运行时,各厂界噪声均满足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 2 类标准的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本项目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水: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略) 最终排入马寨污水处理厂,各污染因子浓度可以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COD500mg/L、BOD5300mg/L、SS400mg/L)和马寨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COD600mg/L、SS400mg/L、氨氮 40mg/L)要求。 3、大气: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特别排放限值要求:60mg/m3;同时能够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政攻坚办【2017】162号文中工业企业有机废气排放口排放建议值非*烷总烃<80mg/m3的要求。 4、固废:建设封闭式固废暂存间,防渗层渗透系数≤10-7cm/s,并进行场地硬化。危险废物的贮存、转运环节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以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等相关规范进行。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371-* 传真:0371-*
通讯地址:二 (略) (略) 交叉口东北角二七区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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