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分局关于2024年8月1日-2024年8月3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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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分局关于2024年8月1日-2024年8月3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8月1日-2024年8月31日, (略) 生态环境局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分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审批。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

Email: *@*63.com

电话:* 传真:*

通信地址: (略) 阳宗海风景名胜区七甸街道小哨箐369号

邮编:*

2024年8月1日-2024年8月3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批复文号

批复时间

1

关于《年产4000套金属定制智能展柜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昆生环阳复〔2024〕13号

2024年8月5日

2

关于《昊柏生物中药饮片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昆生环阳复〔2024〕14号

2024年8月23日

3

关于《食品级保鲜膜、保鲜袋、连卷袋、缠绕膜、铝箔锡纸、铝箔锡纸碗生产及销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昆生环阳复〔2024〕15号

2024年7月18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8月1日-2024年8月31日, (略) 生态环境局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分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审批。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

Email: *@*63.com

电话:* 传真:*

通信地址: (略) 阳宗海风景名胜区七甸街道小哨箐369号

邮编:*

2024年8月1日-2024年8月3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批复文号

批复时间

1

关于《年产4000套金属定制智能展柜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昆生环阳复〔2024〕13号

2024年8月5日

2

关于《昊柏生物中药饮片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昆生环阳复〔2024〕14号

2024年8月23日

3

关于《食品级保鲜膜、保鲜袋、连卷袋、缠绕膜、铝箔锡纸、铝箔锡纸碗生产及销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昆生环阳复〔2024〕15号

2024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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