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叙州区分局关于推行“抵押即交证”“竣工即交证”工作的公告
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叙州区分局关于推行“抵押即交证”“竣工即交证”工作的公告
各服务对象:
为贯彻落实《自然 (略)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促进营商环境优化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9号)精神,为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优化营商环境,现就推行“抵押即交证”“竣工即交证”服务模式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抵押即交证
“抵押即交证”服务模式是指有抵押融资需求的企业,可在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的同时一并申请土地抵押登记。银行可在企业取得土地后提前介入、靠前审批,在企业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同时,利用不动产单元“一码关联”优势,使用不动产单元号代替不动产权证书号填写抵押登记申请材料。
(二)竣工即交证
“竣工即交证”服务模式是指项目业主单位在申请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阶段同步申请“竣工即交证”服务,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前主动介入,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书当天,同步开展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工作。
二、办理模式
(一)“抵押即交证”办理模式
土地权利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后,及时与其贷款银行沟通办理土地抵押有关事宜,由银行提前预审并办理抵押贷款相关流程,在用地单位完成地籍调查,缴清出让价款和相关税费,一并申请土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和抵押权登记,不动产登记部门合并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土地抵押权首次登记”。
(二)“竣工即交证”办理模式
建设工程项目申请验收后,项目业主单位可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竣工即交证”服务。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前介入,主动与业主单位对接,提供政策咨询和业务指导,将实地查看、宗地成果审核入库、申请材料预审等工作从“验收后”提前到“验收前”开展。建设工程项目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书、房屋测绘报告后,不动产登记机构正式受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申请,进入登记程序,当即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实现“竣工即交证。
三、提交资料
(一)“抵押即交证”提交资料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明、《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地籍调查成果材料、完税凭证、已缴清出让价款凭证、主债权合同和抵押合同。
(二)“竣工即交证”提交资料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等土地权属来源材料、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书(预审阶段容缺)、测绘报告(预审阶段容缺)、地籍调查成果、已确认建筑区划内属于业主 (略) 、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材料、有权部门出具的地址证明、完税凭证、已缴清出让价款凭证。
四、办理时限
不动产登记业务合并办理的,办理时限按合并业务中时限最长的不动产登记类别确定。
各服务对象:
为贯彻落实《自然 (略)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促进营商环境优化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9号)精神,为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优化营商环境,现就推行“抵押即交证”“竣工即交证”服务模式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抵押即交证
“抵押即交证”服务模式是指有抵押融资需求的企业,可在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的同时一并申请土地抵押登记。银行可在企业取得土地后提前介入、靠前审批,在企业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同时,利用不动产单元“一码关联”优势,使用不动产单元号代替不动产权证书号填写抵押登记申请材料。
(二)竣工即交证
“竣工即交证”服务模式是指项目业主单位在申请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阶段同步申请“竣工即交证”服务,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前主动介入,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书当天,同步开展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工作。
二、办理模式
(一)“抵押即交证”办理模式
土地权利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后,及时与其贷款银行沟通办理土地抵押有关事宜,由银行提前预审并办理抵押贷款相关流程,在用地单位完成地籍调查,缴清出让价款和相关税费,一并申请土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和抵押权登记,不动产登记部门合并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土地抵押权首次登记”。
(二)“竣工即交证”办理模式
建设工程项目申请验收后,项目业主单位可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竣工即交证”服务。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前介入,主动与业主单位对接,提供政策咨询和业务指导,将实地查看、宗地成果审核入库、申请材料预审等工作从“验收后”提前到“验收前”开展。建设工程项目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书、房屋测绘报告后,不动产登记机构正式受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申请,进入登记程序,当即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实现“竣工即交证。
三、提交资料
(一)“抵押即交证”提交资料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明、《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地籍调查成果材料、完税凭证、已缴清出让价款凭证、主债权合同和抵押合同。
(二)“竣工即交证”提交资料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等土地权属来源材料、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书(预审阶段容缺)、测绘报告(预审阶段容缺)、地籍调查成果、已确认建筑区划内属于业主 (略) 、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材料、有权部门出具的地址证明、完税凭证、已缴清出让价款凭证。
四、办理时限
不动产登记业务合并办理的,办理时限按合并业务中时限最长的不动产登记类别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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