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关于拟审批《云南东川产业园区创业就业园二期配套污水处理厂及管网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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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关于拟审批《云南东川产业园区创业就业园二期配套污水处理厂及管网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示

(略) 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关于拟审批《云南东川产业园区创业就业园二期配套污水处 (略) 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书》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相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云南东川产业园区创业就业园二期配套污水处 (略) 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云南东川产业园区创业就业园二期配套污水处 (略) 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东川产业园创业就业园碧谷片区(在原四方地碧谷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基础上改扩建)

建设单位: (略) 东川 (略)

环评单位:云南 (略)

建设内容:对原有污水处理厂进行改建,主要增加配置集水井、竖流式沉淀池、曝气生物滤池、加药间设备、生物除臭装置,取消电絮凝和臭氧氧化工序,合并增加深度处理工序,使现有污水出厂达到5000m3/d生活污水处理规模。在现有污水处理厂西侧扩建1.*m3/d含氟废水处理线,配套建设3.0km含氟废水收集管线。改扩建完成后项目污水处理厂总体规模为1.*m3/d。纳污范围:东川产业园区创业就业园碧谷-四方地片区企业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不涉及漂白工序的造纸废水、含氟废水)、鲁嘎箐及嘎德2个自然村村(鲁嘎社区)生活污水。

二、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环境要素

主要措施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大气污染主要为施工扬尘和机械废气。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根据施工过程的实际情况,对施工区域进行 100%围挡,以减少施工扬尘扩散范围。

②对临时堆放的挖方实施苫盖,施工阶段采用洒水车定期洒水降尘,大风天气增加洒水频次。

③运输车辆不得超载,在减速慢行,减少扬尘的产生。

④用汽车运输易起尘的物料时,要加盖蓬布、控制车速,防止物料洒落和产生扬尘;卸车时应尽量减少落差,减少扬尘;运输车辆进出的主干道应定期洒水清扫,保持车 (略) 面清洁、润湿,并尽量要求运输车辆放慢行车速度,以减少地面扬尘污染。另外, (略) 线应尽可能避开村庄, (略) 洒水降尘,减少扬尘。

⑤开挖土方回填后,即开展土地复垦、植被恢复工作,并及时浇水,一方面抚育植被恢复,另一方面抑制松散土壤产生扬尘。

项目施工期扬尘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 2 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产生的恶臭气体。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设置 1 套一体化生物除臭滤池进行臭气治理。

项目运营期有组织排放的氨气和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 2 中 15m排放高度的标准限值,无组织排放的氨气和硫化氢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其修改单表 4 中二级标准。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来自施工人员在施工作业中产生的泥浆水、车辆设备冲洗废水、生活污水、管道安装完后清管试压排放的废水。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施工作业泥浆水、车辆设备冲洗废水主要含有SS,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作为运输车辆和流动机械等冲洗、工地抑尘、降尘喷洒用水,不直接外排。

②项目位于原污水处理厂旁,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污水处理厂设施,不直接外排。

③由于项目管线较短,试压废水中主要含少量铁锈、焊渣和泥砂,经收集进行沉淀处理后,用于厂址施工场地洒水降尘。

④在厂区建设区低洼处设置一座不小于10m3的沉砂池,雨季施工区域地表径流废水主要含有SS,通过设置的沉砂池 (略) (略) 。

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生活污水依托一期已建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厂工程(一期)调节池与其他污水一同处理。

②处理达标后的尾水部分作为绿化用水及膜清洗水。

③污泥的脱泥水返回混凝池进行处理。

④为确保本项目能正常运行,不发生事故排放或偷排,污水处理厂总排口、含氟类废水车间排口各安装在线监测设备1套,其中含氟类废水车间排口监测参数为氟化物;出水口监测参数为:流量、PH、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若废水出现超标,污水处理厂应做好应急措施,将事故废水引入事故池,处理达标后再外排至小江,并配套视频监控系统, (略) 生态环境局东川 (略) 络联接,使污水处理厂的运营处在环保部门实时监管范围内。

⑤污水处理厂建立一套以厂长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责权利清晰的管理体系。

⑥按环监(1996)470号文件及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开展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环法[1999]24号)要求设置规范的排污口。

⑦排污口采样点按《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要求,设置在企业的总排污口、处理措施的进、出口等位置;设置规范的、便于测流量、流速的测流段;排污口可以矩形、圆筒形或梯形,保证水深不低于0.1m,流速不小于0.05m/s;测流段直线长度应是其水面宽度的6倍以上,最小1.5倍以上。

运营期废水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 4 一级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2020)(表 1 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 1 一级标准 A 标准)及《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排放限值》(DB5301/T43-2020)(表 1 D 级)取严限值要求后部分回用于园区绿化植被浇灌,部分依托现有排口排至小江。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设备噪声。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在制定施工计划,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高噪声施工时间安排在昼间,夜间不施工,运输车辆经过居民区时,减速慢行。

②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高噪声设备布置在远离居民点一侧,且对高噪声源设置工棚等围护结构进行隔声降噪,临居民一侧设置围挡,以免局部声级过高。

③经常对施工设备进行维修保养,避免由于设备带病运行使噪声增强的现象发生;对高噪声高振动设备要采取有效的降噪减振措施,如加弹性垫、包覆和隔声罩等办法。

④施工场地较大,噪声源多,噪声持续时间相对较长。建议管线施工尽可能将固定的噪声机械放置远离居民房屋处,合理规划移 (略) 线,避免夜间强噪声设备(如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起重机、柴油发电机)运行,必要时可根据情况适当建立单面声障,做好与当地居民的沟通。

项目施工期噪声执行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于风机、泵类及其他配套设施等。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产噪设备采取消声、减振、建筑隔声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噪声则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 类标准。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施工场地生活垃圾产生量少,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理,不随意丢弃。

②施工期间产生的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后尽可能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及时收集后统一清运,按《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 139 号令)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应由建设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为一般固废:废弃生物填料、废包装物、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废机油、在线监测废液;需开展属性鉴别的固废:栅渣、剩余污泥,脱水后若鉴别结果为危废则按危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若鉴别结果为一般固废则委托污泥处置单位处置。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规范建设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处置。

②栅渣、剩余污泥脱水达标后若鉴别结果为危废则按危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若鉴别结果为一般固废则委托污泥处置单位处置。

③废弃生物填料、废包装物、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三、公众参与情况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略) 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纸质文本)、 (略) 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电子文本)。

五、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参与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云南东川产业园区创业就业园二期配套污水处 (略) 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核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

Email:*@*ina.cn

电话/传真:0871-*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东川区桂苑街24号)

邮编:*



(略) 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关于拟审批《云南东川产业园区创业就业园二期配套污水处 (略) 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书》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相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云南东川产业园区创业就业园二期配套污水处 (略) 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云南东川产业园区创业就业园二期配套污水处 (略) 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东川产业园创业就业园碧谷片区(在原四方地碧谷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基础上改扩建)

建设单位: (略) 东川 (略)

环评单位:云南 (略)

建设内容:对原有污水处理厂进行改建,主要增加配置集水井、竖流式沉淀池、曝气生物滤池、加药间设备、生物除臭装置,取消电絮凝和臭氧氧化工序,合并增加深度处理工序,使现有污水出厂达到5000m3/d生活污水处理规模。在现有污水处理厂西侧扩建1.*m3/d含氟废水处理线,配套建设3.0km含氟废水收集管线。改扩建完成后项目污水处理厂总体规模为1.*m3/d。纳污范围:东川产业园区创业就业园碧谷-四方地片区企业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不涉及漂白工序的造纸废水、含氟废水)、鲁嘎箐及嘎德2个自然村村(鲁嘎社区)生活污水。

二、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环境要素

主要措施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大气污染主要为施工扬尘和机械废气。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根据施工过程的实际情况,对施工区域进行 100%围挡,以减少施工扬尘扩散范围。

②对临时堆放的挖方实施苫盖,施工阶段采用洒水车定期洒水降尘,大风天气增加洒水频次。

③运输车辆不得超载,在减速慢行,减少扬尘的产生。

④用汽车运输易起尘的物料时,要加盖蓬布、控制车速,防止物料洒落和产生扬尘;卸车时应尽量减少落差,减少扬尘;运输车辆进出的主干道应定期洒水清扫,保持车 (略) 面清洁、润湿,并尽量要求运输车辆放慢行车速度,以减少地面扬尘污染。另外, (略) 线应尽可能避开村庄, (略) 洒水降尘,减少扬尘。

⑤开挖土方回填后,即开展土地复垦、植被恢复工作,并及时浇水,一方面抚育植被恢复,另一方面抑制松散土壤产生扬尘。

项目施工期扬尘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 2 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产生的恶臭气体。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设置 1 套一体化生物除臭滤池进行臭气治理。

项目运营期有组织排放的氨气和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 2 中 15m排放高度的标准限值,无组织排放的氨气和硫化氢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其修改单表 4 中二级标准。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来自施工人员在施工作业中产生的泥浆水、车辆设备冲洗废水、生活污水、管道安装完后清管试压排放的废水。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施工作业泥浆水、车辆设备冲洗废水主要含有SS,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作为运输车辆和流动机械等冲洗、工地抑尘、降尘喷洒用水,不直接外排。

②项目位于原污水处理厂旁,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污水处理厂设施,不直接外排。

③由于项目管线较短,试压废水中主要含少量铁锈、焊渣和泥砂,经收集进行沉淀处理后,用于厂址施工场地洒水降尘。

④在厂区建设区低洼处设置一座不小于10m3的沉砂池,雨季施工区域地表径流废水主要含有SS,通过设置的沉砂池 (略) (略) 。

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生活污水依托一期已建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厂工程(一期)调节池与其他污水一同处理。

②处理达标后的尾水部分作为绿化用水及膜清洗水。

③污泥的脱泥水返回混凝池进行处理。

④为确保本项目能正常运行,不发生事故排放或偷排,污水处理厂总排口、含氟类废水车间排口各安装在线监测设备1套,其中含氟类废水车间排口监测参数为氟化物;出水口监测参数为:流量、PH、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若废水出现超标,污水处理厂应做好应急措施,将事故废水引入事故池,处理达标后再外排至小江,并配套视频监控系统, (略) 生态环境局东川 (略) 络联接,使污水处理厂的运营处在环保部门实时监管范围内。

⑤污水处理厂建立一套以厂长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责权利清晰的管理体系。

⑥按环监(1996)470号文件及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开展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环法[1999]24号)要求设置规范的排污口。

⑦排污口采样点按《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要求,设置在企业的总排污口、处理措施的进、出口等位置;设置规范的、便于测流量、流速的测流段;排污口可以矩形、圆筒形或梯形,保证水深不低于0.1m,流速不小于0.05m/s;测流段直线长度应是其水面宽度的6倍以上,最小1.5倍以上。

运营期废水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 4 一级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2020)(表 1 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 1 一级标准 A 标准)及《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排放限值》(DB5301/T43-2020)(表 1 D 级)取严限值要求后部分回用于园区绿化植被浇灌,部分依托现有排口排至小江。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设备噪声。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在制定施工计划,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高噪声施工时间安排在昼间,夜间不施工,运输车辆经过居民区时,减速慢行。

②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高噪声设备布置在远离居民点一侧,且对高噪声源设置工棚等围护结构进行隔声降噪,临居民一侧设置围挡,以免局部声级过高。

③经常对施工设备进行维修保养,避免由于设备带病运行使噪声增强的现象发生;对高噪声高振动设备要采取有效的降噪减振措施,如加弹性垫、包覆和隔声罩等办法。

④施工场地较大,噪声源多,噪声持续时间相对较长。建议管线施工尽可能将固定的噪声机械放置远离居民房屋处,合理规划移 (略) 线,避免夜间强噪声设备(如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起重机、柴油发电机)运行,必要时可根据情况适当建立单面声障,做好与当地居民的沟通。

项目施工期噪声执行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于风机、泵类及其他配套设施等。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产噪设备采取消声、减振、建筑隔声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噪声则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 类标准。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施工场地生活垃圾产生量少,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理,不随意丢弃。

②施工期间产生的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后尽可能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及时收集后统一清运,按《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 139 号令)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应由建设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为一般固废:废弃生物填料、废包装物、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废机油、在线监测废液;需开展属性鉴别的固废:栅渣、剩余污泥,脱水后若鉴别结果为危废则按危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若鉴别结果为一般固废则委托污泥处置单位处置。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规范建设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处置。

②栅渣、剩余污泥脱水达标后若鉴别结果为危废则按危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若鉴别结果为一般固废则委托污泥处置单位处置。

③废弃生物填料、废包装物、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三、公众参与情况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略) 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纸质文本)、 (略) 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电子文本)。

五、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参与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云南东川产业园区创业就业园二期配套污水处 (略) 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核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

Email:*@*ina.cn

电话/传真:0871-*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东川区桂苑街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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