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关于2024年8月26日作出浙江亿航家居有限公司年产5万套免漆门、10万平方米板式家具、5万平方米护墙板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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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关于2024年8月26日作出浙江亿航家居有限公司年产5万套免漆门、10万平方米板式家具、5万平方米护墙板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文件名称:关于《 (略) 年产*套免漆门、*平方米板式家具、*平方米护墙板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文号:衢环江建〔2024〕47号

审批时间:2024年8月26日

原文链接:衢环江建〔2024〕47号 (略) 年产*套免漆门、*平方米板式家具、*平方米护墙板生产线建设项目.pdf

公告期:2024年8月30日至2024年9月10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文件名称:关于《 (略) 年产*套免漆门、*平方米板式家具、*平方米护墙板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文号:衢环江建〔2024〕47号

审批时间:2024年8月26日

原文链接:衢环江建〔2024〕47号 (略) 年产*套免漆门、*平方米板式家具、*平方米护墙板生产线建设项目.pdf

公告期:2024年8月30日至2024年9月10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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