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灞桥区地块实施详细规划事项的公示公示期限7天
关于灞桥区地块实施详细规划事项的公示公示期限7天
BQ-18-04-04实施详细规 (略) 灞桥区行政管辖区内,沪陕高速辅道以北,规划西延高铁以西, (略) 以东, (略) 以南。净用地面积6.111亩。用地在《 (略) 总体规划(2008-2020)(2017年修订)》范围外,在《灞桥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为供电用地(1303)。本次实施详细规划指标如下:规划用地性质为供电用地(1303),规划净用地面积约6.111亩,容积率≤1.0,地上建筑面积≤4074㎡,地下建筑面积最终面积以方案审核为准,人防面积以人防部门审批为准。绿地率≥5%,建筑高度以机场管理部门批复为准。
自规划公示开始之日起7天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广大群众对该规划方案有异议或意见,可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电子邮箱的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我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核实后依法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公 示 期:2024年8月30日至2024年9月5日
电子邮箱:*@*63.com
联系电话:029-*
联 系 人:郭启凯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30日
BQ-18-04-04实施详细规 (略) 灞桥区行政管辖区内,沪陕高速辅道以北,规划西延高铁以西, (略) 以东, (略) 以南。净用地面积6.111亩。用地在《 (略) 总体规划(2008-2020)(2017年修订)》范围外,在《灞桥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为供电用地(1303)。本次实施详细规划指标如下:规划用地性质为供电用地(1303),规划净用地面积约6.111亩,容积率≤1.0,地上建筑面积≤4074㎡,地下建筑面积最终面积以方案审核为准,人防面积以人防部门审批为准。绿地率≥5%,建筑高度以机场管理部门批复为准。
自规划公示开始之日起7天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广大群众对该规划方案有异议或意见,可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电子邮箱的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我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核实后依法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公 示 期:2024年8月30日至2024年9月5日
电子邮箱:*@*63.com
联系电话:029-*
联 系 人:郭启凯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30日
BQ-18-04-04实施详细规 (略) 灞桥区行政管辖区内,沪陕高速辅道以北,规划西延高铁以西, (略) 以东, (略) 以南。净用地面积6.111亩。用地在《 (略) 总体规划(2008-2020)(2017年修订)》范围外,在《灞桥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为供电用地(1303)。本次实施详细规划指标如下:规划用地性质为供电用地(1303),规划净用地面积约6.111亩,容积率≤1.0,地上建筑面积≤4074㎡,地下建筑面积最终面积以方案审核为准,人防面积以人防部门审批为准。绿地率≥5%,建筑高度以机场管理部门批复为准。
自规划公示开始之日起7天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广大群众对该规划方案有异议或意见,可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电子邮箱的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我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核实后依法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公 示 期:2024年8月30日至2024年9月5日
电子邮箱:*@*63.com
联系电话:029-*
联 系 人:郭启凯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30日
BQ-18-04-04实施详细规 (略) 灞桥区行政管辖区内,沪陕高速辅道以北,规划西延高铁以西, (略) 以东, (略) 以南。净用地面积6.111亩。用地在《 (略) 总体规划(2008-2020)(2017年修订)》范围外,在《灞桥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为供电用地(1303)。本次实施详细规划指标如下:规划用地性质为供电用地(1303),规划净用地面积约6.111亩,容积率≤1.0,地上建筑面积≤4074㎡,地下建筑面积最终面积以方案审核为准,人防面积以人防部门审批为准。绿地率≥5%,建筑高度以机场管理部门批复为准。
自规划公示开始之日起7天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广大群众对该规划方案有异议或意见,可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电子邮箱的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我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核实后依法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公 示 期:2024年8月30日至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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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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