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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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

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

为进一步 (略) 移动机械(指装配有发动机的移动机械和可运输工业设备,主要包括装载机、推土机、挖掘机、铲车、压路机、沥青摊铺机、叉车等,使用动力主要是柴汽油发动机)污染排放,持续改善我区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 (略) 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污染防治攻坚办公室关 (略) 2024年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郑环委攻坚办〔2024〕17号)要求,现就划定禁止使用高 (略) 移动机械区域工作通告如下:

一、划定区域

上街区 (略) 以东、 (略) 以南、 (略) 以西、 (略) 以北( (略) 段) (略) 段以外的机场、物流园区、工矿企业、施工工地等机械高频使用场所,为禁止使用高 (略) 移动机械区域。

二、禁用标准

未按规定进行编码登记及国Ⅱ、国I排放标 (略) 移动机械和按照《 (略) 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尾气排放不达标的 (略) 移动机械,全天候禁止在上述区域使用。

三、实施时间

本通告自2024年9月1日起实行。

特此通告。

2024年8月30日

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

为进一步 (略) 移动机械(指装配有发动机的移动机械和可运输工业设备,主要包括装载机、推土机、挖掘机、铲车、压路机、沥青摊铺机、叉车等,使用动力主要是柴汽油发动机)污染排放,持续改善我区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 (略) 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污染防治攻坚办公室关 (略) 2024年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郑环委攻坚办〔2024〕17号)要求,现就划定禁止使用高 (略) 移动机械区域工作通告如下:

一、划定区域

上街区 (略) 以东、 (略) 以南、 (略) 以西、 (略) 以北( (略) 段) (略) 段以外的机场、物流园区、工矿企业、施工工地等机械高频使用场所,为禁止使用高 (略) 移动机械区域。

二、禁用标准

未按规定进行编码登记及国Ⅱ、国I排放标 (略) 移动机械和按照《 (略) 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尾气排放不达标的 (略) 移动机械,全天候禁止在上述区域使用。

三、实施时间

本通告自2024年9月1日起实行。

特此通告。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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