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贾汪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8月30日受理并拟审查的徐州茂通玻璃科技有限公司玻璃制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徐州市贾汪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8月30日受理并拟审查的徐州茂通玻璃科技有限公司玻璃制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受理徐州 (略) 玻璃制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拟批准。为保证此次许可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 2024年8月30日-2024年9月5日。
联系电话: 0516-*
邮 箱:*@*26.com
通信地址:贾汪区行政审批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受理并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项 目 名 称 | 玻璃制品加工项目 |
建 设 地 点 | (略) 贾汪区老矿街道 (略) 内 |
建 设 单 位 | 徐州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苏方正环保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受 理 日 期 | 2024年8月30日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 | 见附件 |
项 目 概 况 | 徐州 (略) 拟投资*元整,租赁位于 (略) 贾汪区老矿街道 (略) 内的闲置厂房,建设“玻璃制品加工项目”,该项目租赁厂房150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年产*支玻璃包装容器加工销售,本项目已于2024年5月10 (略) 贾汪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贾行审备〔2024〕152号)。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1、大气环境影响结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有酸洗工序产生的硫酸雾、氯化氢,蒙砂液配置产生的粉尘、硫酸雾、氯化氢、氟化物,蒙砂工序产生的氟化物,丝印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 本项目蒙砂液配置在配料间内进行,在配料罐上方设置集气罩,经过1套“碱液喷淋塔”装置进行湿法除尘处置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 化氢挥发速率为19.824kg/h,年配置时间为30h,硫酸雾产生量为0.*t/a,氯化氢产生量为0.5947t/a。弱酸液直接在酸洗槽内配置,酸洗槽处于密闭蒙砂设备内,蒙砂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经过1套“碱液喷淋塔”装置处理后,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 氯化氢挥发速率为4.597kg/h,氟化物挥发速率0.048kg/h,年配置时间为600h,硫酸雾产生量为0.*t/a,氯化氢产生量为2.758t/a,氟化物产生量为0.0288t/a。蒙砂液配置在配料间内进行,配料间内设置集气罩,经过1套“碱液喷淋塔”装置处理后,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 蒙砂生产线设置密闭状态,并在蒙砂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经过1套“碱液喷淋塔”装置处理后,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 丝印工序经过集气罩收集,经过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置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 本项目废气中硫酸雾排放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的标准;颗粒物、氯化氢、氟化物排放执行《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的标准要求;丝印工序产生的VOCs(以非*烷总烃计)有组织排放执行江苏地方标准《印刷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表1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限值。本项目采用密闭设备、密闭厂房及厂区绿化等无组织控制措施后,无组织排放标准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单位边界大气污染排放监测浓度限值;厂区内VOCS(以非*烷总烃计)无组织排放标准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2022)表3中相关标准。本项目200m范围内无居民点、学校、医院、名胜古迹、风景区、自然保护区等重要环境敏感点。建设单位需关注生产过程中废气的产生和污染控制措施,进一步减少废气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废水 本项目营运期水污染源主要为生产废水、职工生活污水。 本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同化粪池处理达标的生活污水一起通过污水排口接管至徐州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的主要噪声源为流水线传送链、风干机、丝印机机、废气处理设施等生产过程中机械噪声等。 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各类风机等,为进一步减少噪声,拟采取具体措施如下: (1)合理布局 厂区总平面布置时,高噪声源设置在厂房内部,通过合理布局,使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厂界,室内墙壁安装吸声材料,同时采取对风机等设备安装隔声罩,并在风机、空压机与基础之间安装减振器等措施。 (2)设备选型 在工艺设备选择上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先考虑采用性能好、噪声发生源强小和生产效率高的设备。 (3)其他噪声防治措施 厂区充分进行绿化,提高厂区绿化系数,吸收噪声并阻挡噪声的传播。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各种噪声设备的噪声值得以较大幅度的削减。由声环境影响预测的结果可知,本次项目实施后各主要产噪声源对四周厂界边界昼间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因此,噪声防治措施可行。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运行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箱集中收集后外售、残次品作为次品退回原玻璃光瓶厂处置、废贴金纸集中收集后外售、废包装桶、废原料包装袋、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印刷油墨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废油墨桶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废油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含油抹布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废机油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污水站污泥鉴定前暂时按照危废管理规范、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分类清运、化粪池污泥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承诺文件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公示承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受理徐州 (略) 玻璃制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拟批准。为保证此次许可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 2024年8月30日-2024年9月5日。
联系电话: 0516-*
邮 箱:*@*26.com
通信地址:贾汪区行政审批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受理并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项 目 名 称 | 玻璃制品加工项目 |
建 设 地 点 | (略) 贾汪区老矿街道 (略) 内 |
建 设 单 位 | 徐州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苏方正环保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受 理 日 期 | 2024年8月30日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 | 见附件 |
项 目 概 况 | 徐州 (略) 拟投资*元整,租赁位于 (略) 贾汪区老矿街道 (略) 内的闲置厂房,建设“玻璃制品加工项目”,该项目租赁厂房150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年产*支玻璃包装容器加工销售,本项目已于2024年5月10 (略) 贾汪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贾行审备〔2024〕152号)。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1、大气环境影响结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有酸洗工序产生的硫酸雾、氯化氢,蒙砂液配置产生的粉尘、硫酸雾、氯化氢、氟化物,蒙砂工序产生的氟化物,丝印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 本项目蒙砂液配置在配料间内进行,在配料罐上方设置集气罩,经过1套“碱液喷淋塔”装置进行湿法除尘处置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 化氢挥发速率为19.824kg/h,年配置时间为30h,硫酸雾产生量为0.*t/a,氯化氢产生量为0.5947t/a。弱酸液直接在酸洗槽内配置,酸洗槽处于密闭蒙砂设备内,蒙砂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经过1套“碱液喷淋塔”装置处理后,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 氯化氢挥发速率为4.597kg/h,氟化物挥发速率0.048kg/h,年配置时间为600h,硫酸雾产生量为0.*t/a,氯化氢产生量为2.758t/a,氟化物产生量为0.0288t/a。蒙砂液配置在配料间内进行,配料间内设置集气罩,经过1套“碱液喷淋塔”装置处理后,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 蒙砂生产线设置密闭状态,并在蒙砂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经过1套“碱液喷淋塔”装置处理后,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 丝印工序经过集气罩收集,经过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置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 本项目废气中硫酸雾排放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的标准;颗粒物、氯化氢、氟化物排放执行《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的标准要求;丝印工序产生的VOCs(以非*烷总烃计)有组织排放执行江苏地方标准《印刷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表1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限值。本项目采用密闭设备、密闭厂房及厂区绿化等无组织控制措施后,无组织排放标准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单位边界大气污染排放监测浓度限值;厂区内VOCS(以非*烷总烃计)无组织排放标准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2022)表3中相关标准。本项目200m范围内无居民点、学校、医院、名胜古迹、风景区、自然保护区等重要环境敏感点。建设单位需关注生产过程中废气的产生和污染控制措施,进一步减少废气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废水 本项目营运期水污染源主要为生产废水、职工生活污水。 本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同化粪池处理达标的生活污水一起通过污水排口接管至徐州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的主要噪声源为流水线传送链、风干机、丝印机机、废气处理设施等生产过程中机械噪声等。 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各类风机等,为进一步减少噪声,拟采取具体措施如下: (1)合理布局 厂区总平面布置时,高噪声源设置在厂房内部,通过合理布局,使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厂界,室内墙壁安装吸声材料,同时采取对风机等设备安装隔声罩,并在风机、空压机与基础之间安装减振器等措施。 (2)设备选型 在工艺设备选择上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先考虑采用性能好、噪声发生源强小和生产效率高的设备。 (3)其他噪声防治措施 厂区充分进行绿化,提高厂区绿化系数,吸收噪声并阻挡噪声的传播。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各种噪声设备的噪声值得以较大幅度的削减。由声环境影响预测的结果可知,本次项目实施后各主要产噪声源对四周厂界边界昼间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因此,噪声防治措施可行。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运行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箱集中收集后外售、残次品作为次品退回原玻璃光瓶厂处置、废贴金纸集中收集后外售、废包装桶、废原料包装袋、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印刷油墨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废油墨桶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废油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含油抹布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废机油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污水站污泥鉴定前暂时按照危废管理规范、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分类清运、化粪池污泥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承诺文件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公示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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