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高新区新能源充电桩安装改造工程江苏省泰州市医药高新区范围内
医药高新区新能源充电桩安装改造工程江苏省泰州市医药高新区范围内
填表日期:2024-08-28
医药高新区新能源充电桩安装改造工程 | |||
(略) 医药高新区范围内 | * | ||
(略) | 段晓军 | ||
8078.2 | 50 | ||
2025-09-30 | |||
新建 | |||
项目拟在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新建充电桩共684台,其中7kw充电桩128台、60KW充电桩214台、120kw充电桩276台、180kw充电桩66台并合理分布于医药高新区(高港区)22个停车场。同步建设配变电、监控、照明等附属工程。 |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项目建设期产生大量悬浮物的泥浆水采取简易沉淀池措施后通过管道排放至污水排放系统 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采取化粪池收集预处理措施后通过污水 (略) (略) 或进行建设区 | |||
环保措施: (1)项目建设期作业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要设有防撒落的设施;按 (略) 线和时间运输建筑垃圾,并倾倒于指定的弃置场。(2)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办公垃圾经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 (略) 垃圾处理厂处置。 | |||
有环保措施: (1)项目建设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的各项要求,打桩机、推土机等声源,控制规定的作业时间,除特殊情况并得到环保部门批准外,严禁在22:00至凌晨6:00期间从事高噪声作业,以免影响附近人群的正常休息、工作和学习。严禁夜间进行打桩作业。对进出施工场地的载重运输车规 (略) 线,尽量避开居民区。在途经集中居民区和学校时,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2)项目运营期进出站场的车辆进行限速要求并禁鸣喇叭,尽量减少急刹车;对现场工作人员,加强劳动保护;尽量控制项目在运营期间对声环境的不利影响,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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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4-08-28
医药高新区新能源充电桩安装改造工程 | |||
(略) 医药高新区范围内 | (平方米) | * | |
(略) | 段晓军 | ||
8078.2 | 50 | ||
2025-09-30 | |||
新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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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拟在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新建充电桩共684台,其中7kw充电桩128台、60KW充电桩214台、120kw充电桩276台、180kw充电桩66台并合理分布于医药高新区(高港区)22个停车场。同步建设配变电、监控、照明等附属工程。 |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项目建设期产生大量悬浮物的泥浆水采取简易沉淀池措施后通过管道排放至污水排放系统 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采取化粪池收集预处理措施后通过污水 (略) (略) 或进行建设区 | |||
环保措施: (1)项目建设期作业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要设有防撒落的设施;按 (略) 线和时间运输建筑垃圾,并倾倒于指定的弃置场。(2)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办公垃圾经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 (略) 垃圾处理厂处置。 | |||
有环保措施: (1)项目建设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的各项要求,打桩机、推土机等声源,控制规定的作业时间,除特殊情况并得到环保部门批准外,严禁在22:00至凌晨6:00期间从事高噪声作业,以免影响附近人群的正常休息、工作和学习。严禁夜间进行打桩作业。对进出施工场地的载重运输车规 (略) 线,尽量避开居民区。在途经集中居民区和学校时,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2)项目运营期进出站场的车辆进行限速要求并禁鸣喇叭,尽量减少急刹车;对现场工作人员,加强劳动保护;尽量控制项目在运营期间对声环境的不利影响,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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