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岱云加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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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岱云加油站

连江 (略) 在通港大道南侧、二水厂西侧建设的岱云加油站项目,现已竣工,现建设单位向我局申报规划条件核实。

建设单位因品牌更换及景观优化需要,立面及总平面进行局部调整:1、附属房、站房、加油棚的外立面色彩更改;2、非机动车及机动车位置局部调整,以上调整后各项技术指标不变。现建设单位申请对该项目按现状通过规划条件核实。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四十六条、五十三条规定,现将该项目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详情可查阅连江县政府公示时间为2024年8月30日至9月9日。

在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利害关系人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联系电话:*)。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连江县凤 (略) 32号,邮编:*。

附注:

1.附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为准。

2.书面反馈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 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3.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件:

一、调整前后建筑立面效果图

二、调整前后总平面图

  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30日

连江 (略) 在通港大道南侧、二水厂西侧建设的岱云加油站项目,现已竣工,现建设单位向我局申报规划条件核实。

建设单位因品牌更换及景观优化需要,立面及总平面进行局部调整:1、附属房、站房、加油棚的外立面色彩更改;2、非机动车及机动车位置局部调整,以上调整后各项技术指标不变。现建设单位申请对该项目按现状通过规划条件核实。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四十六条、五十三条规定,现将该项目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详情可查阅连江县政府公示时间为2024年8月30日至9月9日。

在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利害关系人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联系电话:*)。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连江县凤 (略) 32号,邮编:*。

附注:

1.附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为准。

2.书面反馈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 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3.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件:

一、调整前后建筑立面效果图

二、调整前后总平面图

  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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