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4年8月30日拟批准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4年8月30日拟批准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1个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2日-2024年9月6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951-*(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传真:0951-*
通讯地址: (略) 金凤 (略) 99-9号
邮编:*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类别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国能宁夏六盘山电厂2×1000MW机组扩建项目750kV升压站工程 | (略) 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 | 国能宁夏六 (略) | 报告书 | 国电环 (略) | 新建750kV主变压器2台,容量2×1200MVA;110kV高压启备变压器1台,容量1×85MVA,110kV出线间隔1回;27kV高压厂用变压器2台,容量2×85MVA;750kV配电装置采用敞开式AIS设备户外布置,750kV出线间隔2回。 | (一)电磁环境:750kV变电站采用户外布置方式,通过提高设备和导线高度,控制升压站的配电构架,合理布置出线等方式等措施降低电磁环境影响,确保升压站周围及环境保护目标电磁环境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 (二)声环境:施工时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方法、工艺和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减轻施工噪声影响。升压站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电厂四周设置实体围墙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周围声环境保护目标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三)固体废物:升压站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至垃圾箱,定期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依托主体工程建筑垃圾处理方案,运往政府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升压站设置1座180m3的事故油池,主变压器、厂高变、启备变下设置事故油坑,其容积宜按设备油量的20%设计,并能将事故油排至总事故油池。废事故油和报废的蓄电池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理。 (四)生态环境:升压站内采取硬化、压实等措施降低水土流失。升压站施工营地依托主体工程,不单独设置施工营地。 | (略) 站、报纸公示和现场张贴公告形式进行了公众意见调查,在公示公告期间未收到任何关于本工程的反馈意见。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1个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2日-2024年9月6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951-*(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传真:0951-*
通讯地址: (略) 金凤 (略) 9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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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类别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国能宁夏六盘山电厂2×1000MW机组扩建项目750kV升压站工程 | (略) 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 | 国能宁夏六 (略) | 报告书 | 国电环 (略) | 新建750kV主变压器2台,容量2×1200MVA;110kV高压启备变压器1台,容量1×85MVA,110kV出线间隔1回;27kV高压厂用变压器2台,容量2×85MVA;750kV配电装置采用敞开式AIS设备户外布置,750kV出线间隔2回。 | (一)电磁环境:750kV变电站采用户外布置方式,通过提高设备和导线高度,控制升压站的配电构架,合理布置出线等方式等措施降低电磁环境影响,确保升压站周围及环境保护目标电磁环境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 (二)声环境:施工时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方法、工艺和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减轻施工噪声影响。升压站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电厂四周设置实体围墙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周围声环境保护目标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三)固体废物:升压站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至垃圾箱,定期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依托主体工程建筑垃圾处理方案,运往政府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升压站设置1座180m3的事故油池,主变压器、厂高变、启备变下设置事故油坑,其容积宜按设备油量的20%设计,并能将事故油排至总事故油池。废事故油和报废的蓄电池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理。 (四)生态环境:升压站内采取硬化、压实等措施降低水土流失。升压站施工营地依托主体工程,不单独设置施工营地。 | (略) 站、报纸公示和现场张贴公告形式进行了公众意见调查,在公示公告期间未收到任何关于本工程的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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