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泰州晟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砂石加工项目”环评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对“泰州晟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砂石加工项目”环评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项目名称:砂石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 (略) 虹桥镇工业园区(江苏省泰兴虹桥工业园区) (略)
建设单位:泰州 (略)
基本情况:泰州 (略) 主要从事建筑材料的制造及销售,现企业拟投资*元,租用泰兴新 (略) 2200 m2标准厂房及1000 m2空地,购置碎石机、制砂机、装卸车、铲车、输送带、板框压滤机等设备,建设砂石加工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吨砂石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湿筛废水、地面冲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和初期雨水收集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湿筛工序,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至虹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尾水排入六圩港。废水接管执行虹桥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2015)表1中B等级标准。
2.废气 本项目给料粉尘、破碎粉尘、筛分粉尘经喷雾降尘后通过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最终由15m高排气筒FQ1排放,未捕集粉尘部分经密闭式生产车间控制沉降于室内,剩余无组织排放;堆场扬尘通过喷雾降尘、 (略) 覆盖措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车辆装卸起尘通过喷雾降尘、降低汽车、铲车和传送带装卸料高度、减少装卸时间等措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运输车辆扬尘通过厂区 (略) 硬化处理,每天定时清 (略) ,洒水抑尘,车厢加盖,在厂区出 (略) 等措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经预测,项目排气筒FQ1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及速率满足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速率满足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要求。项目废气排放不会降低周围环境空气的功能级别,周围大气环境功能可维持现状。
3.噪声 通过采取选购低噪声设备、建筑物隔声减震、加强绿化等措施,项目运营后各噪声源对厂界的影响值均较小,厂界昼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废铁、滤饼、废机油、废油桶。其中,废铁、滤饼属于一般固废,企业收集后外售物资部门;废机油、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企业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经过相关处理处置后,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8月30日至2024年9月6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23-*
通讯地址: (略) (略) ,市数据局二楼生态环境窗口,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砂石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 (略) 虹桥镇工业园区(江苏省泰兴虹桥工业园区) (略)
建设单位:泰州 (略)
基本情况:泰州 (略) 主要从事建筑材料的制造及销售,现企业拟投资*元,租用泰兴新 (略) 2200 m2标准厂房及1000 m2空地,购置碎石机、制砂机、装卸车、铲车、输送带、板框压滤机等设备,建设砂石加工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吨砂石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湿筛废水、地面冲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和初期雨水收集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湿筛工序,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至虹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尾水排入六圩港。废水接管执行虹桥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2015)表1中B等级标准。
2.废气 本项目给料粉尘、破碎粉尘、筛分粉尘经喷雾降尘后通过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最终由15m高排气筒FQ1排放,未捕集粉尘部分经密闭式生产车间控制沉降于室内,剩余无组织排放;堆场扬尘通过喷雾降尘、 (略) 覆盖措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车辆装卸起尘通过喷雾降尘、降低汽车、铲车和传送带装卸料高度、减少装卸时间等措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运输车辆扬尘通过厂区 (略) 硬化处理,每天定时清 (略) ,洒水抑尘,车厢加盖,在厂区出 (略) 等措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经预测,项目排气筒FQ1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及速率满足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速率满足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要求。项目废气排放不会降低周围环境空气的功能级别,周围大气环境功能可维持现状。
3.噪声 通过采取选购低噪声设备、建筑物隔声减震、加强绿化等措施,项目运营后各噪声源对厂界的影响值均较小,厂界昼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废铁、滤饼、废机油、废油桶。其中,废铁、滤饼属于一般固废,企业收集后外售物资部门;废机油、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企业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经过相关处理处置后,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8月30日至2024年9月6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23-*
通讯地址: (略) (略) ,市数据局二楼生态环境窗口,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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