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数据共享减证便民创新区直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通知
关于数据共享减证便民创新区直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通知
为充分利用政务大数据资源,简化办事手续,优化工作流程,方便群众申报区直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区直公租房),提高区直公租房保障效率,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 (略) 委、 (略) 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制度创新加快流程再造的实施意见》(东发[2019)15号)等文件精神,现对公租房申请做出如下调整,通知如下:
在我区申请公租房的无固定职业居民,可直接向公租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下一步我区将依托数据共享,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建立以快捷便民、信用承诺、信息共享为特点的公租房准入、使用、退出全流程监管模式,不断完善保障对象信用管理体系,将各类骗租骗保、转租转借、欠租强占、长期空置等违规行为记入住房保障不良信用档案, (略) 向有关部门共享,促进公租房资源公平善用。
垦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30日
为充分利用政务大数据资源,简化办事手续,优化工作流程,方便群众申报区直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区直公租房),提高区直公租房保障效率,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 (略) 委、 (略) 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制度创新加快流程再造的实施意见》(东发[2019)15号)等文件精神,现对公租房申请做出如下调整,通知如下:
在我区申请公租房的无固定职业居民,可直接向公租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下一步我区将依托数据共享,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建立以快捷便民、信用承诺、信息共享为特点的公租房准入、使用、退出全流程监管模式,不断完善保障对象信用管理体系,将各类骗租骗保、转租转借、欠租强占、长期空置等违规行为记入住房保障不良信用档案, (略) 向有关部门共享,促进公租房资源公平善用。
垦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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