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龙潭镇枫林村小型农业基础设施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龙岩市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龙潭镇枫林村小型农业基础设施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永定区龙潭镇人民政府:
报来《政府投资项目立项用地规划阶段审批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 (略) 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抓紧做好2025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任务建议计划和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议计划的通知》(2024年8月15日)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龙潭镇枫林村小型农业基础设施修复工程(投资项目代码:2408-*-04-01-*)。
二、项目业主: (略) 永定区龙潭镇人民政府。
三、项目建设地点:永定区龙潭镇枫林村。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该项目主要重建挡土墙约120米,排灌沟渠约500米,机耕道硬化约450米,滑坡土方外运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带动就业46人,发放劳务报酬共计45.*元,占投入以工代赈资金的22.73%,人均增收0.*元。
五、项目总投资估算为*元,建设资金除上级补助外,其余由区财政及业主统筹解决,不得违规举债,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六、招标事项: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福建省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依规开展招标工作。
七、按照闽发改投资〔2013〕826号、岩委办〔2013〕69号等文件要求,请在征地拆迁、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安全施工等方面落实可靠的防控措施并细化具体的化解风险措施,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办理有关建设手续,落实相关建设条件及安全措施,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略) 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8月30日
(略) 永定区龙潭镇人民政府:
报来《政府投资项目立项用地规划阶段审批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 (略) 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抓紧做好2025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任务建议计划和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议计划的通知》(2024年8月15日)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龙潭镇枫林村小型农业基础设施修复工程(投资项目代码:2408-*-04-01-*)。
二、项目业主: (略) 永定区龙潭镇人民政府。
三、项目建设地点:永定区龙潭镇枫林村。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该项目主要重建挡土墙约120米,排灌沟渠约500米,机耕道硬化约450米,滑坡土方外运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带动就业46人,发放劳务报酬共计45.*元,占投入以工代赈资金的22.73%,人均增收0.*元。
五、项目总投资估算为*元,建设资金除上级补助外,其余由区财政及业主统筹解决,不得违规举债,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六、招标事项: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福建省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依规开展招标工作。
七、按照闽发改投资〔2013〕826号、岩委办〔2013〕69号等文件要求,请在征地拆迁、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安全施工等方面落实可靠的防控措施并细化具体的化解风险措施,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办理有关建设手续,落实相关建设条件及安全措施,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略) 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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