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补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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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补助政策

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补助政策

一、补助依据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方案的通知》(闽农综﹝2021﹞71号)。

二、补助对象

县级以上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以及已登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三、补助内容

重点支持建设冷藏保鲜库、气调贮藏库、通风贮藏库、小型流动仓储保鲜冷藏运输设备,配置信息采集设备,完善净化、预冷、分选、分级、包装等初加工设施设备。

四、补助标准

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补贴比例不超过建设冷藏保鲜设施总造价的30%;单个建设主体补贴规模不超过*元。

五、申报程序

经营主体在手机AP (略) 络申报,并将纸质材料提交给所在乡镇(场、区、办事处),乡镇(场、区、办事处)核实后分别报送区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收到申报材料后将组织相关专家对项目申请进行立项审核各方面条件后确定。

六、申报时间

2021年8月1日至项目结束。

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补助政策

一、补助依据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方案的通知》(闽农综﹝2021﹞71号)。

二、补助对象

县级以上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以及已登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三、补助内容

重点支持建设冷藏保鲜库、气调贮藏库、通风贮藏库、小型流动仓储保鲜冷藏运输设备,配置信息采集设备,完善净化、预冷、分选、分级、包装等初加工设施设备。

四、补助标准

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补贴比例不超过建设冷藏保鲜设施总造价的30%;单个建设主体补贴规模不超过*元。

五、申报程序

经营主体在手机AP (略) 络申报,并将纸质材料提交给所在乡镇(场、区、办事处),乡镇(场、区、办事处)核实后分别报送区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收到申报材料后将组织相关专家对项目申请进行立项审核各方面条件后确定。

六、申报时间

2021年8月1日至项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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