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川沙新镇2024年中小河道疏浚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
关于川沙新镇2024年中小河道疏浚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
浦川新府〔2024〕205号
关于川沙新镇2024年中小河道疏浚工程
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
(略) 浦东新区水务局:
川沙新镇于2024年3月12日上报《关于实施川沙新镇2024年中小河道疏浚工程的请示》,新区水务局于2024年4月1日下达《关于同意实施川沙新镇2024年中小河道疏浚工程的批复》(浦水务〔2024〕39号),目前,我镇结合实际情况,拟实施河道疏浚工程。具体如下:
一、实施依据
根据《关于进 (略) 河湖长效管理养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水务〔2019〕250号)、《 (略) 水利管理事务中心( (略) 河湖管理中心)关于进 (略) 镇村级河道疏浚工作的通知》(沪水利(河湖)〔2021〕37号)和《浦东新区镇村级中小河道疏浚工程管理实施细则》(浦水务〔2023〕163号)相关工作要求,为巩固中小河道整治成效,完善河道管理养护,提高河道引排能力,迫切需要开展中小河道周期性的疏浚工作。
二、实施范围
川沙新镇2024年中小河道疏浚工程涉及栏杆村和长丰村,共计53条段,其中镇管河道3条段(杨家港、川沙新开河、通南塘),栏杆村44条段(栏杆10号河、栏杆11号河等),长丰村6条段(长丰5号河、长丰6号河等)。总长度*m。
三、工程主要内容
本次河道疏浚工程主要内容为:河道疏浚、新建护岸及其它附属工程等。其中河道疏浚土方*.28m3,新建护岸总长度426m。
四、工程设计
(一)工程等级及建筑物等级
本工程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本工程等级确定为Ⅲ等工程,镇级河道主要建筑物为3级水工建筑物,村级河道主要建筑物为4级水工建筑物,施工围堰等临时建筑物为5级水工建筑物。
(二)除涝标准
根据《 (略) 浦东新区水利规划(2020-2035)》,本工程区域除涝标准采用20年一遇最大24小时面雨量201.1mm,1963年9月设计暴雨雨型及相应同步潮型,24小时排除,不受涝作为规划设计标准。
(三)设计水位
根据浦东新区水务专业规划,最高设计水位为3.75m;河道常水位为2.50m~2.80m;考虑暴雨前河道水位需预降,设计预降最低水位为2.00m,防洪高水位为3.75m。
(四)抗震标准
(略) 工程建设规范《建筑抗震设计规程》(*-2013)的有关条文判别:拟建场地范围的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10g。本工程的主要建(构)筑物按7度设防。
(五)底泥消纳处置
底泥处置按照《关于规范中小河道整治疏浚底泥消纳处置的指导意见》(沪水务〔2018〕1109号)、《 (略) 河道疏浚底泥处置技术指南(试行)》(DB31 SW/Z 018-2021)等文件执行。
五、实施周期
项目拟实施时间:项目拟于2024年开工,2025年完工。
六、资金安排
项目资金由区、镇两级财政出资,其中区财政85%,镇财政15%。工程总投资为1797.*元,其中工程费用1651.*元,独立费用145.*元。独立费用包括施工监理费用56.*元,设计费61.*元,工程量清单、标底编制费5.*元,施工招标代理费4.*元,底泥检测费18.*元。
特此请示。
附件:川沙新镇2024年中小河道疏浚工程资金明细表
(此页无正文)
浦东新区川沙新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1日
相关附件:浦川新府〔2024〕205号
关于川沙新镇2024年中小河道疏浚工程
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
(略) 浦东新区水务局:
川沙新镇于2024年3月12日上报《关于实施川沙新镇2024年中小河道疏浚工程的请示》,新区水务局于2024年4月1日下达《关于同意实施川沙新镇2024年中小河道疏浚工程的批复》(浦水务〔2024〕39号),目前,我镇结合实际情况,拟实施河道疏浚工程。具体如下:
一、实施依据
根据《关于进 (略) 河湖长效管理养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水务〔2019〕250号)、《 (略) 水利管理事务中心( (略) 河湖管理中心)关于进 (略) 镇村级河道疏浚工作的通知》(沪水利(河湖)〔2021〕37号)和《浦东新区镇村级中小河道疏浚工程管理实施细则》(浦水务〔2023〕163号)相关工作要求,为巩固中小河道整治成效,完善河道管理养护,提高河道引排能力,迫切需要开展中小河道周期性的疏浚工作。
二、实施范围
川沙新镇2024年中小河道疏浚工程涉及栏杆村和长丰村,共计53条段,其中镇管河道3条段(杨家港、川沙新开河、通南塘),栏杆村44条段(栏杆10号河、栏杆11号河等),长丰村6条段(长丰5号河、长丰6号河等)。总长度*m。
三、工程主要内容
本次河道疏浚工程主要内容为:河道疏浚、新建护岸及其它附属工程等。其中河道疏浚土方*.28m3,新建护岸总长度426m。
四、工程设计
(一)工程等级及建筑物等级
本工程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本工程等级确定为Ⅲ等工程,镇级河道主要建筑物为3级水工建筑物,村级河道主要建筑物为4级水工建筑物,施工围堰等临时建筑物为5级水工建筑物。
(二)除涝标准
根据《 (略) 浦东新区水利规划(2020-2035)》,本工程区域除涝标准采用20年一遇最大24小时面雨量201.1mm,1963年9月设计暴雨雨型及相应同步潮型,24小时排除,不受涝作为规划设计标准。
(三)设计水位
根据浦东新区水务专业规划,最高设计水位为3.75m;河道常水位为2.50m~2.80m;考虑暴雨前河道水位需预降,设计预降最低水位为2.00m,防洪高水位为3.75m。
(四)抗震标准
(略) 工程建设规范《建筑抗震设计规程》(*-2013)的有关条文判别:拟建场地范围的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10g。本工程的主要建(构)筑物按7度设防。
(五)底泥消纳处置
底泥处置按照《关于规范中小河道整治疏浚底泥消纳处置的指导意见》(沪水务〔2018〕1109号)、《 (略) 河道疏浚底泥处置技术指南(试行)》(DB31 SW/Z 018-2021)等文件执行。
五、实施周期
项目拟实施时间:项目拟于2024年开工,2025年完工。
六、资金安排
项目资金由区、镇两级财政出资,其中区财政85%,镇财政15%。工程总投资为1797.*元,其中工程费用1651.*元,独立费用145.*元。独立费用包括施工监理费用56.*元,设计费61.*元,工程量清单、标底编制费5.*元,施工招标代理费4.*元,底泥检测费18.*元。
特此请示。
附件:川沙新镇2024年中小河道疏浚工程资金明细表
(此页无正文)
浦东新区川沙新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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