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关于变更新安街道文汇学校改扩建工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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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关于变更新安街道文汇学校改扩建工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公示

  新安街道文汇学校改扩建工程位于新安街 (略) (略) 交会处西侧,涉及A007-0510宗地,用地面积*.87平方米。该用地于2016年5月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土许BA-2016-0028号)。现用地单位来文申请变更该宗地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变更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由“宝安文汇中学教学综合楼”变更为“新安街道文汇学校改扩建工程(暂定名)”;

  二、建筑容积率由“0.79”变更为“1.4”;

  三、建筑面积及分项指标由“总建筑面积*.35平方米,其中:已建教学楼*.41平方米,宿舍1400.94平方米,新建体艺楼3600平方米。如建设按规定应计容积率面积的门卫、配电、泵房等配套用房时,其面积指标在教学楼面积中扣减,不建则不作规定”变更为“规定总建筑面积*.08平方米,其中:现状保留建筑面积*.78平方米;新建建筑总面积*.3平方米,包括教学及辅助用房*.24平方米、办公用房843.39平方米、生活服务用房1731.72平方米、多功能厅1364.01平方米、架空层1735.94平方米”;

  四、新增自行车停车位450辆;

  五、机动车泊位数由“30个”变更为“96个”;

  六、新增备注:①本项目涉及二类居住用地26.57平方米、 (略) 用地32.07平方米,应按规划进行控制, (略) 实施时无条件配合;②本项目相关指标主要根据《宝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新安街道文汇学校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宝发改可研[2024]129号)核定;③现状保留建筑应按规定完善相关报建手续,最终建筑面积以批复建筑规模为准;④新建停车位充电桩配置比例不低于30%,剩余停车位应全部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校址范围内至少设2个校车停车位;⑤应合理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区域、应配置不低于配建自行车停车位20%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车位;⑥项目用地进入12号线轨道安全保护区7011.29平方米,用地单位建设方案需事先征得地铁(铁路)建设运营单位书面意见同意后,方可办理该用地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⑦本项目需按国家和 (略) 建设的相关规定,同步开展海绵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和验收;⑧本项目新建建筑不得低于国家二星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行;⑨本项目新建建筑应当按照《 (略) 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深建设〔2022〕18号),满足《 (略) 装配式建筑评分规则》;⑩本项目新建建筑应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实施意见(试行)》的有关要求实施BIM技术应用;?在满足结构、消防安全的前提下,门卫室退线可适当减少;?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应完善建筑物更名手续;?其它未注明事项应满足《 (略) 规划标准与准则》《 (略) 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指引》及其它技术规范的要求。

  七、其他规划设计条件不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0个自然日(2024年8月31日-2024年9月9日)。在公示时间内,如对上述变更事项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联系,逾期视为无异议。本公告自公示之日起,我局 (略) 站同时发布,市民也 (略) 站进行浏览查询: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http://**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http://**

  联系人:聂工,联系电话:0755-*

  附件:新安街道文汇学校改扩建工程A007-0510宗地位置示意图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202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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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新安街道文汇学校改扩建工程A007-0510宗地位置示意图.pdf

  新安街道文汇学校改扩建工程位于新安街 (略) (略) 交会处西侧,涉及A007-0510宗地,用地面积*.87平方米。该用地于2016年5月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土许BA-2016-0028号)。现用地单位来文申请变更该宗地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变更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由“宝安文汇中学教学综合楼”变更为“新安街道文汇学校改扩建工程(暂定名)”;

  二、建筑容积率由“0.79”变更为“1.4”;

  三、建筑面积及分项指标由“总建筑面积*.35平方米,其中:已建教学楼*.41平方米,宿舍1400.94平方米,新建体艺楼3600平方米。如建设按规定应计容积率面积的门卫、配电、泵房等配套用房时,其面积指标在教学楼面积中扣减,不建则不作规定”变更为“规定总建筑面积*.08平方米,其中:现状保留建筑面积*.78平方米;新建建筑总面积*.3平方米,包括教学及辅助用房*.24平方米、办公用房843.39平方米、生活服务用房1731.72平方米、多功能厅1364.01平方米、架空层1735.94平方米”;

  四、新增自行车停车位450辆;

  五、机动车泊位数由“30个”变更为“96个”;

  六、新增备注:①本项目涉及二类居住用地26.57平方米、 (略) 用地32.07平方米,应按规划进行控制, (略) 实施时无条件配合;②本项目相关指标主要根据《宝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新安街道文汇学校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宝发改可研[2024]129号)核定;③现状保留建筑应按规定完善相关报建手续,最终建筑面积以批复建筑规模为准;④新建停车位充电桩配置比例不低于30%,剩余停车位应全部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校址范围内至少设2个校车停车位;⑤应合理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区域、应配置不低于配建自行车停车位20%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车位;⑥项目用地进入12号线轨道安全保护区7011.29平方米,用地单位建设方案需事先征得地铁(铁路)建设运营单位书面意见同意后,方可办理该用地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⑦本项目需按国家和 (略) 建设的相关规定,同步开展海绵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和验收;⑧本项目新建建筑不得低于国家二星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行;⑨本项目新建建筑应当按照《 (略) 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深建设〔2022〕18号),满足《 (略) 装配式建筑评分规则》;⑩本项目新建建筑应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实施意见(试行)》的有关要求实施BIM技术应用;?在满足结构、消防安全的前提下,门卫室退线可适当减少;?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应完善建筑物更名手续;?其它未注明事项应满足《 (略) 规划标准与准则》《 (略) 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指引》及其它技术规范的要求。

  七、其他规划设计条件不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0个自然日(2024年8月31日-2024年9月9日)。在公示时间内,如对上述变更事项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联系,逾期视为无异议。本公告自公示之日起,我局 (略) 站同时发布,市民也 (略) 站进行浏览查询: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http://**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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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聂工,联系电话:0755-*

  附件:新安街道文汇学校改扩建工程A007-0510宗地位置示意图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202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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