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经济开发区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忻州经济开发区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忻州经济开发区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KY-L-02-01地 (略) 经济开发区,梨花东街 (略) 东南角,地块地理位置中心坐标为经度112.*°,纬度38.*°,总用地面积为*.32m2(合60.5045亩)。根据收集到的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书(忻规地条字*-15)并结合历史影像及人员访谈,调查地块原土地利用类型为商业服务设施用地+农用地;其次,根据收集到的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书(忻规开条字*-06),现地块规划用途为防护绿地、二类居住用地兼容20%的商业用地,其用地性质属于《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中的1402防护绿地+0701城镇住宅用地+0901商业用地。
参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相关技术和管理要求,针对本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调查结果如下:
(1)污染识别结果显示,调查地块土壤环境可能受地块内原养猪场运营、临建房使用与拆除过程、基坑开挖与基础梁施工过程等活动的影响;地块外周边污染企业的运营存在污染物通过大气沉降和地下水迁移等途径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的风险,需开展下一步采样检测。结合地块所在区域水文地质条件分析,采样监测对象为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
(2)本次初步调查工作对地块内17个土壤采样点位,地块外1个对照点采样点位进行土壤样品采样分析,共送检46组土壤样品(包含5组现场平行),检出污染物有:pH、铍、钒、钴、镍、铜、锌、钼、镉、钨、铅、镓、锰、砷、汞、锑、氨氮、总氟化物、石油烃(C10-C40)、*醛,通过对比土壤污染风险一类筛选值,所有点位检出污染物浓度均未超标,与土壤背景水平相当,且远低于筛选值。
初步调查工作对地块内3个地下水点位进行地下水采样分析,送检样品4组(包括1组平行),检出污染物有:pH、钒、锰、钴、镍、铜、钼、砷、锑、氟化物、石油烃(C10-C40)、1,2-二氯*烷、间,对-二*苯、邻-二*苯,通过对比地下水质量Ⅳ类标准值,检出污染物浓度除氟化物外,其他指标均未超过所对应的筛选值。
地下水常规项检出指标氟化物数值超过GB*中规定的Ⅳ类用水限值,表明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未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Ⅳ类水质标准。因地下水氟化物对人体健康的风险途径为饮用,但本地块潜层地下水不作为饮用,故本项目地下水的人体健康风险可忽略。
(3)根据本次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结果,在当前规划利用方式下(防护绿地、二类居住用地兼容20%的商业用地),本地块对人体健康风险可忽略,无需启动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结束。
忻州经济开发区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KY-L-02-01地 (略) 经济开发区,梨花东街 (略) 东南角,地块地理位置中心坐标为经度112.*°,纬度38.*°,总用地面积为*.32m2(合60.5045亩)。根据收集到的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书(忻规地条字*-15)并结合历史影像及人员访谈,调查地块原土地利用类型为商业服务设施用地+农用地;其次,根据收集到的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书(忻规开条字*-06),现地块规划用途为防护绿地、二类居住用地兼容20%的商业用地,其用地性质属于《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中的1402防护绿地+0701城镇住宅用地+0901商业用地。
参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相关技术和管理要求,针对本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调查结果如下:
(1)污染识别结果显示,调查地块土壤环境可能受地块内原养猪场运营、临建房使用与拆除过程、基坑开挖与基础梁施工过程等活动的影响;地块外周边污染企业的运营存在污染物通过大气沉降和地下水迁移等途径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的风险,需开展下一步采样检测。结合地块所在区域水文地质条件分析,采样监测对象为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
(2)本次初步调查工作对地块内17个土壤采样点位,地块外1个对照点采样点位进行土壤样品采样分析,共送检46组土壤样品(包含5组现场平行),检出污染物有:pH、铍、钒、钴、镍、铜、锌、钼、镉、钨、铅、镓、锰、砷、汞、锑、氨氮、总氟化物、石油烃(C10-C40)、*醛,通过对比土壤污染风险一类筛选值,所有点位检出污染物浓度均未超标,与土壤背景水平相当,且远低于筛选值。
初步调查工作对地块内3个地下水点位进行地下水采样分析,送检样品4组(包括1组平行),检出污染物有:pH、钒、锰、钴、镍、铜、钼、砷、锑、氟化物、石油烃(C10-C40)、1,2-二氯*烷、间,对-二*苯、邻-二*苯,通过对比地下水质量Ⅳ类标准值,检出污染物浓度除氟化物外,其他指标均未超过所对应的筛选值。
地下水常规项检出指标氟化物数值超过GB*中规定的Ⅳ类用水限值,表明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未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Ⅳ类水质标准。因地下水氟化物对人体健康的风险途径为饮用,但本地块潜层地下水不作为饮用,故本项目地下水的人体健康风险可忽略。
(3)根据本次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结果,在当前规划利用方式下(防护绿地、二类居住用地兼容20%的商业用地),本地块对人体健康风险可忽略,无需启动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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