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城区忻顿雅苑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忻州城区忻顿雅苑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忻州城区忻顿雅苑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地 (略) 忻府 (略) 和旭来街交叉口西北侧150m,地块东至农田,南至山西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五支队, (略) ,北至农田,地理坐标为东经112.*°,北纬38.*°,占地面积*m2m2。地块历史上一直为农用地,主要种植玉米等。到2024年,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 (略) 房产服务中心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用途为忻州城区忻顿雅苑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属于居住用地。本地块规划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类型。经调查符合使用标准。
本项目范围内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质量除氟化物外,其余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 *-2017)中Ⅳ类标准限值。符合第一类居住用地要求,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可作为第一类居住用地开发利用。
忻州城区忻顿雅苑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地 (略) 忻府 (略) 和旭来街交叉口西北侧150m,地块东至农田,南至山西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五支队, (略) ,北至农田,地理坐标为东经112.*°,北纬38.*°,占地面积*m2m2。地块历史上一直为农用地,主要种植玉米等。到2024年,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 (略) 房产服务中心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用途为忻州城区忻顿雅苑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属于居住用地。本地块规划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类型。经调查符合使用标准。
本项目范围内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质量除氟化物外,其余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 *-2017)中Ⅳ类标准限值。符合第一类居住用地要求,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可作为第一类居住用地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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