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县递铺街道青龙村全域整治安置区建设项目递铺街道、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安吉县递铺街道青龙村全域整治安置区建设项目递铺街道、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安吉县递铺街道青龙村全域整治安置区建设项目(递铺街道2023-23、2023-24地块)(以下简称“项目地块”)位于浙江省安吉县递铺街道青龙村;项目地块分为两个子地块,其中较大区域面积为*m2,较小区域面积为3005m2,总用地面积*m2。地块历史用地性质为农用地和少量居住用地,规划用途为农村宅基地用地。
安吉县递铺街道青龙村全域整治安置区建设项目(递铺街道2023-23、2023-24地块)用地性质变更前为农用地和少量居住用地。根据安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安吉县递铺街道青龙村全域整治安置区建设项目(递铺街道2023-23、2023-24地块)红线图》,项目地块规划用地性质变更为农村宅基地用地,属于“用地用海分类指南”中所列居住用地(代码 07),二级类为农村宅基地用地(代码0704),对照《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浙环发[2021]21 号)第二条属于敏感用地,根据文件要求,地块用途变更为敏感用地的,属于*类地块,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略) (以下简称“我公司”)受安吉县人民政府递铺街道办事处委托对项目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通过对安吉县递铺街道青龙村全域整治安置区建设项目(递铺街道2023-23、2023-24地块)开展的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工作,详细地了解地块和相邻地块的历史及规划用途,地块历史使用性质为农用地和居住用地,地块周边主要以农田、居民住宅、地表水体为主,地块周边涉及2家茶叶炒制作坊,主要从事茶叶炒制(电炒),无生产废气和废水产生,对项目基本无影响;地块西侧木制品加工点主要从事木材切割、打磨、组装,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对项目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基本无影响。
依据《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中属于*类地块且原用途为农用地或未利用地的,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相应的土壤污染调查以污染识别为主、可不进行采样检测:
(一)历史上未曾涉及工矿企业用途、规模化畜禽养殖、有毒有害物质贮存或输送的;
(二)历史上未曾涉及生态环境污染事故、废水排放、固体废物堆放、固体废物倾倒或填埋的;
(三)历史监测或调查表明不存在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的;
(四)现场检查或踏勘表明不存在土壤或地下水污染迹象的,或者不存在紧邻周边污染源直接影响的;
(五)相关用地历史、污染状况等资料齐全,能够排除污染可能性的。
项目地块用地历史主要为农用地。在项目地块内及相邻地块区域,地表均未发现异常的颜色、气味、油迹或化学品痕迹、工业固体废弃物等污染迹象。
通过第一阶段的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确认以下结论:
满足条件 | 是否满足条件 |
(一)历史上未曾涉及工矿企业用途、规模化畜禽养殖、有毒有害物质贮存或输送的; | 是 |
(二)历史上未曾涉及生态环境污染事故、废水排放、固体废物堆放、固体废物倾倒或填埋的; | 是 |
(三)历史监测或调查表明不存在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的; | 是 |
(四)现场检查或踏勘表明不存在土壤或地下水污染迹象的,或者不存在紧邻周边污染源直接影响的; | 是 |
(五)相关用地历史、污染状况等资料齐全,能够排除污染可能性的。 | 是 |
为排除不确定因素,辅助验证初步判断不是疑似污染地块的结论,于地块内部取表层土壤进行快速检测。根据对地块内24个土壤快筛点位现场快测结果,重金属(镍、铜、砷、镉、汞、铅)快筛数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一类用地筛选值,铬快筛数值低于《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 33/T 892-2022)住宅及公共用地筛选值。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0.12-0.87与地块四侧对照点0.38-0.53无明显差异。
综上所述本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第二阶段调查,能满足居住用地(R)的开发利用要求,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结束。根据所掌握的资料信息,通过分析判断地块所受到污染的可能性,并提出了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结论,编制了《安吉县递铺街道青龙村全域整治安置区建设项目(递铺街道2023-23、2023-24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报告》(送审稿), (略) 生态环境局安吉分局。
安吉县递铺街道青龙村全域整治安置区建设项目(递铺街道2023-23、2023-24地块)(以下简称“项目地块”)位于浙江省安吉县递铺街道青龙村;项目地块分为两个子地块,其中较大区域面积为*m2,较小区域面积为3005m2,总用地面积*m2。地块历史用地性质为农用地和少量居住用地,规划用途为农村宅基地用地。
安吉县递铺街道青龙村全域整治安置区建设项目(递铺街道2023-23、2023-24地块)用地性质变更前为农用地和少量居住用地。根据安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安吉县递铺街道青龙村全域整治安置区建设项目(递铺街道2023-23、2023-24地块)红线图》,项目地块规划用地性质变更为农村宅基地用地,属于“用地用海分类指南”中所列居住用地(代码 07),二级类为农村宅基地用地(代码0704),对照《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浙环发[2021]21 号)第二条属于敏感用地,根据文件要求,地块用途变更为敏感用地的,属于*类地块,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略) (以下简称“我公司”)受安吉县人民政府递铺街道办事处委托对项目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通过对安吉县递铺街道青龙村全域整治安置区建设项目(递铺街道2023-23、2023-24地块)开展的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工作,详细地了解地块和相邻地块的历史及规划用途,地块历史使用性质为农用地和居住用地,地块周边主要以农田、居民住宅、地表水体为主,地块周边涉及2家茶叶炒制作坊,主要从事茶叶炒制(电炒),无生产废气和废水产生,对项目基本无影响;地块西侧木制品加工点主要从事木材切割、打磨、组装,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对项目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基本无影响。
依据《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中属于*类地块且原用途为农用地或未利用地的,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相应的土壤污染调查以污染识别为主、可不进行采样检测:
(一)历史上未曾涉及工矿企业用途、规模化畜禽养殖、有毒有害物质贮存或输送的;
(二)历史上未曾涉及生态环境污染事故、废水排放、固体废物堆放、固体废物倾倒或填埋的;
(三)历史监测或调查表明不存在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的;
(四)现场检查或踏勘表明不存在土壤或地下水污染迹象的,或者不存在紧邻周边污染源直接影响的;
(五)相关用地历史、污染状况等资料齐全,能够排除污染可能性的。
项目地块用地历史主要为农用地。在项目地块内及相邻地块区域,地表均未发现异常的颜色、气味、油迹或化学品痕迹、工业固体废弃物等污染迹象。
通过第一阶段的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确认以下结论:
满足条件 | 是否满足条件 |
(一)历史上未曾涉及工矿企业用途、规模化畜禽养殖、有毒有害物质贮存或输送的; | 是 |
(二)历史上未曾涉及生态环境污染事故、废水排放、固体废物堆放、固体废物倾倒或填埋的; | 是 |
(三)历史监测或调查表明不存在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的; | 是 |
(四)现场检查或踏勘表明不存在土壤或地下水污染迹象的,或者不存在紧邻周边污染源直接影响的; | 是 |
(五)相关用地历史、污染状况等资料齐全,能够排除污染可能性的。 | 是 |
为排除不确定因素,辅助验证初步判断不是疑似污染地块的结论,于地块内部取表层土壤进行快速检测。根据对地块内24个土壤快筛点位现场快测结果,重金属(镍、铜、砷、镉、汞、铅)快筛数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一类用地筛选值,铬快筛数值低于《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 33/T 892-2022)住宅及公共用地筛选值。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0.12-0.87与地块四侧对照点0.38-0.53无明显差异。
综上所述本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第二阶段调查,能满足居住用地(R)的开发利用要求,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结束。根据所掌握的资料信息,通过分析判断地块所受到污染的可能性,并提出了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结论,编制了《安吉县递铺街道青龙村全域整治安置区建设项目(递铺街道2023-23、2023-24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报告》(送审稿), (略) 生态环境局安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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