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欣源石墨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产业化技改项目一次公示
内蒙古欣源石墨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产业化技改项目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的要求,现将内蒙古欣源石 (略) 年产*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产业化技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一次公示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产业化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内蒙古欣 (略) ;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规模:本次改扩建项目新建造粒车间1座、预碳化车间1座、成品筛分包装车间1座、成品碳化车间2座、半成品仓库1座、变电室1座、循环水池1座,天然气储罐区1座等,其余建筑全部依托厂区现有建筑技改。项目增加10台4000L反应釜,1套自主研发的箱式炉(内含10台石墨化炉)及用于配套的制氮设施、干燥设备和检测设备等,采用自主研发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依托原有场地及其附属设施,建设新能源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全产业链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年新增*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
建设地点:察右后旗蒙维新材料产业园内蒙古欣 (略) 厂区预留空地;
工程投资:项目总投资*万元;
建设周期为:2024年10月-2025年5月;
劳动定员和工作制度:本项目新增劳动定员人数为200人,全年生产天数330天,每天3班,每班8小时。
二、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建设单位:内蒙古欣 (略)
联系人:王总
联系电话:*
三、评价单位概况
建设单位:内蒙古格林 (略)
联系人:*总
联系电话:*
四、公共 (略) 络链接
本项目公众意见 (略) 址
http://**_*.html
五、提交公共提出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向公示上述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公众意见表填写并提交建设单位,反对本项目建设环境影响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的要求,现将内蒙古欣源石 (略) 年产*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产业化技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一次公示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产业化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内蒙古欣 (略) ;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规模:本次改扩建项目新建造粒车间1座、预碳化车间1座、成品筛分包装车间1座、成品碳化车间2座、半成品仓库1座、变电室1座、循环水池1座,天然气储罐区1座等,其余建筑全部依托厂区现有建筑技改。项目增加10台4000L反应釜,1套自主研发的箱式炉(内含10台石墨化炉)及用于配套的制氮设施、干燥设备和检测设备等,采用自主研发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依托原有场地及其附属设施,建设新能源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全产业链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年新增*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
建设地点:察右后旗蒙维新材料产业园内蒙古欣 (略) 厂区预留空地;
工程投资:项目总投资*万元;
建设周期为:2024年10月-2025年5月;
劳动定员和工作制度:本项目新增劳动定员人数为200人,全年生产天数330天,每天3班,每班8小时。
二、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建设单位:内蒙古欣 (略)
联系人:王总
联系电话:*
三、评价单位概况
建设单位:内蒙古格林 (略)
联系人:*总
联系电话:*
四、公共 (略) 络链接
本项目公众意见 (略) 址
http://**_*.html
五、提交公共提出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向公示上述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公众意见表填写并提交建设单位,反对本项目建设环境影响的意见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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