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惠农区2024年吴礼路、汪家庄中心路路况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惠农区2024年吴礼路、汪家庄中心路路况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惠审管批字〔2024〕155号
(略) 惠农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你单位报来《惠农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关于申报惠农区202 (略) 、汪 (略) 路况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立项申请》(惠住建交通函〔2024〕64号)及其附件收悉。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同意该初步设计,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惠农区202 (略) 、汪 (略) 路况提升工程(项目代码2408-*-18-02-*)
二、项目建设地点
惠农区燕子墩乡、礼和乡。
三、项目建设单位
(略) 惠农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工程 (略) 、汪 (略) ,总里程为9.304km。
建设内容包括:更换、新建、维修标志牌38块,路面标线714.56㎡,新建道口标注47根、示警桩27根。加铺3cmAC-13细粒式沥青混凝土罩面,对路宽大于 (略) 路面标线进行全面恢复,并完善沿线交通安全设施和涵洞。
五、工程设计
原则同意初步设 (略) 基、路面、交叉(平面交叉)、安全设施等维修改造设计方案。
六、项目建设工期
2024年9月—2024年11月
七、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概算总金额为267.*元,其中工程费235.*元,其他费21.*元,预备费10.*元。
资金来源:申请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补助,不足部分地方自筹。
八、有关要求
(一)根据国家发改委2018年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该项目不在必须招标的工程规模范围,详见《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二)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惠农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试行)》(惠政发〔2023〕1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项目建设要严格 按照批准的建设标准、规模、内容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扩大投资规模、改变建设内容。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合同制、监理制。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和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如期投入使用。
(四)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本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请据此批复,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
附件:1.《惠农区202 (略) 、汪 (略) 路况提升工程》审定概算表
2.《惠农区202 (略) 、汪 (略) 路况提升工程》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8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惠审管批字〔2024〕155号
(略) 惠农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你单位报来《惠农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关于申报惠农区202 (略) 、汪 (略) 路况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立项申请》(惠住建交通函〔2024〕64号)及其附件收悉。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同意该初步设计,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惠农区202 (略) 、汪 (略) 路况提升工程(项目代码2408-*-18-02-*)
二、项目建设地点
惠农区燕子墩乡、礼和乡。
三、项目建设单位
(略) 惠农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工程 (略) 、汪 (略) ,总里程为9.304km。
建设内容包括:更换、新建、维修标志牌38块,路面标线714.56㎡,新建道口标注47根、示警桩27根。加铺3cmAC-13细粒式沥青混凝土罩面,对路宽大于 (略) 路面标线进行全面恢复,并完善沿线交通安全设施和涵洞。
五、工程设计
原则同意初步设 (略) 基、路面、交叉(平面交叉)、安全设施等维修改造设计方案。
六、项目建设工期
2024年9月—2024年11月
七、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概算总金额为267.*元,其中工程费235.*元,其他费21.*元,预备费10.*元。
资金来源:申请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补助,不足部分地方自筹。
八、有关要求
(一)根据国家发改委2018年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该项目不在必须招标的工程规模范围,详见《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二)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惠农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试行)》(惠政发〔2023〕1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项目建设要严格 按照批准的建设标准、规模、内容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扩大投资规模、改变建设内容。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合同制、监理制。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和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如期投入使用。
(四)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本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请据此批复,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
附件:1.《惠农区202 (略) 、汪 (略) 路况提升工程》审定概算表
2.《惠农区202 (略) 、汪 (略) 路况提升工程》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8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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